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作为一个分部工程,包括地面、抹灰、门窗、吊顶、轻质隔墙、饰面板(砖)、幕墙、涂饰、裱糊与软包、细部共十个子分部。
一、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工作内容
1. 建筑装饰装修专业监理工程师是在项目总监理领导下的专业监理责任人,也是项目总监的助手,每周监理例会时,提出现场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出现的问题和处理方案,为总监理提供每周报表的资料。
2. 建筑装饰装修专业监理工程师对相应施工承包人进行工程进度的控制,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施工安全进行督促,如发现有违章违规现象,首先口头提出,不改者再进行函件警告(监理通知)。对可能发生质量事故、人身安全等问题,应检查施工承包人的预控方案和措施,发生时及时报告总监向施工承包人发出整改通知或停工令,整改完毕经检查达到要求后方可发出继续施工或复工令。
3. 建筑装饰装修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图纸会审,检查本专业施工图纸与相关专业(特别是安装专业)图纸是否有关矛盾之处,会同施工单位的阅图意见一起形成会审意见送交总监理工程师、设计及甲方,并组织图纸会审,经各方共同确认后,与图纸一起使用。
4. 审核专业承包人的施工资质证件,各工种人员的上岗证件、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开工报告。
5. 对装饰装修材料检查验收,并对部分材料进行抽样、见证、送检,对色彩和材质有严格要求的材料还需留取小样、以备必要时检查核对。
6. 检查装饰装修工程的轴线与标高,对现场装饰装修制作安装质量及隐蔽工程施工质量检查验收。
7. 审核质检资料,对装饰装修工程各子分部、分项的工序验收,对评定分部工程质量等级提出意见。
8. 整理汇编装饰装修专业监理资料和记录,归档。
四、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准备工作监理
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对一项工程是否能保证质量目标、工期目标顺利完成有相当重要的作用。因此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施工准备工作同样要做好监督管理。
4.1 技术准备
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监理人员要督促、检查并配合完成以下技术准备工作。
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专业设计,并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2. 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消防、环保和节能等有关规定;监理人员在熟悉图纸和技术要求时,应及时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院图纸交底;
3. 承担装饰装修的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4. 核查装饰装修施工现场和施工项目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要求施工单位应推行生产控制和合格控制的全过程质量控制。对施工现场质量管理,要求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和质量检验制度;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应经审查批准。
5. 审查施工单位编写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是否按程序审批,是否根据本工程实际特点编写、是否有针对性、各种技术措施是否可行、人员组织计划是否合理等;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人身安全的内容,是否有明确的规定和相应的措施;施工过程中所用到的有关报表、规范、技术资料等是否确认;各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是否合理等。
4.2 技术管理
施工单位选择的施工设备是否合理,是保证施工顺利能否的重要环节;监理人员要根据施工工艺、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的要求严格审核查验施工单位报验进场的施工设备,不符合工艺要求,可能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的设备不准进场。
推行样板引路,指导施工的管理模式。各道施工工艺大面积铺开之前,要求施工方先制作样板件、样板间,请有关单位参加评定,符合质量和工艺要求、满足使用效果的,可以大面积铺开。
4.3 材料准备
施工单位拟用于本工程的装饰装修材料,必须做好报验工作,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拟报验的材料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审查和控制,监理人员是否同意材料在本工程使用要明确审核意见。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和有害物质的限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定。
3.所有进场材料,监理人员应对品种、规格、外观和尺寸进行抽查验收。材料包装应完好,应有产品合格证书、中文说明及相关性能的检测报告,进口产品应按规定进行商品检验。
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是否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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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进场后需进行复验的材料种类和数目应按GB50210规定同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材料应取样一组进行复验。
6.对需要见证取样的材料,要按规范要求做好材料的取样检验、试验工作,符合要求的试验结果经报审通过,材料方允许使用。
监理人员对材料的控制应按系列两图进行。 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控制基本程序见图1。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验收监理工作流程见图2。 承包单位另选 不合格 监理工程师审核 方法: 1.审核证明资料 2.到厂家考察 3.进场材料检验 4.进行验证复试 承包单位填写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单》
合格承包单位使用 图1 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控制基本程序
