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砖墙施工工艺标准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1) 根据设计施工图纸及标准规范编制砖墙砌体专项的施工方案,并经相关单位批准

(2) 编制工程材料、机具、劳动力的需求计划。

(3) 根据现场条件,完成工程测量控制点的定位、移交、复核工作。 (4) 完成进场材料的见证取样检验及砌筑砂浆的试配工作。 (5) 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技术、质量、安全、环境交底 (1)砂浆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砖墙砌筑宜用混合砂浆。 2)砂:一般宜用中砂并不得含有有害物质,勾缝宜用细砂。 3)水:使用自来水或天然洁净可供饮用的水。 4)塑化材料:有石灰膏、磨细石灰粉、电石膏和粉煤灰等,石灰膏的熟化时间不少于7d ,严禁使用冻结和脱水硬化的石灰膏。 (1)完成室外及房心回填土,安装好沟盖板。 (2)办完地基、基础工程隐检手续。 (3)按标高抹好水泥砂浆防潮层。 (4)弹好轴线墙身线,根据进场砖的实际规格尺寸,弹出门窗洞口位置线,经验线符合设计要求,办完预检手续。 (5)按设计标高要求立好皮数杆,皮数杆的间距以15~20m为宜。 (6)砂浆由实验室做好试配,准备好砂浆试模(6块为一组)。 (7)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已完成,并通过了质安员的验收。 (8)脚手架应随砌随搭设,运输通道通畅,各类机具应准备就绪。

(1)健全现场各项管理制度,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并进行了技术、安全交底。

(2)班组砌筑工人要求中,高级工不少于70%,并应具有同类工程的施工经验。

5.3.2 质量控制要点

(1)砖的品种、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应规格一致,有出厂合格证及试验单,严格检验手续,对不合格品坚决退场。

(2)砂浆用砂不得含有害物质及草根等杂物,配制M5以上砂浆,砂的含泥量不应超过5%,M5以下砂浆,砂的含泥量不应超过10%,并应通过5mm筛孔进行筛选。

(3)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试;检验批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编号为一批;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结果使用;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4)石灰膏的熟化时间不应少于7d,严禁使用脱水硬化和冻结的石灰膏。 (5)预埋木砖、金属件必须防腐处理。 (1)砂浆 1)配合比应采用重量比,并由试验室确定。水泥计量精度为±2%,砂、掺合料为±5% 。 2)宜用机械搅拌,投料顺序为砂→水泥→掺合料→水,搅拌时间不少于2min。 3)砂浆应随拌随用,一般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须在拌成后3~4h内使用完,不允许使用过夜砂浆。 4)每一施工段或每250m3砌体,各种砂浆每台搅拌机至少抽检一次,做一组试块(一组6块);如砂浆强度等级或配合比变更时,还应制作试块。

(2)墙体组砌方式 。

(3) 墙体组砌方法

(a)一顺一丁;(b)梅花丁;(c)三顺一丁

(a)T字交接处组砌平面;(b)十字交接处组砌平面

(1)原材料必须逐车过磅,计量准确,搅拌时间要达到规定的要求,砂浆试块应由专人负责制作与养护。

(2)排砖时必须把立缝排匀,砌完一步架高度,每隔两皮砖在丁砖立楞处用托线板吊直弹线,二步架往上继续吊直弹粉线,由底往上所有七分头的长度应保持一致,留设上层窗口必须同下层窗口保持垂直。

(3)立皮数杆要保持标高一致,盘角时灰缝要掌握均匀,砌砖时准线要拉紧,防止一层线松,一层线紧。 (4)排砖时,为了使窗间墙、垛排成好活,把破活排在中间或不明显位置,在砌过梁上第一行砖时,不得随意变活。 (5)舌头灰刮尽,保持墙面整洁;正确排砖,半头砖分开使用,避免造成通缝;准确标高及平直度,防止墙背面偏差过大,水平灰缝不平直、不均匀。 (6)构造柱砖墙应砌成大马牙槎。设置好拉结筋,从柱脚开始两侧都应先退后进,当凿深12cm时,宜上口一皮进6cm,再上一皮进12cm,以保证混凝土浇筑时上角密实,构造柱内的落地灰、砖渣杂物必须清理干净,防止混凝土内夹渣。 5.3.3 施工工艺 基础验收、墙体放线 不合格 复 验 合格材料见证取样、配制砂浆 不合格 复 试 合格

