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张_,男,38岁,__化纤厂职工,王某之夫。
女方:王_,女,36岁,__乡__村村民,张某之妇。
由于夫妇感情破裂,双方同意离婚,并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共生未成年女儿张小_随其母王_生活,共同抚养。张某每年付给王某供其女儿生活和上学的费用贰仟元。每年的农历正月十五日前一次付清。女儿上大学期间,每年增付壹仟元,至分配工作自立为止。增付部分,每年暑假期间一次付清。
2.对双方的老人,各尽自己的赡养义务,不得给对方提要求。
3.房子三间归王_所有,庄基一处也归王_使用。摩托车一辆、电冰箱一台归张某所有。其余细小家物,均归王_及其女儿所有。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待到民政部门审核,办理离婚手续后生效。
男方: 张_ 女方: 王_
民政部门审核
(签章)(签章)(盖章) _年只月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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