按规定批量自检填写报验单 承包方
2 专业监理发现有疑问提出抽验复验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 同意 上报 承包方自检 换材料 厂(场)质保书 提交材料报验单 承包方 检测单位 下厂检验(必要时) 否 审 批 监理工程师 可 材料进入施工现场使用 审 核 监理工程师 不合格 通知停止使用并运出现场
图2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验收监理工作流程
4.4 施工现场准备
1.施工前首先要按平面布置图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的施工道路、供水供电、施工临时设施安置、材料堆放及生活设施就位等有关布设和具体安排。
2.施工前应逐级进行施工交底,并且要有书面材料发至各有关部门的有关人员手中。
五、建筑装饰装修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5.1 抹灰
抹灰工作装饰开始前监理人员应对基层、基层清理工作进行验收:砖砌体应清楚表面浮尘,抹灰前应撒水湿润。混凝土表面凿毛,湿润后涂刷1:1水泥砂浆(加胶粘剂),加气混凝土润湿后刷界面剂,抹不大于M5水泥混合沙浆。大面积抹灰应设标筋,抹灰分层宜为5-7mm,超过35mm 应采取加强措施;底灰强度不得低于面灰强度,拌和沙浆初凝前用完,硬化后不得使用。
基层和面层施工完毕,监理人员应对以下内容进行检查、验收:基层和面层必须牢固,无脱层、空鼓,水泥应复验,沙为重沙,不得含杂物;抹灰厚度需符合设计要求,阳角用1:2水泥沙浆做护角,侧宽不小于50mm;垂直度、平整度、阴阳角、分隔条、直线度、墙裙勒角直线度应小于等于3mm。
对工程项目中砖砌体和粉刷的材料使用必须要提前做好了解工作,对疑点和有疑问之处应及时与设计单位和业主联系,尽可能地在该分部分项工程开始之前落实。抽检外墙用的黏土多孔砖和内墙用的轻质材料的质量及砌筑砂浆的质量。对墙体砌筑要求的灰缝厚度、砂浆饱满度、墙面平整度和垂直度应符合规范要求,按规范要求设置拉接筋,墙体留槎要符合规范要求,按设计要求设置圈梁、构造柱。对水、电在墙壁体上开槽,必须用圆锯切割,严禁打凿,严禁在墙壁体上切割水平槽,并尽可能避免在外墙上开槽。粉刷层应分层进行,其每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底层粉刷时应对基层作好表面处理,使其结构牢固,各层粉刷后,应检查有否空鼓,并按规范要求进行处理。两种不同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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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的结合处,应加一层钢丝网后再进行粉刷,以防开裂。粉刷完工后检查粉刷层的平整度、垂直度、阴阳角方正度、空鼓状况等。
5.1.1 一般抹灰工程 5.1.1.1 过程控制 1. 检查准备
一般抹灰工程正式开始前,监理人员应对施工方的准备检查,内容包括: (1)外墙抹灰工程施工前应先安装钢木门窗框、护栏等,对混凝土及砖墙表面的缺陷应按规范规定修整。对脚手眼等墙体留洞,应用砖镶砌密实。透亮砖缝或镶砖不密处,应用砌筑砂浆嵌实。
(2)木结构与砖石结构、混凝土结构等不同墙体交接处基体表面,应先铺钉金属网,并绷紧牢固后方可施工抹灰。金属民各类基层搭接宽度不应100㎜小于。
(3)抹灰工程采用的砂浆品种,应按设计要求选用。 (4)抹灰砂浆的配合比和稠度等应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抹灰砂浆的配合比和稠度可参考表5.1-1及表5.1-2选择。
常用抹灰砂浆的配合比及应用范围 表5.1-1 材 料 石灰:砂 石灰:黏土:砂 石灰:石膏:砂 石灰:石膏:砂 石灰:石膏:砂 石灰:水泥:砂 水泥:砂 配合比 1:2~1:5 1:1:4~1:1:8 1:0.4:2~1:1:3 1:0.6:2~1:1.5:3 1:2:2~1:2:0 1:0.3:3~1:1:6 1:2~1:3 应用范围 用于砖石墙表面(檐口、勒脚、女儿墙以及潮湿房间墙除外) 干燥环境的内墙表面 用于用于不潮湿房间的木质表面 用于不潮湿房间的顶棚 用于不潮湿房间的线角及其他修饰工程 用于做油漆等墙面或湿度较大的房间和车间 用于潮湿较大的砖墙基层、混凝土基层、如墙裙、勒脚等 沉入度(㎝) 人工抹面 7~8 砂的最大粒径(㎜) 1.2 抹灰砂浆流动性及骨料最大粒径表 表5.1-2 抹灰名称 底 层 垫 层 沉入度(㎝) 人工抹面 10~12 7~9 砂的最大粒径(㎜) 2.6 2.6 抹灰名称 面层 (5)水泥砂浆及掺有水泥或石膏拌制的砂浆,应控制在初凝前用完。 (6)砂浆中掺用外加剂时,其掺入量应由试验确定。
(7)砂浆应随拌随用,不得存放过久。配制轻砂浆时的搅拌时间要比重砂浆长一些,否则会影响工作效率。
(8)门窗框嵌缝前,检查门窗框位置是否正确,安装是否牢固。门窗嵌缝用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办理隐蔽验收手续。
2. 护角线操作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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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室内墙面、柱面和门洞的阳角做法应符合设计求。设计无要求时,应采用1:2水泥砂浆做暗护角,其高度不应低于2M,每侧宽度不应50㎜小于。
(2)护角线分明暗两种,用1:2水泥砂浆抹底层,用1:2水泥砂浆抹底层。 (3)一般常用暗护角线。凡室内墙面、柱面的阳角和门窗洞口的垂直阳角,都廉洁奉公帮高度不低于2M的水泥砂浆护角线。
(4)明护角线的厚度比纸筋灰面厚3~5㎜,宽度两侧各宽50~80㎜。整个工程的明护角线的高度、宽度以及外形应一致,表面及其边角要方正光洁。
(5)暗护角线要分层抹成斜面,用捋角器捋光压实,使其呈八字形小圆角。要先做准首件样板,使整个工程的护角线模式一致。完成后的护角在注意保护,防止损坏。
3. 抹灰操作质量控制
(1)一般抹灰工程施工顺序通常应先室外后室内,先上面后下面,先顶棚后地面。高层建筑采取措施后,也可分段进行。
(2)抹灰前,砖石、混凝土等基体表面的灰尘、污垢和油渍等应清除干净,砌块的空壳层要凿掉,光滑的混凝土表面要进行斩毛处理,并洒水湿润。
(3)抹灰前,应纵横拉通线,用与抹灰层相同砂浆设置标志或标筋。
(4)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先铺钉加强网,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100㎜小于。
(5)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当抹灰总厚度≥35㎜时,应采取加强措施。 (6)各种砂浆抹灰层,在凝结后在防止快干、水冲、撞击振动和受冻,在凝结后应采取措施防止玷污和损坏。水泥砂浆抹灰层应在湿润条件下养护。
(7)当要求抹灰层具有防水、防潮功能时,应采用防水砂浆。
(8)当混凝土(包括预制和现浇)顶棚基体表面需要抹灰时,必须按设计要求对基体表面进行技术处理。
(9)水泥砂浆不得抹在石灰砂浆层上。