排砖撂底、墙体盘角 不合格 检 合格 查 立杆挂线、砌墙 不合格 检 查 合格 办理验收记录 验收、养护 (1)组砌方法:砌体一般采用一顺一丁、梅花丁或三顺一丁砌法。 (2)排砖撂底:一般外墙第一层砖撂底时,两山墙排丁砖,前后檐纵墙排条砖。 根据弹好的门窗洞口位置线,认真核对窗间墙、垛尺寸,其长度是否符合排砖模数;如不符合模数时,可将门窗口的位置左右移动。若有破活,七分头或丁砖应排在窗口中间,附墙垛或其他不明显的部位。移动门窗口位置时,应注意暖卫立管安装及门窗开启时不受影响。另外,在排砖时还要考虑在门窗口上边的砖墙合拢时也不出现破活。所以排砖时必须作全盘考虑,前后檐墙排第一皮砖时,要考虑甩窗口后砌条砖,窗角上必须是七分头才是好活。 (3)选砖:砌清水墙应选择棱角整齐,无弯曲、裂纹、颜色均匀,规格基本一致的砖。敲击时声音响亮,焙烧过火变色,变形的砖可用在基础及不影响外观的内墙上。

(4)盘角:砌砖前应先盘角,每次盘角不要超过五层,新盘的大角,及时进行吊、靠。如有偏差要及时修整。盘角时要仔细对照皮数杆的砖层和标高,控制好灰缝大小,使水平灰缝均匀一致。大角盘好后再复查一次,平整和垂直完全符合要求后,再挂线砌墙。

(5)挂线:砌筑一砖半墙必须双面挂线,如果长墙几个人均使用一根通线,中间应设几个支线点,小线要拉紧,每层砖都要穿线看平,使水平缝均匀一致,平直通顺;砌一砖厚混水墙时宜采用外守挂线,可照顾砖墙两面平整,为下道工序控制抹灰厚度奠定基础。

(6)砌砖:砌砖宜采用一铁锹、一块砖、一挤揉的“三一”砌砖法,即满铺、满挤操作法。砌砖时砖要放平。里手高,墙面就要张;里手低,墙面就要背。砌砖一定要跟线,“上跟线,下根棱,左右相邻要对平。”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一般为10mm,但不应小于8mm,也不应大于12mm。为保证清水墙面主缝垂直,不游丁走缝,当砌完一步架高时,宜每隔2m水平距离,在丁砖立楞位置弹两道垂直立线,可以分段控制游丁走缝。在操作过程中,要认真进行自检,如出现有偏差,应随时纠正,严禁事后砸墙。清水墙不允许有三分头,不得在上部任意变活、乱缝。砌筑沙浆应随搅拌随使用,一般水泥砂浆必须在3h内用完,水泥混合砂浆必须在4h内用完,不得使用过夜砂浆。砌清水墙应随砌、随划缝,划缝深度为8-10mm深浅一致,墙面清扫干净。混水墙应随砌随将舌头灰刮尽。

℃ (8)木砖预留孔洞和墙体拉结筋:木砖预埋时应小头在外,大头在内,数量按洞口高度决定。洞口高在1.2m以内,每边放2块;高1.2~2m,每边放3块;高2~3m,每边放4块,预埋木砖的部位一般在洞口上边或下边四皮砖,中间均匀分布。木砖要提前做好防腐处理。钢门窗安装的预留孔、硬架支模、暖卫管道,均应按设计要求预留,不得事后剔凿。墙体拉结筋的位置、规格、数量、间距均应按设计要求留置,不应错放、漏放。 (9)安装过梁、梁垫:安装过梁、梁垫时,其标高、位置及型号必须准确,坐浆饱满。如坐浆厚度超过2cm时,要用细石混凝土铺垫,过梁安装时,两端支撑点的长度应一致。

