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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出租委托书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商铺出租委托书

甲方(委托方): (直租、转租) 地 址:

代 表 人: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乙方(受托方): 盛世恒鑫房地产 公司所在地:

代 表 人: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就甲方委托乙方出租的本合同项下的房地产一事,双方达成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决定出租位于北京市 区 小区(街道) 栋(门号) 排号(铺位),出租使用面积 平方米,为 层(单层、上下两层、多层)。甲方要求该房地产租金(人民币):年付租金最低 元(大写: );半年付租金最低为 元(大写 )。本房产 (是、否)可起明火(经营餐饮)。可容限装修期 天。

二、本委托属独家委托,委托期内甲方不得自己或委托乙方以外的中介朋友出租该房地产,否则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房地产成交价第一个月月租的50%,金额相等于一个月月租50%的服务报酬,本合同签之后,乙方应积极根据甲方的上述委托及要求联系承租方。

三、委托期限为双方协商确定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31天,到本委托期限届满;如果甲方未书面提出终止本合同,则委托期限自然顺延至委托事务完成之时。

四、服务报酬:如果乙方在委托期介绍承租客户内与甲方签署书面合同后,则视为乙方圆满完成委托事务,

甲方应督促承租方支付乙方房地产成交价第一个月月租的100%作为佣金标准。

五、甲方如在委托期内与乙方终止委托书合同,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后可书面终止本合同。如因出现第二条所述情况导致合同终止,则按第二条所述支付委托佣金。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

七、附加: (委托期间所租房地产建筑外只能张贴乙方联系方式,由乙方单方联系甲方)

甲 方 签 字: 乙 方 签 字: (盛世恒鑫房地产公司)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北京市昌平区盛世恒鑫租凭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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