(10)抹灰的面层应在踢脚板、门窗贴脸板和挂镜线等木制品安装前进行涂抹。 (11)外墙和顶棚的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 (12)板条、金属网顶棚和墙面的抹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底层和中层宜用麻刀石灰砂浆或纸筋石灰砂浆,各层分遍成活,每遍厚度为3~6㎜。
2) 底层砂浆应压入板条缝或网眼内,形成转脚结合牢固。
3) 顶棚的高级抹灰,应加钉长350~450㎜的麻束,间距为400㎜,交错布置,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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遍按放射状梳理抹进中层砂浆内;待前一层7~8成干后,方可涂抹后一层。
(13)冬期施工中,抹灰砂浆应采取保温措施。抹灰时,砂浆的温度不宜低于5℃。各抹灰硬化初期不得受冻。做油漆墙面的抹灰砂浆中,不得掺入食盐和氯化钙。
(14)用冻结法砌筑的墙,室外抹灰应待其完全解冻后施工,室内抹灰应待抹灰的一面解冻深度不小于墙厚的一半时,方可施工。不得用热水冲刷冻结的墙面或用热水消除墙面的冰霜。
4. 罩面石膏操作质量控制
(1)罩面石膏灰应掺入石灰膏缓凝剂,其掺量由试验确定,一般控制在15~20min内凝结。
(2)基层质量应符合要求,且已干燥、反白。
(3)抹罩面石膏前,基层应浇水湿润。罩面灰应分遍连续涂抹,表面应赶平、修整、压光。
(4)罩面灰应随拌随用,并用铁抹子抹光。
(5)石膏罩面灰不得抹在水泥或水泥混合砂浆基层上。 5. 灰线抹灰操作质量控制 (1)采用分层做法:
1) 粘结层 1:1:1水泥石灰砂浆薄薄地抹一层。
2) 垫灰层 1:1:4水泥石灰砂浆中掺少量麻刀(厚度根据灰线尺寸来定)。 3) 出线灰 1:2石灰砂浆(砂子过3㎜筛孔)。 4) 2㎜厚纸筋灰面(纸筋灰过窗纱),分二次抹成。
(2)抹灰线用的模子,其线型、楞角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按墙面、柱面找平后的水平线确定灰线位置。
(3)简单的灰线抹灰,应待墙面、柱面、顶棚的中层砂浆抹完后进行。多线条的灰线抹灰,应在墙面、柱面的中层砂浆抹完后,顶棚抹灰前进行
(4)灰线抹灰应分遍成活,底层、中层砂浆中宜掺入少量麻刀。罩面灰应分遍连续涂抹,表面应赶平、修整、压光。
(5)使用死模扯灰线时,先薄薄地抹一层粘结层,接着用垫层灰逐层抹,并随时用模子推拉找标准,抹到离模子边沿约5㎜处。第二天先用出线灰抹一遍,再用纸筋灰,应边喂灰边将模子向前推进,待灰线基本推出棱角并有三四成干后,再用细纸筋灰,直推到灰缝的棱角整齐光滑为止。
若为石膏灰线,应用3㎜过筛的砂子,用1:2石灰砂浆推出棱角,在六、七成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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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稍洒水用石灰浆掺石膏(一般为石膏:石灰膏=6:4)在6~7min内推抹至棱角整齐光滑。
(6)使用活扯灰线时,采用一边粘尺一边冲筋,将活模模子一边靠靠尺板上一边紧贴筋上捋出线条,其他同死模方法。
(7)使用活模扯圆形灰线时。应先找出圆心,钉上钉子,将活模尺板端孔套在钉子上,围着中心捋出圆形灰线。罩面时,要一次成活。
(8)灰线接角:
1) 接阴角:切齐甩槎,用抹子抹灰线各层灰,在抹上出线灰及罩面灰后,分别用灰线接角尺一边轻挨已成活的灰线作为基准,一边刮接角的灰缝使之成形。接头阴角的交接与在墙阴角的交线应在一个平面之内。
2) 接阳角:要根据垛、柱阳角距离确定灰线位置,施工时先将两边靠阴角处与垛、培训班结合齐,再接阳角。
6. 分格线、滴水线、窗台、窗洞等操作质量控制
(1)外墙窗台、窗楣、雨篷、阳台、压顶和突出腰线等,上面应做流水坡度,下面廉洁奉公帮滴水线或滴水槽,滴水槽的深度和宽度均不应10㎜小于,并整齐一致。阳台滴水线抹灰要外低内高,厚度为10㎜。
(2)窗洞、外窗台应在窗框安装验收合格、框与墙体间缝隙填嵌密实符合要求后进行。上下左右的相邻窗台、按窗洞的高度进出要一致,窗台与窗下槛的距离一般约40~50,窗框的两下角,必须用水泥砂浆嵌实,防止窗台渗水。两端有窗台肩时,宜用套板施工。钢、木窗下槛处应呈圆形,不得咬樘子,要座进窗框下槛2~3㎜。铝合金、塑料窗四周应咬樘子5~10㎜。窗台必须向外返水,一般为20㎜,严禁倒返水。
(3)外阳台、阳台隔墙厚薄一致,花饰进出一致,栏杆间档一致,且平整垂直。 (4)分格条应浸泡水后使用,在其小面满抹素水泥一粘贴,并将分格条两侧用水泥浆抹成呈八字形斜角。
分格条上的余灰,应在罩面灰抹完后及时清除。当天贴的条子,在罩面灰完成后即可取出。“隔夜条”应在罩面层达到强度后取出。
5.1.1.2 检验规定
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第6章的规定。
2. 建筑装修工程的子分部工程及其分项工程应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附录B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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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建筑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按规范各分项工程的规定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并按《规范》附表C的格式记录。
4. 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附录D的格式记录。
5. 一般抹灰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外抹灰工程每500~1000㎡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也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内抹灰工程每50个自然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抹灰面积30㎡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50不足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6. 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室内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3小于间;3不足 应全数检查。 (2)室外每个检验批每100㎡应至少抽查一处,每处不得10㎡。
一般抹灰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表5.1-3
项次 1 2 3 4 5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普通抹灰 高级抹灰 立面垂直度 4 3 用2m垂直检测尺检查 表面平整度 4 3 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 阴阳角方正 4 3 用直角检测尺检查 分格条(缝)直线度 4 3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墙裙、勒脚上口直线度 4 3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项目 7. 一般抹灰分项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批的合格制定:
抽查样本均应符合GB50210的规定,达不到质量标准时,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规定处理。
8. 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附录E的格式记录,各检验批的质量均应达到本手册的规定。
9. 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附录F的格式记录。子分部工程中各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并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具备规范各子分部工程规定检查的文件和记录。
(2)应具备表5.1-4所规定的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项目的合格报告。
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项目表 表5.1-4 项次 1 2
子分部工程 门窗工程 检测项目 1.建筑外墙金属窗的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和雨水渗漏性能 2.建筑外墙塑料窗的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和雨水渗漏性能 饰面板(砖)工程 1.饰面板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 8
2.饰面砖样板件的粘结强度 1.硅酮结构的相容性试验 2.幕墙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 3.幕墙的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雨水渗漏性能及平面变形性能 3 幕墙工程 (3)观感质量应符合GB50210-2001规范各分项工程中一般项目的要求。 10. 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附录F的格式记录。分部工程中各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并应按上条的规定进行核查。
当建筑工程只有装饰装修分部工程时,该工程应作为单位工程验收。
11. 有特殊要求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按合同约定加测相关技术指标。
1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室内环境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规定。
13. 未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5.1.1.3、质量控制资料
1. 抹灰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3.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 施工记录。
5. 水泥凝结时间和安定性的复验资料。 5.1.1.4常见质量问题 一、空鼓、裂缝 1. 现象
抹灰层出现不规则的裂缝,小锤轻击有空鼓声。 2. 原因分析
(1)砖墙、混凝土基层抹水泥
1) 基层处理不好,清扫不干净,浇水不透或不匀,影响底层砂浆与基层的粘结力。 2) 每遍抹灰太厚或各层抹灰的间隔时间太短。 3) 夏季施工砂浆失水过快或抹灰后没有适当浇水养护。 4) 台阶勒脚的上口抹在石灰或混合砂浆基层上。 (2)砖墙、混凝土基层抹灰
1) 基层处理不好,清扫不干净,浇水不透或不匀,影响底层砂浆与基层的粘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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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配制砂浆和原材料质量不好,使用不当。
3) 基层不平整,偏差较大,每遍灰抹得太厚或各层抹灰间隔时间太短。 4) 门窗框嵌塞不严,墙体预埋木砖距离太大或木砖松动,或经开关振动和木材材性变异,在门窗框处产生空鼓、裂缝。
5) 砖墙与混凝土交接处未铺订加强网。
(3)轻质隔墙抹灰(加气混凝土条板,石膏珍珠岩空心条板、碳化板等)。 1) 抹灰时没有根据有关板材特性采用合理的操作方法。 2) 安装条板时,板缝粘结砂浆挤压不严,砂浆不饱满。 3) 顶板与条板上口板头粘结不严。
4) 楼地面没有凿毛,条板下端板面未清扫。
5) 仅在条板侧背木楔,且填塞的细石混凝土坍落度过大,造成条板松动。 6) 墙体整体性和刚度较差,受到剧烈冲击振动。 (4)混凝土顶板抹灰
1) 基层清理不干净抹灰前浇水不足。
2) 混凝土预制楼板的板底安装不平,造成抹灰厚薄不均匀。
3) 楼板灌缝不密实,整体性差,在挠曲变形情况下,沿板缝出现通长裂缝。 4) 砂浆配比不当。 (5)钢板网、板条顶棚抹灰
1) 基层龙骨、板条等材质差,含水率过大,龙骨截面尺寸不够,接头不平,起拱不准,抹灰后产生较大挠度。
2) 板条订得不牢,间隙不符合要求,两端接缝未错开。抹灰层与板条粘结不良,厚薄不匀。
3) 底层用水泥混合砂浆,在空气中硬化时不断收缩变形,破坏了它同找平层石灰砂浆之间的粘结力,发展到一定程度导致两层之间产生空鼓裂缝,基层抹灰层脱落。
4) 钉钢板网时未绷紧,抹灰后发生挠曲变形使各抹灰层间产生剪力,引起抹灰层开裂、脱落。
5) 各层灰浆配合比和操作不当,间隔时间掌握不好。 二、爆灰 1、现象
抹灰层面出现不规则的爆点。 2、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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淋石灰膏的熟化时间不够,或淋灰筛孔过大,有未完全熟化的石灰颗粒掺在灰膏内,抹灰后吸收空气中的水分继续熟化,由于体积膨胀,造成抹灰表面爆灰。
5.1.2 装饰抹灰工程 5.1.2.1 装饰抹灰质量控制
1. 装饰抹灰面层的厚度、颜色、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
2. 装饰抹灰面层应做在已硬化、粗糙而平整的中层砂浆面上,涂抹前应洒水湿润。 3. 有分格的装饰面层,分格条的宽窄应橫平坚直,交接严密,完工后应适时全部取出。
4. 装饰抹灰面层的施工缝,应留在分格缝、墙面阴角、水落管背面或独立装饰组成部分的边沿处。
5. 当用普通水泥做水刷石、斩假石和干粘石时,在同一操作面上,应使用同厂家、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批量的水泥。所用的彩色石粒也应是同产地、同品种、规格、同批量的,并应筛洗干净,要统一配料、干拌均匀。
6. 水刷石、斩假石面层涂抹前,应在已浇水湿润的中层砂浆面上刮水泥浆(水灰比为0.37~0.40)一遍,以使面层与中层结合牢固。
7. 装饰灰用颜料,每一项要一次进货并留有余量,颜料应选用耐光耐碱好的矿物颜料,如氧化铁黃、氧化铁红、氧化铬绿等。
