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建立规范的设盲程序,保证药物临床试验在规范的盲态下进行, 确保临床试验数据科学、可靠。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机构开展的所有药物临床试验方案。操作规程
1. 为排除来自研究者或受试者主观偏倚的影响,药物临床试验必
须采用盲法对照试验,除非当前无满足盲法设计的条件。
2. 盲法分为为双盲和单盲。如果条件许可,应采用双盲试验。
(1) 单盲法试验:一般为受试者设盲,研究者不设盲,不能
排 除研究者主观偏因的影响。适用于疗效考核有严格客观指标的某些疾 病。
(2) 双盲法试验:受试者、研究者、参与疗效和安全性评价的
医务人员、监查员、数据管理人员、统计分析人员均不知治疗分配程 序,即受试者所属组别。
1) 双盲原则:应始终贯穿于全试验过程,从随机表产生、编制 盲
底、药品编码、受者入组、研究记录和评价、监查、数据处理直至 统计分析,均须保持盲态。在揭盲以前要锁定数据,错误需在锁定数 据前纠正,强调在数据锁定之前反复核定CRF和原始数据。
2) 试验用药与对照药形、色、味、包装及用法等均完全一致。 3) 试验设计中应规定盲底保存要求以及破盲条件、时间和程序;
并明确采用何种揭盲方法,即两次揭盲法或一次揭盲法。
两次揭盲:指所有试验数据核查无误,经过两位数据录入员录入 以后,他们的数据对照也完全无误,这时为第一次揭盲;下一步进行 统计分析,完成后为第二次揭盲。
一次揭盲:指试验方案如果按照试验组与对照组非1:1设计时, 只需一次揭盲即可。
4)发生紧急情况,必须了解该病例的试验用药以便抢救处治时,
可按规定程序紧急揭盲,同时该编码病例亦终止试验。
3. 临床试验设盲的方法和破盲的规程在临床试验方案中应有详
细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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