5.3.4 质量标准 (1)蒸压灰砂砖和蒸压粉煤灰砖不得用于长期受热200℃以上、受急冷急热和有酸性介质侵蚀的部位。 (2)砌筑砖砌体时,砖应提前1~2d浇水湿润。烧结普通砖含水率宜为10%~15%,灰砂砖、粉煤灰砖含水率宜为5%~8% 。

(3)当采用铺浆法砌筑时,铺浆长度不得超过750mm;施工期间气温超过30℃时, 铺浆长度不得超过500mm。

(4)砖墙中的洞口、管道、沟槽和预埋件等,宽度超过300mm的,应砌筑平拱或设置过梁。

(5)施砌的蒸压(养)砖的产品龄期不应小于28d。 (6)竖向灰缝不应出现透明缝、瞎缝和假缝。

(7)临时间断处补砌时,必须将接槎处表面清理干净,浇水湿润,并填实砂浆,保持灰缝平直。

(8)砖砌平拱过梁的灰缝应砌成楔形缝。灰缝的宽度,在过梁底面不应小于5mm;在过梁顶面不应大于15mm。拱脚应伸入墙内不少于20mm ,拱底应由1%的起拱。

(9)砖过梁底部的模板,应在灰缝砂浆强度不低于设计强度的50%时,方可拆除。 (1)砖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抽检数量:每一生产厂家的砖到现场后,按烧结砖15万块为一验收批,抽检数量为一组。砂浆试块的抽检数量,同一类型、强度等级的试块应不少于3组。 检验方法:查砖和砂浆试块试验报告。 (2)砌体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得小于80% 。 抽查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用百格网检查砖底面与砂浆的粘结痕迹面积,每处检测3块砖,取其平均值。 (3)砖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砌施工。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

抽查数量:每检验批抽检20%接槎,且不少于5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砖砌体的灰缝应横平竖直,厚薄均匀。水平灰缝厚度宜为10mm,但不应小于8mm,也不应大于12mm。

抽检数量:每步脚手架施工的砌体,每20m抽查1处。 检验方法:用尺量10皮砖砌体高度折算。

(3)砖砌体组砌方法应正确,上、下错缝,内外搭砌。

抽检数量:外墙每20m抽查一处,每处3-5m ,且不应少于3处;内墙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应少于3间。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合格标准:除符合本条要求外,清水墙、窗间墙无通缝;混水墙中长度大于或等于300mm的通缝每间不超过3处,且不得位于同一面墙体上。 (1)水泥、砖等主要材料的出场合格证,要求为按批量出场的原件。 (2)水泥、砖等主要材料的进场按批量的见证取样单及复检试验报告单。 (3)砂浆配合比报告单及砂浆试块强度检验报告单。 (4)施工隐蔽记录及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记录。 主要检查砖的组砌方法、留槎、接槎、构造柱、拉结筋、上下错缝、预埋件等是否按规范及标准施工。 5.3.5 成品保护 (1)墙体拉结筋、抗震构造柱钢筋及各种预埋件、暖卫、电器管线等,均应注意保护,不得任意拆改或损坏。 (2)砂浆稠度应适宜,砌墙时应防止砂浆溅脏墙面。