8. 水刷石面层必须分遍拍平压实,石子应分布均匀紧密。凝结前应用清水自上而下洗刷,并采取措施防止玷污墙面。
9. 干粘石面层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中层砂浆表面应先用水湿润,并刷水泥浆(水灰比为0.4~0.5)一遍,随即涂抹水泥砂浆(可掺入外加剂及少量石灰膏或少量纸筋石灰膏)粘结层。
(2)石粒粒径为4~6㎜.。
(3)水泥砂浆粘结层厚度一般为4~6㎜砂浆稠度不应8㎝大于,将石粒粘在粘结层上,随即用滚子或抹子压平压实。石粒嵌入砂浆的深度不小于粒径的二分之一。
(4)水泥砂浆粘结层在硬化期间,应保持湿润。 (5)房屋底层不宜采用干粘石。
10. 假面砖、喷涂、弹涂和彩色抹灰所用的彩色砂浆,应先统一配制,干拌均匀过筛后,方可加水搅拌。
外墙假面砖的面层砂浆涂抹后,先按面砖尺寸分格划线,再划沟、划纹。沟纹间距、深浅应一致,接缝平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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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斩假石面层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斩假石面层应赶平压实,斩剁前应经试剁,以石子不脱落为准。斩剁的方向要一致,剁纹要均匀。
(2)在墙角、柱子等边楞处,宜橫剁出边条或留出窄小边条不剁。 5.1.2.2 检验规定
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第6章的规定。
2. 建筑装修工程的子分部工程及其分项工程应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附录B划分。
3. 建筑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按规范各分项工程的规定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并按《规范》附表C的格式记录。
4. 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附录D的格式记录。
5. 一般抹灰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外抹灰工程每500~1000㎡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也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内抹灰工程每50个自然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抹灰面积30㎡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50不足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6. 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室内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3小于间;3不足 应全数检查。 (2)室外每个检验批每100㎡应至少抽查一处,每处不得10㎡。 7. 装饰抹灰分项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批的合格制定:
抽查样本均应符合GB50210的规定,达不到质量标准时,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规定处理。
8. 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附录E的格式记录,各检验批的质量均应达到本手册的规定。
9. 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附录F的格式记录。子分部工程中各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并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具备规范各子分部工程规定检查的文件和记录。
(2)应具备表5.1-4所规定的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项目的合格报告。
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项目表 表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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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次 1 2 子分部工程 门窗工程 饰面板(砖)工程 检测项目 1.建筑外墙金属窗的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和雨水渗漏性能 2.建筑外墙塑料窗的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和雨水渗漏性能 1.饰面板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 2.饰面砖样板件的粘结强度 1.硅酮结构的相容性试验 2.幕墙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 3.幕墙的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雨水渗漏性能及平面变形性能 3 幕墙工程 (3)观感质量应符合GB50210-2001规范各分项工程中一般项目的要求。 10. 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附录F的格式记录。分部工程中各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并应按上条的规定进行核查。
当建筑工程只有装饰装修分部工程时,该工程应作为单位工程验收。
11. 有特殊要求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按合同约定加测相关技术指标。
1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室内环境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规定。
13. 未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5.1.2.3 质量控制资料
1. 抹灰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3.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 施工记录。
5. 水泥凝结时间和安定性的复验资料。 5.1.2.4 常见质量问题 一、水刷石 (一)空鼓 1. 现象
用小锤轻击有空鼓声。 2. 原因分析
