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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设备租赁合同范文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一致,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及设备事宜签订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章标的物

  1.1 甲方将位于淄博市临淄区 路 的店铺(含其室内设备)套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项目。

  1.2 甲方出租店铺的基本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出租店铺所配备室内设备情况:____________

  第二章租赁期限

  2.1 店铺(含其室内设备)租赁期限为年,即自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 日至年__ 月___ 日止。

  第三章租金及支付期限和方式

  3.1 租金为元/ 年,共计元。

  3.2 租金的支付期限: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后日内向甲方支付前六个月的租金元,以后每六个月支付(提前一个月支付)租金元。

  3.3 租金的支付方式:乙方以现金的方式支付。

  3.4 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后日内向甲方支付元作为房屋使用保证金,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出租房屋及室内设备没有任何损坏的情况下,甲方全额无息退还乙方;否则,甲方有权在用该房屋使用保证金维修房屋及室内设备后将剩余款项退还乙方,如金额不足,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四章 标的物的交付

  4.1 甲方须于合同签订后日内向乙方交付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店铺及室内设备,乙方应与甲方进行现场交接。甲方交付店铺不符合约定条件的,乙方应当书面向甲方提出意见。

  4.2 乙方需自行办理经营所需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营业证件。

  第五章税收及费用的承担

  5.1 合同期内,乙方使用租赁房屋及设备进行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暖、通讯、物业管理、房屋装修、房屋及设备维修等费用以及因经营而产生的相关税费)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5.2 水、电、暖、通讯、物业管理等费用,按其独立安装的水、电表指示或有关收费标准计算;乙方须在收到甲方付款通知后 天内按月支付给甲方或相关收费部门、单位。

  5.3 合同期内,物业管理公司基于租赁店铺提供物业管理所产生的物业管理费用,按照乙方与物业管理公司另行签订的物业管理协议约定的内容执行。物业管理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章 房屋的维修及装修

  6.1 合同期内,店铺的维修除房屋的主体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之外,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店铺室内设备的维修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6.2 合同期内,双方同意按下列规定对乙方租赁的店铺进行装修:

  1、乙方自行对店铺进行装修并承担费用。

  2、乙方装修店铺前应当将其设计的效果图、施工图、配电线路图、平面尺寸图等有关装修资料报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

  3、乙方装修完毕后,须经甲方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始营业。

  4、甲方有权对乙方在装修过程中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乙方的装修行为存在危险或安全隐患时,甲方有权制止,直到乙方消除危险或安全隐患。

  5、如因乙方的装修行为造成甲方或第三人的财产、人身的损害时,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章甲方的保证及责任

  7.1 甲方保证对本合同约定的店铺及室内设备具有所有权、出租权或转租权,保证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使用该店铺及室内设备期间不会受到任何第三方的阻扰和干涉。

  7.2 合同期内,甲方确需对出租的店铺进行改建或扩建的,须事先征得乙方同意,尽量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

  第八章乙方保证及责任

  8.1 合同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其所承租的店铺及室内设备私自进行出借、转让、转租。

  8.2 乙方保证其在租赁期内的一切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所发生的一切法律纠纷与甲方无关。

  8.3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如期支付甲方租金及其它根据合同应支付的费用。

  8.4 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承租店铺及甲方提供的各项室内设备。乙方承租店铺及室内设备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时,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甲方可代为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 万元。

  8.5 乙方对承租店铺进行装修时,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 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乙方后立即生效,同时甲方保留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8.6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承租店铺及室内设备全部或部分转租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乙方后立即生效,同时甲方保留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第九章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9.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9.2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逾期15 天仍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及有关费用的;

  2、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承租店铺或者室内设备出借、转让、转租他人的;

  3、乙方违反本合同及附件的约定,损害甲方的整体形象和利益的;

  4、乙方利用经营场地进行非法活动的;

  5、乙方私自变更租赁店铺经营用途及室内设备用途的;

  6、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对租赁店铺进行装修的。

  甲方依据上述情形解除合同时,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天内交回店铺及室内设备。

  9.3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甲方违反其保证及责任,致使乙方不能正常对外营业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乙方依据上述情形解除合同时, 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 天内据实 结算租金后退还乙方结余的租金。

  第十章续租及期满财产处置

  10.1 合同期满前,乙方需要继续租赁店铺及室内设备的,应于合同届满之日前三个月内向甲方提出,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10.2 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甲方应按乙方当时房屋的实际状态收回房屋。乙方有权拆除及取回乙方所有设施、设备之一部或全部,但不得损害承租店铺及室内设备。乙方未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日内在取回之物品,视为乙方放弃遗留物之所有权,悉归甲方所有。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

  11.1 甲方未能按时交付本合同约定之店铺时,每逾期一日,乙方有权选择相应顺延租期或相应少付租金。

  11.2 若乙方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1% 的违约金。

  11.3 除本合同明确规定的解除、终止条款外,任何单方面解除、终止本合同皆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因合约提前解除、终止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11.4 除上述各项规定外,本合同任何一方若有违约行为,均应在收到另一方通知后七天内予以更正,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未能更正,另一方保留索赔的权利。

  11.5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10000 元。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因违约行为而受到的损失时,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受到的实际损失。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

  第十二章 通告及送达

  12.1 任何一方就本合同发给另一方的任何通告必须以中文书面形式进行。如以人手传送,于送达时视为已接收。如以传真形式进行,则以传真接受人确认接到传真时视为已送达。

  第十三章 争议解决方式

  13.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14.1 本合同未尽事宜 , 双方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4.2 本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3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14.4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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