(3)在吊放平台脚手架或安装模板时,指挥人员和吊车司机要认真指挥和操作,防止碰撞已砌好的砖墙。

(4)在高层平台进料口周围,应用塑料薄膜或木板等遮盖,保持墙面洁净。

(5)尚未安装楼板或屋面板的墙和柱,当可能遇到大风时,应采取临时支撑等措施,以保证施工中墙体的稳定性。

5.3.6 安全环境保护措施

(1)脚手架的荷栽不得超过270/m2。搭设好的脚手架应经验收合格并挂牌后方可交付使用。使用中应定期检查和维护。

(2)禁止采用运料的吊篮、吊盘上下人。乘人的外用电梯、吊笼应安装可靠的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严禁外用电梯、吊笼超载、超宽、朝高、超重、超偏运行。 (3)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可擅自拆动、确需拆动应经施工负责人同意。 (4)在架子上砍砖时,操作人员应向里把碎砖打在架板上,严禁把砖头打向架外。挂线用的坠砖,应绑扎牢固,以免坠落伤人。 (5)脚手架上堆砖不得超过3层(侧放)。采用砖笼吊砖时,砖在架子或楼板上要均匀分布,不应集中堆放。灰桶、灰斗应放置有序,使架子上保持畅通。 (6)采用内脚手架砌墙时,不得站在墙上勾缝或在墙顶上行走。 5.3.7 季节性施工措施 (1)砂浆宜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拌制,石灰膏等掺合料应有防冻措施,如遇冻,必须融化后方可施工。砂中不得含有大于10mm的冻块。 (2)砖应清除冰霜,冬期不浇水,应适当增大砂浆的稠度。

(3)一般采用掺盐砂浆,其掺盐量、材料加热温度均按冬期施工方案规定执行。砂浆使用时的温度不应低于+5℃。

(4)雨期施工时,应防止雨水冲刷砂浆;砂浆的稠度应适当减小。每天砌筑高度不宜超过1.2m。

5.3.8 质量记录

(1)砂浆配合比设计检验报告单;

(2)砂浆立方体试件抗压强度检验报告单; (3)水泥检验报告单; (4)各类型砖检验报告单; (5)砂检验报告单;

(6)砖砌体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5.4 砖柱砌体工程 5.4.1 施工准备 (1) 根据施工图纸及标准规范编制砖柱砌体专项的施工方案,并经相关单位批准通过。 (2) 编制工程材料、机具、劳动力的需求计划。 (3) 根据现场条件,完成工程测量控制点的定位、移交、复核工作。 (4) 完成进场材料的见证取样复检及砌筑砂浆的试配工作。 (5)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技术、质量、安全、环境交底 (1)砂浆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宜用水泥或混合砂浆。 2)砂:一般宜用中砂,并不得含有有害物质,勾缝宜用细砂。 3)水:使用自来水或天然洁净可供饮用的水。

4)塑化材料:有石灰膏、磨细石灰粉、电石膏和粉煤灰等,石灰膏的熟化时间不少于7d ,严禁使用冻结和脱水硬化的石灰膏。

(1)基础工程已完成,并验收,办完隐检手续。

(2)已设置龙门板或龙门柱,标出建筑物的主要轴线,标出砖柱轴线及标高;并弹出砖柱轴线和边线;立好皮数杆,办完预检手续。

(3)根据皮数杆最下面一层砖标高,拉线检查基层表面标高是否合适,如第一层砖的水平灰缝大于20mm时,应用细石混凝土找平,不得用砂浆或在砂浆中掺细砖或碎石处理。

(4)常温施工时,砌石前一天应将砖浇水湿润,砖以水浸入表面下10-20mm深为宜;雨天作业不得使用含水率饱和和状态的砖。

(5)砌筑部位的灰渣、杂物应清除干净,基层浇水湿润。 (6)砂浆配合比,已经试验室根据实际材料确定。准备好砂浆试模。应按试验确定的砂浆配合比拌制砂浆,并搅拌均匀。常温下拌好的砂浆应在拌合后3-4h内用完;当气温超过30℃时,应在2-3h内用完。严禁使用过夜砂浆。 (7)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已完成,并通过了质安员的验收。 (8)脚手架应随砌随搭设,运输通道通畅,各类机具应准备就绪。 (1)健全现场各项管理制度,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 (2)班组已进场到位并进行了质量技术安全交底,砌筑工人要求中,高级工不少于70%,并应具有同类工程的施工经验。 5.4.2 质量控制要点 (1)砖的品种、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应规格一致,有出厂合格证及试验单,严格检验手续,对不合格品坚决退场。 (2)砂浆用砂不得含有害物质及草根等杂物,配制M5以上砂浆,砂的含泥量不应超过5%,M5以下砂浆,砂的含泥量不应超过10%,并应通过5mm筛孔进行筛选。

