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制度
第一节 抢救工作制度
一、定期、不定期地对护理人员进行急救知识培训,提高其抢救技能,抢救患者时做到人员到位、行动敏捷。
二、抢救时做到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
三、每日核对抢救物品,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各种急救药品、器材及物品应做到“五定”:定数量品种、定点放置、定专人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抢救物品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必须处于应急状态。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保证在有效期内使用。
四、参加抢救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抢救技术和抢救常规,确保抢救的顺利进行。
五、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准确、及时填写护理记录单,记录内容完整、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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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严格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在抢救患者过程中,正确执行医嘱。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护士执行前必须复述一遍,确认无误后再执行;保留安瓿以备事后查对。及时记录护理记录单,来不及记录的于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
七、抢救结束后及时清理各种物品并进行初步处理、登记。
八、认真做好抢救患者的各项基础护理及生活护理。烦躁、昏迷及神志不清者,加床档并采取保护性约束,确保患者安全。预防和减少并发症的发生。
第二节 分级护理制度
要求:分级护理是指根据患者住院期间疾病不同、病情轻重不一采取不同的护理级别。护理级别可分为特级护理和一、二、三级护理。各级护理均应体现“以患者为中心”的整体护理观,使患者得到全身心的护理。
特级护理护理指征:
1、严重的脏器功能衰竭及需要抢救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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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种复杂的或新开展的大手术后需监测救治的患者。
3、各种复合伤及大面积烧伤者。
4.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和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疗法,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生命体征的患者。
5.入住各类ICU的患者。
护理要求:
1、专人护理,有条件者将患者安置到抢救室或监护室。
2、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和生命体征,做好交接班及危重患者护理记录。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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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昏迷病人要采取安全保护措施,防止坠床、外伤;协助咳嗽咳痰,及时吸出口腔及呼吸道分泌物,保持呼吸道通畅,防止窒息;
6、张口呼吸的患者,用湿纱布盖住口唇,眼睑不能闭合者,要定时冲洗眼睑,点眼药水或药膏保护,或用油纱布遮盖眼部;
7、保持室内空气新鲜,室内温度:18-20℃,湿度适宜,空气消毒每日1-2次,地面、桌面用消毒液擦拭,防止交叉感染。
8、根据医嘱给予合理饮食,保证营养和病情治疗需要,必要时做好记录;
9、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保持各种导管清洁、通畅、位置正确、定期冲洗、消毒及更换;
一级护理护理指征:
1、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2、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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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
4、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护理要求:
1、每1小时巡视病房一次,严密观察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做好记录;特殊治疗、按医嘱记重症记录。
3、根据医嘱,实施治疗、给药,观察治疗、用药后反应,认真做好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5、注意翻身拍背,昏迷病人每2小时翻身一次,协助咳嗽咳痰,保持呼吸道畅通,预防合并症发生;
6、保持管道清洁通畅,位置正确,引流液定时倾倒、消毒、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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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护理护理指征:
1、病情趋于稳定,需要卧床休息的患者。
2、病情较稳定仍需要限制活动的患者。
3、慢性病、年老体弱需搀扶下地活动者,需协助完成各项生活护理的患者。
护理要求:
1、每2小时巡视病房一次,观察患者病情变化;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做好记录;
2、根据医嘱,实施治疗、给药,观察治疗、用药后反应,做好告知和健康指导;
3、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协助生活护理、保持三短六洁;
4、保持卧床休息,病情允许时可在室内活动,正确实施安全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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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护理护理指征:
1、各种病情稳定、恢复期的患者。
2、一般慢性病、手术前准备、术后恢复期、正常产妇等。
3、生活能自理的患者。
护理要求:
1、每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按常规测量生命体征,做好记录;
2、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用药,履行告知义务;
3、保证休息,注意饮食;督促患者搞好个人卫生;
4、满足患者对健康知识的需求及做好患者的出院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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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护理交接班制度
一、病房护士实行二班轮流值班制,值班人员应严格遵照医嘱和护士长的安排,对患者进行护理工作。
二、每班必须按时交接班,接班者提前15分钟进入科室,阅读交班报告、护理病历及护理记录单。
三、在接班者未到之前,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
五、值班者必须在交班前完成本班的各项工作,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做详细交待,与接班者共同做好工作方可离去。必须写好交班报告、护理病历及各项文字记录单,处理好用过的物品。白班为夜班做好用物准备,如消毒敷料、试管、标本瓶、注射器、常备器械、被服等,以便于夜班工作。
六、交班中发现病情、治疗器械、物品交待不清,应立即查问。接班时发现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如因交班不清,发生差错事故或物品遗失,应由接班者负责。
七、每天晨会集体交接班,全体医护人员参加,一般不超过15分钟。由夜班护士详细报告重危及新入院患者的病情、诊断及护理等有关事项。护士长根据报告作必要的总结,扼要的布置当天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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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班内容:
1.患者总数、出入院、转科、转院、分娩、手术、死亡人数以及新入院、重危患者、抢救患者、大手术后或有特殊检查处理、病情变化及思想情绪波动的患者,均应详细交待。
2.医嘱执行情况、重症护理记录、各种检查标本采集及各种处置完成情况,对尚未完成的工作,应向接班者交待清楚。
3.查看昏迷、瘫痪等危重患者有无褥疮,基础护理完成情况,各种导管固定和通畅情况。
4.常备贵重、毒、麻、精神药品及抢救药品、器械、仪器的数量、技术状态等,交接班者均应签全名。
5.交接班者共同巡视检查病房是否达到清洁、整齐、安静的要求及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6.交班后,由护士长带领共同巡视病房,对危重患者、新入院患者以及有特殊情况的患者进行床头交接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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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护理查对制度
查对制度是保证病人安全,防止差错事故发生的一项重要措施。护士在工作中必须具备严肃认真的态度,严格执行“三查七对”,确保病人安全和护理工作的正常进行。“三查”指针对“七对”内容在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进行查对。“七对”指核对床号、姓名、药名、浓度、剂量、用法、时间。
一、医嘱查对制度
1、执行医嘱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
2、处理医嘱前应查对医嘱的床号、姓名、内容、时间、用法和医生签名。
3、对有疑问的医嘱须经有关医师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4、危重病人抢救时,医生下达口头医嘱后,执行护士须复诵一遍,经医师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对抢救中用过的空药瓶,经两人核对无误,医嘱补写完毕后,方可弃去。
5、医嘱执行后,护士要再次核对后签全名、执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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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医嘱查对工作须班班进行,参加查对人员至少两人以上,在医嘱查对登记本上将查对情况进行记录并签全名。
7、护士长负责督查每日的医嘱查对工作,每周至少组织一次科室全部医嘱查对工作,对工作中存在的失误进行认真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并在医嘱查对登记本上记录。
二、药疗查对制度
1、通过各种途径进行药物治疗必须严格进行“三查七对”,并在相应的医嘱单及执行单上签全名。
2、备药前要检查药品的名称、剂量、质量、有效期和批号。水剂、片剂注意有无变质;药瓶、针剂有无裂痕;液体有无瓶口松动、浑浊、漏液等。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3、备药完毕须经二人核对无误后方可使用。
4、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详细核对有无过敏史,是否做过过敏试验。
5、使用毒、麻、限、剧、精神药物时,要经过双人反复核对,用后保留药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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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给多种药物时,要查对有无配伍禁忌。
7、执行药疗时,如病人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核对无误,经解释取得病人理解后,方可执行。
三、输血查对制度
1、输血标本采集查对
(1)护士接到输血申请单后,将医嘱与输血单上各项信息进行二人核对,确保无误后方可采血。
(2)采集血标本前须核对病人、输血申请单及试管上的各项信息,确保无误。
(3)血标本采集完毕后,将血标本、输血申请单、病人再次进行双人核对,确保无误后送血库做交叉配血试验,并签采血者全名。
(4)同时有二名以上病人需采集血标本时,须严格遵守“一次一人”的原则,逐一分别采集血标本,严禁同时采集二名病人的血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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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血标本与输血申请单由护理人员同时送交血库,双方进行逐项核对。
2、取血查对
取血和发血的双方须将输血申请单与血袋标签及血液质量进行共同检查核对,内容为:
(1)查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凝血块或溶血、血袋有无渗漏。
(2)查输血申请单与血袋标签上血型(包括ABO、RH)、血量、献血编号是否一致,交叉试验有无凝集。
(3)查病人的床号、姓名、性别、住院号、血型、血液制品种类。
(4)查对无误后,取血者及发血者签全名及取血时间。
3、输血查对
(1)严格执行三查八对制度。三查:查血液的有效期、血液的质量、输血装置是否完好。八对: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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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床号、住院号、献血编号、血型、交叉试验结果、血液种类、剂量。
(2)输血前由两名护士(夜间一人当班与值班医生)严格查对输血申请单及血袋标签上的各项内容,准确无误方可输血。
(3)到病人床边再次双人核对病人的床号、姓名、性别、血型等,确认与输血申请单相符。
(4)输血完毕应保留血袋,以备必要时送检、查对。
四、手术查对制度
1、进病房接病人时、进手术室前、进手术间后,交接的双方护士及巡回护士,分别依据手术通知单、病历及腕带核对病人科室、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诊断、手术名称、手术部位、手术房间号、术前用药等,确认无误。
2、巡回护士查对手术名称、病人血型、交叉试验结果、术前用药、药物过敏试验结果等,确认无误。
3、器械护士查对无菌包名称、效期、包装及无菌包内的灭菌指示卡和手术器械是否齐全、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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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术前、术中关闭深部组织与体腔前后及术毕时,器械护士须与巡回护士共同核对所有辅料和器械数目,核实后登记。
5、术中需增减器械、缝针等用物时,器械护士须与巡回护士认真清点,及时记录。
6、手术取下的标本,器械护士与术者核对无误后送病理。
五、各种检查、化验查对制度
1、接送病人检查时与检查前,持检查单与病人查对科室、床号、姓名,检查内容、部位、时间。
2、采集化验标本前,护士接到化验单后,核对病人的床号、姓名、住院号、化验项目,选择合适容器进行粘贴。
3、采集化验标本时,将化验单、标本容器与病人进行查对,确保床号、姓名,化验项目、方法、数量、时间无误后,方可采集。
第五节 消毒隔离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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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护理人员上班时衣帽整洁,不许穿工作服到院外。
二、护理、治疗前后均应洗手,必要时用消毒液浸泡。
三、无菌操作时要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无菌器械、容器、器械盘、敷料罐、持物钳要定期灭菌与更换消毒液,注射时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消毒一洗手。
四、病房定期通风换气,定期空气消毒,地面湿擦,床、床头桌、椅每日湿擦,抹布应专用,用后消毒。
五、被褥定期更换,脏被褥应放固定处,不随地乱丢,不在病房清点。
六、各种器械用具,使用后均需消毒,药杯、使用一次药杯,便器应用后每天清洗消毒。
七、对出院病人,必须做好终末消毒。床、桌、椅等应用消毒液擦拭,床垫、被褥洗晒消毒。
八、传染病人按常规隔离,病人的排泄物和用过的物品要进行消毒处理,未经消毒的物品不许带出病房,也不得给他人使用,病人用过的被服应消毒后再交洗衣房清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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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住院传染病人应在指定范围活动,不得互换病房和外出,到其他科诊疗时,要做好消毒隔离工作。出院、转院及死亡后应进行终末消毒。
十、对受厌氧菌、绿脓杆菌等特殊感染的病人应严格消毒,被接触过的器械、被服、病室都要严格消毒处理,用过的敷料应焚烧。
十一、进入治疗室、换药室应衣帽整洁并戴口罩,私人物品不准带入室内。
十二、治疗室与换药室应每天通风换气,地面、桌椅用消毒液擦洗,每天用紫外线对空气消毒或用消毒剂喷雾消毒,每周彻底大扫除1次,每月作细菌培养1次。
十三、每日检查无菌物品是否过期,用过物品与未用过物品应严格分开,并需有明显的标记。
十四、治疗室抹布、拖把等用具应专用。
十五、换药车上的用物要定期更换和灭菌,换药用具应消毒处理,然后再进行清洗消毒。
第六节 护理差错、事故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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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科室建立事故、差错登记本,由当事人及时登记发生事故差错的经过、原因、后果。护士长经常检查,定期组织讨论和总结。
二、发生事故差错时,要积极采取抢救措施,以减少和消除由于事故差错造成的不良后果。并指定熟悉全面情况的专人负责与家属做好思想工作。
三、发生事故差错时,责任者要立即向护士长报告。护士长在24小时内口头或电话报告护理部,重大事故要立即报告护理部、科主任。事故差错责任者,应在三天内提交书面检查材料。
四、发生事故差错的有关记录、化验及造成事故的药品、器械等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并保留患者的标本,以备鉴定研究之用。
五、事故差错发生后,按性质、情节轻重分别组织全科、全院有关人员进行讨论,以提高认识,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并确定事故性质,提出处理意见。
六、发生差错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后发现时,按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七、为弄清事实真相,应注意倾听当事人的意见,允许个人发表意见;决定处分时,领导应进行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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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以达到帮助目的。
八、护理部定期组织护士长分析事故差错发生的原因,并提出防范措施。
具体流程:
出现不良事件的科室→护理部→护理管理委员会研究讨论→整改意见及措施→反馈临床护理部及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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