(1)水泥砂浆基层抹灰空鼓(参见8.1.1.4“空鼓、裂缝”原因分析部分)。 (2)在没有浇水湿润的底层上刮抹素水泥浆粘结层,或水泥浆刮不匀或漏抹,或抹素水泥浆后没有紧跟抹水泥石子浆罩,影响粘结效果而产生空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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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石子显露不匀或脱落、饰面浑浊不清或色泽不一 1. 现象
石子稀疏不一,手摸脱粒,表面不清或色泽不一。 2. 原因分析
(1)使用没有洗净过筛的石子。 (2)分格条粘贴或起条操作不当。
(3)抹罩面石子地,底子灰干湿程度掌握不好,拍压少于三次。 (4)水刷石喷刷不均匀。
(5)石子、水泥、颜料等,没有用同产地、同规格、同批的、多次配料,配合比控制不准确。
(三)阳角有黑边 1. 现象
在阳角处石粒稀疏。 2. 原因分析
(1)抹阳角时角度不正确;
(2)在喷洗阳角时,喷水角度和时间掌握不适当,边角石子被冲洗掉、形成黑边。 二、斩假石 (一)空鼓 1. 现象
用小锤轻击有空鼓声。 2. 原因分析
参见水刷石空鼓原因分析。石子浆面层抹完后受烈日曝晒或遭冰冻。 三、干粘石 (一)空鼓 1. 现象
用水锤轻击有空鼓声。 2. 原因分析
(1)水泥砂基层抹灰空鼓参见5.1.1.4“空鼓裂缝”原因分析部分。
(2)施工前基层不浇水或浇水不适当;浇水过多易流,浇水不足易干,浇水不均产生干缩不匀,或因脱水快而干缩,因而造成粘结不牢固而产生空鼓。
(3)冬期施工抹灰层受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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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面层返浆、裂缝 1. 现象
粘结石粒的浆返在石粒外面,表面出现不规则裂缝。 2. 原因分析
(1)底灰不平在5㎜以上的用面层灰找平,灰厚的地方易产生裂缝。 (2)拍打过分,产生翻浆或灰层收缩,导致裂缝。
(3)雨期施工,基层未凉干就抹面,或施工时浇水过多,使面层产生裂缝。 (三)阳角黑边 1. 现象 阳角处无石粒。 2. 原因分析
抹阳角时,通常先做大面后做小面,如时间隔过长,阳角处灰浆已干 粘不上石渣,造成大面与小面交接处形成一条明显的无石渣黑灰线。
(四)饰面浑浊不清、颜色不一 1. 现象
饰面模糊不清,颜色发花。 2. 原因分析
石渣中有石粉、稻草等杂物没筛洗干净,石渣配色比例不准、掺合不均,造成颜色不一、混浊不清。
四、假面砖 颜色不一 1. 现象 颜色深浅不一。 2. 原因分析
罩面用的彩色砂浆所用原材料没有使用同一产地、同一规格、同一批量的,没有统一集中配料。
5.1.3 清水砌体勾缝工程 5.1.3.1 清水砌体勾缝质量控制。
1. 横竖拉线检查灰缝平直、对瞎缝、游丁走缝偏大、水平灰缝不平,刮缝过浅的,应逐个开缝补齐。
2. 对缺楞掉角的砖,采用与墙面相同颜色的砂浆进行修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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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勾缝前,要堵好脚手眼,堵脚手眼的砖要与已砌好的砖墙颜色一致,清扫墙面,洒水湿润。勾缝后,亦应清扫墙面。
4. 采用细砂拌制勾缝砂浆,其配合比用1:1.5(1:1)水泥砂浆。
5. 勾缝要压实抹光,横平竖直;十字缝处平整;深浅一致,如设计无要求时,凹缝深度一般为3~5㎜,不得有瞎缝。
6. 同一立面上应用批原材料,配比正确,应使灰缝颜色一致。
7. 要加强自检,防止在勒脚、腰线、过梁第一皮砖及门窗砖墙侧面丢缝。 8. 完成后的墙面必须洁净,在施工中应防止污染。 5.1.3.2 检验规定
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第6章的规定。
2. 建筑装修工程的子分部工程及其分项工程应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附录B划分。
3. 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附录D的格式记录。
4. 清水砌体勾缝工程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外抹灰工程每500~1000㎡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也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内抹灰工程每50个自然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抹灰面积30㎡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50不足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5. 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室内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3小于间;3不足 应全数检查。 (2)室外每个检验批每100㎡应至少抽查一处,每处不得10㎡。 6. 清水砌体勾缝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批的合格制定:
抽查样本均应符合GB50210的规定,达不到质量标准时,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规定处理。
7. 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附录E的格式记录,各检验批的质量均应达到本手册的规定。
8. 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附录F的格式记录。子分部工程中各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并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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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具备规范各子分部工程规定检查的文件和记录。
(2)应具备表5.1-4所规定的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项目的合格报告。
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项目表 表5.1-4 项次 1 2 子分部工程 门窗工程 饰面板(砖)工程 检测项目 1.建筑外墙金属窗的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和雨水渗漏性能 2.建筑外墙塑料窗的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和雨水渗漏性能 1.饰面板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 2.饰面砖样板件的粘结强度 1.硅酮结构的相容性试验 2.幕墙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 3.幕墙的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雨水渗漏性能及平面变形性能 3 幕墙工程 (3)观感质量应符合GB50210-2001规范各分项工程中一般项目的要求。 9. 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附录F的格式记录。分部工程中各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并应按上条的规定进行核查。
