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苏州嘉盛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产品推介书
一、信托计划简介
1、产品名称:渤海-苏州嘉盛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发行机构:渤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3、信托规模:人民币2亿元,规模达1.5亿元即成立。待投资项目在建工程抵
押于渤海信托,开放募集0.5亿元。
4、信托期限:24个月,满12个月可以提前结束。
5、委 托 人:《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6、投资门槛:100万元。
7、 推介期 :本信托计划推介期自2012年12月18日至2013年1月4日,受
托人有权延长推介期。
8、预期收益率:A类:100-300万(不含):10%/年。 B类:300万(含)以上:11%/年。
9、收益分配:信托利益以货币形式发放,第一次信托利益分配将在信托计划生
效后12个月对应工作日之后(如遇非工作日,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在受托人收到资产收益权回购价款的十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分配,最后一次信托利益分配随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的返还一并进行。
10、资金运用:渤海信托依据信托合同,将信托资金用于受让嘉亿置地无锡有限
公司(嘉亿置地)持有的“嘉亿维纳阳光”项目(标的项目)的特定资产收益权。信托资金用于标的项目的后期开发建设。
11、还款来源: 融资人嘉亿置地将以标的项目的销售收入作为主要还款来源。
二、 产品主要特点及风控措施 1、投资项目概况
“嘉亿维纳阳光”项目位于无锡市惠山区锡澄路和金惠路交叉口东北侧,属于惠山新城核心CBD区域,周边有无锡惠山万达广场,时代广场等成熟商
1 / 5
理财热线:400-812-0198
业配套,锡山高级中学与实验小学等教育配套,在建惠山人民医院等,项目地理位置十分优越。
项目公司为嘉亿置地无锡有限公司,为苏州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6月,注册资金4045万元,具有房地产二级开发资质。截至2011年末总资产6.78亿元。苏州嘉盛目前累计已开发面积逾50万平方米,在苏州当地具有一定的品牌影响力。
标的项目土地于2011年2月取得,土地出让金与契税合计为3.016亿元,项目预计总投资约6.6亿元,已投资约3.3亿元。项目占地面积57325.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4729平方米,其中,地上高层住宅107475.5平方米,商业配套5550平方米,公建配套1200平方米,地下停车场为33517平方米。项目规划业态为18-25层高层住宅及相关配套。目前,项目已完成桩基工程及地下室的开发建设,预计于2013年第一季度实现预售,2013年6月实现主体封顶。项目预计高层住宅销售均价9000元/平方米,实现销售收入10亿元,实现净利润约3.3亿元。 2、土地抵押充足
嘉亿置地将标的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于渤海信托。该项目地块于2011年2月取得,价格为3.016亿元(含契税),相对第一期1.5亿元的融资规模,抵押率在50%以下。待首期1.5亿元成立后,在标的项目在建工程抵押于渤海信托,本信托设置开放期募集第二期0.5亿元,确保本信托在存续期间的资产抵押率低于50%。 3、保证措施充分
首先,苏州嘉盛集团有限公司,为嘉亿置地到期回购资产收益权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嘉盛集团成立于2010年10月,注册资本8000万元,集团成立以来的规模化发展形成了以建筑施工、混凝土生产经营为基础产业,嘉盛房地产为支柱产业,嘉盛丽廷国际酒店为新兴服务业的产业格局。其中集团控股子公司苏州嘉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创建于2003年,注册资本6018万元,具有国家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连续多年获得“江苏省建筑业优秀企业”、“苏州市建筑业最佳企业”、市“质量管理先进单位”和“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文明单位”、“先进建筑企业”等荣誉称号,目前
2 / 5
理财热线:400-812-0198
正在申请IPO登陆中国资本市场。截至2012年8月30日,嘉盛集团总资产17.7亿元,2010、2011年分别实现营业收入为13.13亿和17.87亿元,2012年1-8月已实现营业收入12.96亿元,集团资产实力强劲。
其次,嘉亿置地与苏州嘉盛集团实际控制人张全男及其配偶,为嘉亿置地到期回购资产收益权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银行监管预售回款
