为了有效地管理好班级图书银行的图书,更有效地激发学生的读书兴趣,培养学生热爱读书、自觉读书的行为习惯和心理品质,提高班级图书银行图书的使用效果,营造书香班级,让班级洋溢着书香气息,让书香浸润同学心灵,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学生借阅图书应先翻阅《图书目录》后,向图书管理员提出所要借阅的书名及编号,不准随意在图书角乱翻。
二、借出的图书,管理员应认真登记好图书书名、编号、单价、借阅时间及图书完好程度。
三、借阅图书者应爱护图书,不得撕页、折页、剪裁、折卷图书,不得在图书上画线、批注或涂写,如有发现者,视其情节轻重进行相应赔偿罚款。
四、借出的图书一周内必须归还图书银行,归还图书时管理员应检查破损情况,及时处理赔款事宜。若因特殊原因不能归还者,必须在最后之日补办好借续手续。不得以他人名义借书,或将图书转借他人;所借图书3日内不可归还,保证认真读书,减轻管理员的工作负担。
五、借阅者应爱护图书,如有污损、涂写或丢失,要赔偿相同版本的图书或按原价赔偿,并处以停借5周的处罚,破损的图书视其破损程度赔偿,并将处以停借2—4周的处罚。
六、一周内未归还的图书,由管理员及时把借书人的姓名及书名、单价抄送班主任,班主任应责令其及时归还或赔偿。
七、图书管理员要做好防盗、防潮、防蛀等保护工作;做好书刊的清点、整理、修补、保管等工作。
八、放假前一周,由图书管理员清查一次借出的图书,把未还图书人的姓名及书名、单价抄送班主任处理。
九、学生休学、转学前必须归还清楚所借阅的图书。
十、图书银行不向其他班级、校外开放。贵重图书应经班主任同意后借阅。
十一、图书银行开放时间:星期一班会时间。
十二、图书管理员对本条例的执行具有监督及处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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