当建筑工程只有装饰装修分部工程时,该工程应作为单位工程验收。
10. 有特殊要求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按合同约定加测相关技术指标。
1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室内环境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规定。
12. 未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5.1.3.3 质量控制资料
1. 抹灰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3.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 施工记录。
5. 水泥凝结时间和安定性的复验资料。 5.1.3.4 常见质量问题 一、局部开裂 1. 现象
灰缝有不规则的局部裂缝。 2. 原因分析
勾缝砂浆水灰比未控制好;一次勾缝厚度太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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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灰缝不平、深浅不一致 1. 现象
勾缝不平整,尤其是横竖缝交接处,勾缝深度不均匀。 2. 原因分析
砌筑时没有及时划缝或划缝深浅不匀,有瞎缝等没做开缝处理,造成加浆勾缝不平,深浅不一致。
5.2 门窗
制作安装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工作:(1)检查配料、断料──刨料、划线──打眼拉肩──裁口起线──拼装、整修工艺流程;(2)检查立框──弹好定位线──吊正──找直、找平,调整框与墙面抹灰标筋面顺平等情况;(3)检查木楔临时固立框子,复核无误后用125mm 圆钉砸扁钉帽,双钉将框子钉牢于木砖情况;(4)检查框口实际尺寸,在扇边缘弹出高宽墨线,刨出外线部分,缝隙是否符合设计要求;(5)检查扇塞入框内试装,反复开关,轻便灵活,螺丝应拧入,严禁打入。
要求:安装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安装牢固,固定点符合设计施工要求和规范规定;表面平整、裁口、起线顺直,割角准确,交圈整齐,拼逢严密;允许偏差值必须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对铝合金、塑钢材料的质保书、结构胶、密封胶的质保书进行检查,并抽检铝材、塑钢材料的几何尺寸,结构胶的相溶试验、密封胶的气密性和水密性试验。制作时检查各种杆件截面是否符合设计要求,铆接用的角铝、塑钢大、小,是否满足螺钉距要求,螺钉是否采用不锈钢。制成后,检查成品几何尺寸,方正度、相邻两件的平整度和缝隙 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对所用的玻璃检查其质保书,对有裂缝、掉角的玻璃严禁使用。塑钢、铝合金窗框安装时应检查其垂直度和水平度,窗框的固定应按规范要求设置锚固件,窗框安装后框与洞之间的缝隙须用PU 发泡剂或软质填塞物,填塞时要求内外饱满,窗框内则用水泥砂浆粉封。安装后的窗开启角度应符合设计要求,除进行必要的清洁处理外,还需采取保护措施。
5.2.1 木门窗制作安装工程 5.2.1.1 木门窗扇制作
1. 制作前必须选择符合设计要求的材料:
在确定树种后,对同一树种内,如木材色差特别明显时,尽可能挑选色泽和木纹近似的集中用于同一工程、同一部位,特别是标准较高的建筑,在同一部位的门窗中,不能出现材质、色泽深浅不一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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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选材配料时,应剔除腐朽、虫眼、斜裂等有缺陷的木材。 2. 严格控制木材的含水率:
严格控制木材的含水率,保管好干燥后材料及制品,以防吸湿后变形,因此制作过程必须保持在干燥的环境内,门窗及其他细木制品制成后应立即刷一遍底油(干 性油)、防止存放时再受潮变形,影响成品质量。
3. 刨削木材就应尽量控制一次刨削厚度,顺木纹方向刨削,避免戗茬,制作过程中应始终保持各构件(制品)表面及细部的平整、光洁,减少表面缺陷。
门窗框和厚度50㎜大于的门窗扇应用双榫连接。榫槽要紧密适宜,以利锤轻击顺利插入,才能达到榫槽嵌合严密必须避免因过紧而产生榫槽处开裂的现象。榫槽用胶料胶结并用胶楔加紧。
门窗框、扇制作中拼装成型时,应保持整个框、扇的面平整,四角方正,避免产生翘曲。
成型后的门窗框、扇表面应净光或磨光,其线角细部应整齐,对露出槽外的榫、楔应锯平。
4. 木门窗的结合处和安装配件处不得有木节或已填补的木节。木门窗如有允许限值以内的死节及直径较大的虫眼时,应用同一材种的木塞加胶填补,对于清油制品,木塞的色泽和木纹应与制品一致。
5.2.1.2 木门窗扇安装
1. 门窗安装必须采用预留洞的施工方法,严禁采用边安装边砌口或先安装后砌口的施工方法。
2. 木门窗与砖石砌体、混凝土或抹灰层接触处应进行防腐处理并应设置防潮层埋入砌体或混凝土中的木砖应进行防腐处理。
3. 建筑处门窗的安装必须牢固。在砌体上安装门窗严禁用射钉固定。 4. 门窗安装前,应对门窗洞口尺寸、固定门窗的预埋件和锚固件进行检验。 5. 安装前应按设计要求,核对门窗的规格、型号、形式。
6. 门窗框安装前应校正规方,钉好斜拉条(不得少于两根),无下坎的门框应加钉水平拉条,以防止在安装过程中变形。
7. 门窗框固定方法:
门窗安装的水平标高和平面位置,开启方向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在砖石墙上安装门窗框时,应以砸扁钉帽的的钉子固定于砌在墙内的木砖上。每边的固定点不少于两处。其间距不1.2m。如门窗框的一面需镶贴脸板(也称门头线)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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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门窗框应凸出墙面,凸出的厚度应等于抹灰层的厚度。门窗框必须固定牢固,框与墙体间隙应用规定填料塞密实。
施工中,应在安装完的门框立挺和下坎上采取预钉保护条等措施,以防止损坏可污染。
8. 门窗扇安装一般在抹灰工作完成后进行,必须确保开关灵活、稳定,无回弹、倒翘。
9. 小五金安装要求:
(1)小五金应按设计要求安装齐全,位置适宜,固定牢靠。
(2)合叶距门窗上、下端宜取立挺 高度的1/10,并避开上、下冒头;中悬窗(反窗)合叶的位置,应取窗高中心偏 下5%的部位,方能保证其自然反启。
