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罚的感想
我认为惩罚是一个比较难把握的教育方式。我支持他的可实施性以及教育性。但是目前存在的问题就是不适当,不适量使用惩罚。怎么使用可以使之负面效果达到最小,正面效果达到最大是值得探究的。
我自己的经历惩罚方式还是有一些。记得一年级的时候听写词语,写不对或者读不对,等着我的就是,直尺鞭打手心,这是一个方式,但是可能在得到学生尽量减少错误的同时对他们心灵上的伤害更大。还有一次就是老师的书被撕烂了一页,老师就扇了我一耳光,我当时就哭了,后来我一直记恨这个老师,以前只是觉得很讨厌他,后来才有了道德意识上的认识,他是师德的缺失,并不是为了改正我的错误而做的体罚,纯粹是为了发泄。那已经是很久远的事了,但愿现在没有那样的老师。任何指向学生的身体、 尊严、 人格、 心灵的惩罚都是反教育的。惩罚的对象是学生的违规行为, 而不是学生本身。我国中小学教师所使用的教育惩罚手段不够科学 ,令学生反感 ,对学生的伤害也比较大。
首先,惩罚和奖励是构成激励机制的两个方面。二者是不可分的。没有惩罚, 奖励就不能充分显示其善功能;没有奖励, 惩罚也不能发挥其惩恶作用。 鉴对儿童的过失,应靠 “自然后果法”去惩罚。对儿童的惩罚应是他们的过失的自然结果。”这样是一种指向过错原则。指向过错是指惩罚始终清晰地指向过错行为 ,不对过错人产生歧视。除了惩罚措施本身之外 ,过错人应享有与其他人同等的权利和待遇。同时应该履行及时与坚定原则。及时是指惩罚的决定一旦做出 ,就要及时实施 ,这样做有利于将惩罚清晰地指向过错行为 ,而不是某一个人避免产生 “放弃” 和对立的情绪。我觉得更为重要的就是一视同仁,这些都应该是教师的必修课。罚前教育,罚后疏导给予关爱也通常会收到较良好的教育效果。我想这就是平衡惩罚的影响的较好方式。
处罚不是目的,而是学生改错的一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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