(3)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检验批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编号为一批;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结果使用;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4)掺合料:石灰膏的熟化时间不应少于7d,严禁使用脱水硬化和冻结的石灰膏。 (5)预埋木砖、金属件必须防腐处理。 (1) 砂浆

1)配合比应采用重量比,并由试验室确定。水泥计量精度为±2%,砂、掺合料为±5% 。 2)宜用机械搅拌,投料顺序为砂→水泥→掺合料→水,搅拌时间不少于2min。 3)砂浆应随拌随用,一般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须在拌成后3-4h内使用完,不允许使用过夜砂浆。 4)每一施工段或每250 m3砌体,各种砂浆,每台搅拌机至少做一组试块(一组6块;如砂浆强度等级或配合比变更时,还应制作试块。 (2) 砖柱的构造形式 砖柱主要断面形式有方形、矩形、多角形、圆形等。方柱最小断面尺寸为365mmX365mm,矩形柱为240mmX365mm;多角形、圆柱形最小直径为365mm。 (3)确定组砌方法 1)组砌方法应正确,一般采用满丁满条。 2)里外咬搓,上下层错缝,采用“三一”砖砌法(即一铁锹灰,一块砖,一起揉),严禁用水冲砂浆灌缝的方法。 (4)排砖撂底 (a)第一皮;(b)第二皮

(1)原材料必须逐车过磅,计量准确,搅拌时间要达到规定的要求,砂浆试块应由专人负责制作与养护。

(2)要拉线找正确的轴线和边线,砌筑时保持墙身垂直。 (3)必须双面挂线,舌头灰随砌随刮平。

(4)盘角时灰缝要掌握均匀,每层砖都要与皮数杆对齐,通线要绷紧。

(5)抄平放线时,要细致认真;钉皮数杆的木桩要牢固,防止碰撞松动。皮数杆立完后,要复验,确保皮数杆高度一致。

(6)砖柱上不得留脚手眼。

(7)砌筑过程中用坠线或托线板随检查控制砖柱垂直度。

5.4.3 施工工艺 墙基验收、柱体放线 不合格 复 验 合格材料见证取样、配制砂浆 不合格 复 试 合格 组砌方法、排砖撂底 不合格 检 合格 查 立杆挂线、砌柱 不合格 检 查 合格 办理质量记录

验收、养护 图5.4.3.1 砖柱砌体施工工艺流程图

(1)砖柱砌筑前,基层表面应清扫干净,洒水湿润。基础面有高低不平时,要进行找平,小于3cm的要用1:3水泥砂浆,大于3 cm的要用细石混凝土找平,使各柱第一皮砖在同一标高上。

(2)砌砖柱应四面挂线,当多根柱子在同一轴线上时,要拉通线检查纵横柱网中心线,同时应在柱的近旁竖立皮数杆。 (3)选砖:柱砖应选择棱角整齐,无弯曲、裂纹、颜色均匀,规格基本一致的砖;对于圆柱或多角柱要按照排砌方案加工弧形砖或切角砖,加工砖面须磨平,加工后的砖应编号堆放,砌筑时对号入座。 (4)排砖摞底,根据排砌方案进行干摆砖试排。 (5)砌砖宜采用“三一”砌法。柱面上下皮竖缝应相互错开1/2砖长以上。柱心无通天缝。严禁采用先砌四周后填心的砌法。 (6)砖柱的水平灰缝和竖向灰缝宽度宜为10mm,但不应小于8mm,也不大于12mm;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得小于80%,竖缝也要求饱满,不得出现透明缝。 (7)柱砌至上部时,要拉线检查轴线、边线、垂直度,保证柱位置正确。同时还要对照皮数杆的砖层及标高,如有偏差时,应在水平灰缝中逐渐调整,使砖的层数与皮数杆一致。砌楼层砖柱时,要检查上层弹的墨线位置是否与下层柱子有偏差,以防止上层柱落空砌筑。 (8)2m高范围内清水柱的垂直偏差不大于5mm ,混水柱不大于8mm,轴线位移不大于10mm。每天砌筑高度不宜超过1.8m。

