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务院办公厅46号通知和建设部、湖南省关于《城市公交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的规定。为了加强城市公交管理,树立公交形象,搞好社会服务,甲乙双方研究决定对本公司公交车辆实行内部承包经营,现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供双方遵守。
一、承包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承包人必须是男年龄55岁、女年龄45岁以下,自愿上交财产保证金和合同违约金并经公司审核同意的员工。
2、司乘人员必须是:司机必须持有符合本车驾驶资格的驾驶证,年龄男50岁以下,女45岁以下;售票员男性年龄在45岁以下,女性年龄在40岁以下;主动参加岗前统一培训班。司乘人员统一着装,挂牌上岗。服装由公司统一订做,费用由乙方负责。司机向甲方交纳3000元上岗保证金,售票员向甲方交纳1000元上岗保证金。
3、承包人原则上限定一车一人,合同签订甲方只与乙方发生承包关系。
4、服从公司的统一管理,自觉遵守和履行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
5、必须按时自觉交纳甲方规定的日产款和停、洗车费、过桥过路费、车辆由公司统一投保,承包人必须主动按时交纳车辆保险金。
6、服从公司对车身广告的统一管理。
二、承包经营方法
1、甲方将___________号车交给乙方在___________线路上营运。
2、乙方交纳财产保证金_________万元,甲方按车辆有效期8年折旧
平均每天折旧额______元,乙方每天将折旧款上交公司,甲方每月底将折旧款返还给乙方,乙方经营一年到期后若不继续承包,甲方将乙方的财产保证金扣除折全年旧款后全部无息返还给乙方(折旧款的计算方式:日折旧款=财产保证金÷8年÷365天)。
3、乙方必须交纳________合同违约金。信守合同,承包期满,甲方将合同违约金退还给乙方。
4、乙方在承包期内欠交日产款或承包期满交车时拆除车上任何设备、甲方有权在乙方合同违约金中扣除。
5、承包车辆实行线路联营、由公司和线路共同清点核算日营运额。
6、线路队长和线路平账员由线路承包人民主提议并经公司审批同意:线路队长和平帐员的报酬由每台车辆每日提取3元支付,即每月提取90元。
7、乙方在经营承期内,其车辆的直接消费成本(油耗、工资、车辆保险、折旧、维修、过桥过路)以及年检年审、春运检测、季检、月检、日检、洗车停车费和事故由保险公司理赔后的余额部分,概由乙方承担和享有。
8、由甲方承担乙方车辆的养路费、客附费、运管费、城管费、工商费,但违章罚款由乙方自行承担。
9、甲方收取产款计算方法:(日营运收入一日运营成本)×30%。日运营直接成本为五项,即:日汕耗、日司乘人员工资、日折旧(日折旧逐日上交公司)、日保险、日维修。
10、当日不交产款和日折旧款按当日产款收取20%滞纳金,次日不交产款,按累计以每日应交产款及每日累计滞纳金之和为基数,收取20%滞纳金。
11、乙方超过一个月不交产款、日折旧款,甲方按车辆原价逐日折旧后收回车辆。
12、日维修费分日10元—30元的标准。即1—2年内为日10元,3—4年为日15元,5—6年为20元,7—8年为30元。
13、车辆直接消费成本,如燃油料、零配件等原则上不受市场价格波动因素影响。当油价高于合同签订时价格,国家如有补贴,公司将按国家补贴标准根据实际用油量进行补贴,国家没有油料补贴时将按实际油价计算成本。
14、乙方在经营期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生及财产损失的,概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在规定的线路上营运,不得随意改变营运路线。擅自超出规定线路造成交通事故的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购买线路经营权的购买资金、上交政府安全生产风险保证抵押金、当地的养路费、运营费、客附费、城管费、工商费由甲方支付。
2、为乙方提供统一的用油、材料、维修地点(费用由乙方自理)。
3、及时调解内外矛盾。在乙方发生安全事故后积极协调处理,协助乙方办好事故索赔手续。准驾不符者,开车发生的事故,甲方不负责办理索赔手续。
4、线路经营权、车辆所有权及调度权归甲方所有。
5、承包期满,乙方交车时不得拆除车上任何设备,并经甲方验收后收车,其车辆残值归甲方所有。
6、车身广告权和广告费用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私自承揽广告业务和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在车身上打广告。