信托计划设立专门的监管账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对“嘉亿维纳阳光”项目的预售回款进行全程监管。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作为无锡地区唯一的总行直属分行,从1987年成立至今,机构网络不断健全,经营业绩屡创新高,已成长为无锡地区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的金融力量。
三、产品认购及相关服务
1、产品负责人:
每一信托产品设有专门的负责人,您可随时了解产品具体情况。 信托经理:信托五部 刘经理 (021)68590788 2、信托产品购买
第一步:客户通过代理机构预约或者直接电话预约信托理财产品(预约热线:)。预约产品遵循“金额优先、时间优先、额满即止”的原则。
第二步:投资者接到推介机构或者渤海信托的电话缴款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渤海信托指定银行网点或一次性由投资者本人账户汇款、转账到指定账户,款项确认入账后办理加入本计划的相关手续。
投资者将认购资金通过投资者账户用转账或者汇款的形式,转入中国民生银行石家庄分行为本信托开立的信托募集账户。在划款时请在备注栏注明所认购的产品名称、认购人姓名及其他必要信息,并要求银行准确录入备注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认购不成功及经济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受托人不负责赔偿。
户 名:渤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账 号:1001 0140 4000 4786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石家庄分行
第三步:前往渤海信托(石家庄市广安大街10号美东国际12号楼A座19
3 / 5
理财热线:400-812-0198
层)或与我公司指定的代理销售人员沟通的其它途径办理产品签约手续。办理签约手续时,投资者需持以下有效证件:
(1)自然人投资者,需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受益人预留收益分配账户 (存折或者银行卡)以及汇款凭证的复印件,并在所有复印件上亲笔签名;若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划付款凭证复印件及分配收益的开户银行账号说明等需提供的相关材料,若授权他人办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人应仔细阅读信托文件,认真填写《资金信托合同》应填事项,保证所填内容真实、准确,并签署《资金信托合同》、《风险申明书》。
投资人需明确信托收益划付账户,该账户在本信托财产最终分配前不得取消。受益人为自然人的,需办理银行卡或提供卡号/账号作为信托收益划付账户;受益人为机构的,需提供受益人的开户银行和银行账号。
3、产品信息披露
本信托计划成立后,投资人可以登陆渤海信托网站(www.bohaitrust.com),进行自助查询或与销售人员沟通的其它途径及时了解到产品成立信息。
本信托计划实施期间,渤海信托将按季度制作《信托项目季度管理报告》,信托计划成立日起,每季度末在公司网站(www.bohaitrust.com)或其他有效途径进行信息披露。
四、受托人简介
渤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简称渤海信托),成立于1982年10月,注册地河北省石家庄市,注册资本20亿元,控股股东为海航集团,是河北省内唯一一家经营信托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公司业务涉及冀、京、津、沪、渝等全国20余省市,2011年“第三届中国优秀信托公司”评选中,渤海信托被评为“中国最具成长性的信托公司”,2012年6月,荣获第六届中国“诚信托”管理团队奖。
中国银监会相关统计数据和行业2011年年报披露,截至2011年12月31
4 / 5
理财热线:400-812-0198
日,渤海信托业务能力行业排名第9位;新增信托资产规模 1518.33亿元,行业排名第4位;年末管理信托资产余额达1069.59亿元,同比增长33.66%,行业排名第15位;信托管理能力行业排名第8位;人均净利润达到332.49万元,同比增长94.44%,行业排名第19位。渤海信托2011年末综合实力行业排名第16位,较2010年末第29位排名上升了13位。
风险提示:
信托公司管理信托财产应恪守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信托公司根据信托计划文件约定管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信托公司因违背信托计划文件、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而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的,由信托公司以固有财产赔偿;不足赔偿时,由投资者自担。请投资者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重要声明:
本推介书仅为信托计划的简要说明,不作为任何法律文件,亦不构成任何要约或承诺,具体内容以信托计划说明书和信托合同为准。投资者在加入本信托计划前应仔细阅读信托计划说明书和信托合同。
5 / 5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