(9)砖垛砌筑时,应使墙与垛同时砌筑。

(10)柱面勾缝一般宜用1:2水泥砂浆。勾缝前应清扫柱面上粘结的砂浆灰尘,并洒水湿润。对于瞎缝应先凿平,深度为6-8mm,然后勾缝。对缺棱掉角的砖,应用与砖同色的砂浆修补。

5.4.4 质量标准

(1)冻胀环境和条件的地区,地面以下或防潮层以下的砌体不宜采用多孔砖。 (2)砌筑砖砌体时,砖应提前1~2d浇水湿润。烧结普通砖、多孔砖含水率宜为10%~15%,灰砂砖、粉煤灰砖含水率宜为5%~8%。

(1)砖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抽检数量:每一生产厂家的砖到现场后,按烧结砖15万块为一验收批,抽检数量为一组。砂浆试块的抽检数量,同一类型、强度等级的试块应不少于3组。 检验方法:查砖和砂浆试块试验报告。 (2)砌体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得小于80% 。 抽查数量: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用百格网检查砖底面与砂浆的粘结痕迹面积,每处检测3块砖,取其平均值。 (1)砖柱不得采用包心砌法。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2)砌柱的灰缝应横平竖直,厚薄均匀。水平灰缝厚度宜为10mm,但不应小于8mm,也不应大于12mm。 检验方法:用尺量10皮砖砌体高度折算。 (1)水泥、砖等主要材料的出场合格证,要求为按批量出场的原件。 (2)水泥、砖等主要材料的进场按批量的见证取样单及复检试验报告单。 (3)砂浆配合比报告单及砂浆试块强度检验报告单。 (4)施工隐蔽记录及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记录。

主要检查砖柱的组砌方法,构造柱、拉结筋、上下错缝、预埋件等是否按规范及标准施工。

5.4.5 成品保护

(1)砂浆稠度应适宜,砌筑时应防止砂浆溅脏柱面。

(2)在吊放平台脚手架或安装大模板时,指挥人员和吊车司机要认真指挥和操作,防止碰撞已砌好的砖柱。

(3)在高层平台进料口周围,应用塑料薄膜或木板等遮盖,保持柱面洁净。 (4)尚未安装楼板或屋面板的柱,当可能遇到大风时,应采取临时支撑等措施,以保证施工中砖柱的稳定性。 5.4.6 安全环境保护措施 5.4.7 季节性施工措施 (1)砂浆宜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拌制,石灰膏等掺合料应有防冻措施,如遇冻,必须融化后方可施工。砂中不得含有大于10mm的冻块。 (2)砖应清除冰霜,冬期不浇水,应适当增大砂浆的稠度。 (3)砌砖时一般采用掺盐砂浆,其掺盐量、材料加热温度均按冬期施工方案规定执行。砂浆使用时的温度不应低于+5℃。 (4)雨期施工时,应防止基槽灌水和雨水冲刷砂浆;砂浆的稠度应适当减小。每天砌筑高度不宜超过1.2m。

5.4.8 质量记录

(1)砂浆配合比设计检验报告单;

(2)砂浆立方体试件抗压强度检验报告单;

(3)水泥检验报告单; (4)各类型砖检验报告单; (5)砂检验报告单;

(6)砖砌体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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