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有限公司食堂承包管理规定
(试行稿)
第一条 总则
1、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对食堂承包后的跟踪管理,加大监督审核力度,确保食堂承包后更加规范、健康运行,努力为员工做好后勤保障,现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责任部门
行政办为食堂承包管理的监督管理责任部门,行政办确定专人兼职对食堂管理进行监管。
第三条 管理内容
1、承包方所采购的物品在时间上必须控制在上午7:30-11:00,下午2:00-5:30进公司,否则将追究承包人责任。
2、承包方采购大米、猪肉、油类的渠道必须是合法供应商,且必须提供正规手续。所有物资进库前必须经监管人检斤验质同意后方可入库(猪肉、油类必须按公司指定的供应商,价格低于市场价,并与供应商签订协议,质量由食堂监管人把关)。
3、承包方每周六上午必须将下一周的菜谱报至监管人处。监管人根据市场调研情况可适当调换品种,对不合理的菜单会同承包方作适当调整,菜单一旦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改,
特殊情况更改需经监管人同意。
4、承包方每天上午9时前、下午4时前必须公布当日当餐菜单,注明物品数量、价格及下锅的调料。监管人可随时抽检下锅材料的质、量,若发现短斤少两,则根据考核细则进行处罚。
5、食堂厨师必须持有厨师证,确保每次烧菜适合大多数员工的口味,对屡次烧菜不符多数员工口味的厨师,监管人有权责成承包方更换。
6、每天下锅的物品必须清洗干净,若发现有杂物、清洗不干净,则根据考核细则进行处罚。
7、食堂内各类物资必须堆放整齐,墙壁、地面、操作台、灶具、用具等必须勤擦勤洗,时时确保干净。
8、承包方的所有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明;打分饭菜时,要热情,不得与员工争吵;如少数员工觉得饭、菜不够,食堂操作人员必须增补,确保员工吃饱,不得态度粗暴或拒绝。
9、承包方对食堂内的所有用具、设备等必须加强爱护,若餐具、设备正常使用损坏,经监管人鉴定属实的,由公司更换和修理;若承包方人为损坏,则由承包方照价赔偿。
10、公司提供的水、电、汽、柴油、煤炭等,承包方要做到合理使用,不得乱用或浪费,并由监管人负责监控和考核,每月兑现。
11、公司对承包方所提供的燃料及用具、劳保用品等不得变相盗卖或外流,一经查实,
将从严处罚。
12、承包人必须正常坚守工作岗位,加强内部管理,如有特殊情况不到岗或离岗,必须书面请假,经食堂监管人同意。
13、承包方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参照接受公司相关管理规定。 14、食堂每月底召开总结分析会,会议由食堂监管人组织召开,员工代表、承包方全体工作人员参会,承包方对公司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或相关要求必须诚恳接受,按规定或要求整改和调整。
15、食堂监管人员每26日前必须坚持原则、按照标准、客观公正地对承包方进行考核,并报部门负责人审核,经公司批准同意的考核处罚金额在承包方当月承包费用中直接扣除。
第四条 附则
1、本规定解释权属行政办所有。
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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