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十佳医师”评选方案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十佳医师”评选方案

1、评选基本条件

⑴评选范围:凡在我院注册并执业且工作在临床、医技科室的医师均有资格参加此次评选。

⑵有扎实的医学理论基础,较高的临床水平,活跃的学术思想,被同行和患者公认为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技术创新成果突出。

⑶有良好的医德医风,近两年无医疗纠纷、投诉、医疗事故和医德医风问题。 2、在符合以上评选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三项(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1日):

⑴获得院新技术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或三等奖3项或重大抢救奖的前3位完成人(不同科室或专业组联合完成的新技术或重大抢救奖分别计算)。(计分分别按一等奖3分,2分,1分;二等奖2分,1分,0.5分;三等奖1分,0.8分,0.5分计算)

⑵在国内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仅限论著或综述)或SCI论文1篇及以上前两位作者。(计分分别按核心期刊3分,SCI5分,3分计算)

⑶主编本专业医学著作1部或副主编医学著作2部及以上。(计分分别按主编6分(按位次依次递减0.5分),副主编2分计算)

⑷以第一完成人获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1项及以上或发明专利1项。(计分分别按实用新型专利2分;发明专利5分计算)

⑸获得市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的前3位完成人。(计分分别按一等奖6分、5分、4分;二等奖5分、4分、3分;三等奖4分、3分、2分计算)

⑹受到市级及以上政府、组织、人事部门表彰的。(计分分别按市级6分、省级8分、国家级10分计算)

⑺代表医院参加市(厅)级及以上部门组织的有关活动并取得前6名或一、二、三等奖的。(计分分别按前六名6分、5.5分、5分、4.5分、4分、3.5分;一、二、三等奖按6分、5分、4分计算)

⑻任市级医学会副主任委员及以上、省级医学会或医师协会委员及以上职务的。(计分分别按市级主、副5分、4分;省级主、副、委7分、6分、5分计算)

⑼若为学科带头人,近三年在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8分),本科室床位使用率保持在90%以上、年出院病人次、业务收入以15%以上增长(8分)。

3、评选程序

坚持“民主、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评选程序,公开进行选拔。

1、个人申报。凡符合上述条件者,填写《十佳医师申请表》本人及所在科室科主任签名后与相关资料或证明一并提交至医务科。

2、资格审查与硬件评分(40%)。由医务科、监察室联合对申报人资格进行审查,确定入闱人选并对入闱人选的硬件进行评分。

3、个人述职与专家评审评议(30%)。组织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听取入闱医师述职并进行评审评议。按照得分多少确定十佳医师10名。

4、领导评议(30%)。院领导对入闱医师进行综合评议。 5、汇总并公示。对侯选人进行3天公示。

6、表彰奖励。按照活动总体安排,统一进行表彰奖励。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