7、根据政府要求和市场实际需求及线路营运情况甲方有权及进调整线路和增减营运车辆的数量。
8、按合同第二款第9、13务收取日产款,对拖延或拒交产款者有权按合同第二款第10、11条予以处置,如不服有权移交有关司法职能部门处理。
9、按每台车每日7元收取乙方停车、洗车费。其中水、电、场地费及洗车人员工资及保安费由甲方支付。
10、向乙方收取车辆保险费,保险项目由甲方规定,并由甲方统一办理车辆保险和事故索赔事项,乙方不得单独自立。
11、车辆行驶证和保险单由甲方统一控管,但甲方必须给乙方提供行驶证和保险单复印件。
12、承包期满本合同终止。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享有本车本次承包期限内的使用权。
2、乙方有权监督车辆线路日营业额计收、车平和日产款的计算。
3、每日按时向甲方交纳日产款、日折旧、每月按时交纳停、洗车费及过桥过路费(过桥过路费由甲方统一办理,费用由乙方自负,没有过桥过路费则不交),并服从公司对车身广告的管理。
4、乙方承担承包期内的车辆保险费。乙方于每年2月底前按将公司规定保险项目(保险项目为:车身险8万元、三责商业险20万元、座位险1万元、玻破险、交强险)的保险费上交公司,其保险由公司统一办理。
5、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有关安全、正点,优质服务,车容车貌、劳动纪律、司乘人员各项要求以及各线路售票员调动和计划生育等各项规章制度。发现违章,一律按甲方《稽查条例》及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6、必须严格遵守票价政策(学生半票)。不得拒绝政府发放的《老年证》及其它免费乘客。否则视为承包人不服从管理。
7、车辆收班后一律根据要求停放在甲方规定的停车场内,决不允许停放场外,否则,按规定每日处罚30元。
8、根据全国城市公交怀乘人员统一着装的要求,司乘人员必须统一着装,挂牌上岗。服装由甲方统一在规定的厂家量身定做,费用由乙方自理。
9、乙方的工资停停含社保及其福利费,通过成本核算计算方式当日支付本人。
10、根据城市公交这一特殊行业的性质要求,必须严格遵照国务院办公厅(20xx)46号通知及建设部和湖南省《城市公共汽电车管理办法》进行运营。乙方经营期间非不可抗力原因或公司同意外的从我做起理由停车、停运,否则,公司有权按车辆原价(财产保证金额)逐日折旧后收回车辆,并没收合同违约金。
11、签订合同后,乙方中途不得提出退包。因特殊和客观情况不能继续承包者,经报请公司同意后,乙方可以自找承包人进行车辆转包或退还公司。对转包的乙方原交纳的合同违约金不予退还。被转包方(即新的乙方)交纳资源开发费壹万元,并向甲方交纳伍仟元合同违约金。对退回公司的,公司则按车辆折旧后退还财产保证金和无息退还合同违约金。
12、因特殊情况无论车辆被除被转包几次,甲方只承认车辆第一次承包原价,并从原合同即第一轮合同签订之日起逐日计算车辆折旧。
五、违约处理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信守合同,不得违约,甲乙双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起诉对方,违约方负责赔偿因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
2、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按车辆原价逐日折旧后收回车辆并没收合同违约金:
①、拖延或拒绝交纳日产款、日折旧款、停洗车费及过路过桥费过一个月。
②、不按时交纳车辆保险费。
③、私自转包车辆。
④、不服从统一调动指挥,擅自停车、停营。
六、其它
1、市场经济都具有风险性,甲乙双方必须坚守互惠互利、风险自担的原则,发生亏损甲乙双方均不负责对方补偿。
2、在车辆承包期内因特殊情况发生转包,本合同自行终止。转包者如向公司交车,公司只按车辆承包原价和原合同签订之日(第一轮合同签订之日)起逐日折旧后收车,不能按车辆转包价收车。
3、本合同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有效。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
4、因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出现与本合同条款相抵触时甲乙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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