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为充分体现职工医院内部职能,更好地做好管理和医疗工作,为
病人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就诊对象
1、来公司的中央首长、省部级领导、重要外宾等重点保健对象。 2、公司总经理助理以上领导及家属。 3、公司中级以上管理人员。 4、地方科局级以上领导。 二、就诊形式
包括以上就诊对象到我院门(急)诊、住院、健康体检和疫苗接
种等就诊形式。
三、就诊行为
1、为保证优质的诊疗服务,特成立诊疗小组
2、就诊对象到我院就诊时,接诊医师(或护士)除按首诊负责
制进行诊查外,还应立即报告科主任和(或)护士长,科主任和(或)护士长应根据病情及实际情况安排好进一步诊治工作,并做好相关登记。
3、对于前两类就诊对象,科主任和护士长还应将此情况报告院
领导,并进一步安排好诊治工作及陪同人员。特殊情况下(如晚、急
诊等),可由接诊医师(或护士)直接报告院领导。
报告内容包括:就诊对象姓名、就诊科室、地点、诊断、病情等。
如若就诊对象需住院治疗或观察的,科室应安排专职医师和护士
完成诊治工作。
4、若就诊对象是完成健康体检或疫苗接种的,科室应主动回馈体检结果及健康咨询;疫苗接种如需多次完成的,科室应记录准确时间,并于下次接种前给予电话提示。
四、就诊费用
按公司规定办理,紧急情况应主动灵活处理,并报告相关领导。 五、其它要求
各接诊科室及医护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就诊对象的诊查及
报告工作,完善登记,履行好知情告知和保密工作。凡未认真落实就诊及报告工作的,将对相应科室或个人予以通报批评。
职工医院
二0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六、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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