(3)小五金均应用木螺钉固定,不得用钉子代替。应先用锤打入1/3螺钉长的深度然后拧入,严禁打入全部深度。如遇硬木时,应先钻2/3螺钉长的深度的孔,孔径为木螺钉直径的0.9倍。
(4)不宜在中冒头与直挺的结合处安装门锁。在胶合板、纤维板门上装门锁时,必须安装在内层骨架的垫木上。
(5)窗扇安装的刨面(指扇高、宽的四周侧边)应平整、光滑、厚度均匀。调节留缝宽度和框扇的高低差,不允许刨削门窗扇的两个大面和框的裁口,特别是胶合板、纤维板门的面层更不允许刨削。
5.2.1.3 弹簧门扇安装
1. 弹簧门扇的安装用铰链可采用弹簧铰链或地弹簧。必须按设计要求的品种、规格、型号正确选用。
2. 弹簧门扇与框的上缝留缝宽度为1.0~1.5㎜。门扇对口缝和扇与框间立缝宽度宜为2~4㎜。
3. 弹簧铰链留槽尺寸必须与五金吻合,槽边整齐,铰链必须安装牢固。 4. 弹簧铰链安装后,铰链的弹簧必须绞紧,达到松紧适宜,以控制关闭时间在3~15S范围之内。
5. 地弹簧面板安装应与楼面标高一致,如遇楼地面铺设地毯时,必须预先将地弹簧 面板提高到与地毯面相平。
5.2.1.4 门窗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 预埋件和锚固件。
2. 隐蔽部位的防腐、填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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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5 检验规定
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第6章的规定。
2. 建筑装修工程的子分部工程及其分项工程应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附录B划分。
3. 建筑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按规范各分项工程的规定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并按《规范》附表C的格式记录。
4. 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附录D的格式记录。
5. 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木门窗、金属门窗、塑料门窗及门窗玻璃每100樘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樘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特种门每50樘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樘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6. 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木门窗、金属门窗、塑料门窗及门窗玻璃,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5%,并不得少于3樘,不足3樘时应全数检查高层建筑的外窗,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6樘,不足6樘时应全数检查。
(2)特种门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50%,并不得10少于樘,不足10樘时应全数检查。
7. 木门窗制作安装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批的合格判定:
抽查样本均应符合GB50210的规定,凡达不到质量标准时,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规定处理。
8. 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附录E的格式记录,各检验批的质量均应达到本手册的规定。
9. 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附录F的格式记录。子分部工程中各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并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具备规范各子分部工程规定检查的文件和记录。
(2)应具备表5.1-4所规定的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项目的合格报告。 (3)观感质量应符合GB50210-2001规范各分项工程中一般项目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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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附录F的格式记录。分部工程中各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并应按上条的规定进行核查。
当建筑工程只有装饰装修分部工程时,该工程应作为单位工程验收。
11. 有特殊要求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按合同约定加测相关技术指标。
1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室内环境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规定。
13. 未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5.2.1.6 质量控制资料
1. 门窗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3. 特种门及其附件的生产可文件。 4.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 施工记录。 5.2.1.7 常见质量问题 一、门窗变形、翘曲 1. 现象
成品变形、弯曲、干缩开裂。 2. 原因分析
制作时势木材含水率控制不严格,超过了规定限值制作的成品未刷底油放置于潮湿环境中。
二、门窗的木材缺陷明显,表面毛糙 1. 现象
制成品中发现虫眼,斜纹,节疤或起线处戗茬、毛刺、锤印等明显,表面不光。 2. 原因分析
选材没严格掌握门窗用木材选材标准,没严格地将有缺陷的材料剔除。制作时一次刨削过厚或创茬刨削,产生毛糙。
三、胶合板(纤维板)门不平、起鼓 1. 现象
成品胶合板、纤维板门表面显露内层骨架或有凹凸起鼓不平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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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原因分析
内层纵横骨架的间距过大或骨架不平整,或受潮、脱胶。 四、框松动 1. 现象
框松动要灰层间产生缝隙。 2. 原因分析
(1)木砖埋设不牢固,特别是半砖墙中埋置的木砖不稳固;安装时锤击木砖造成松动,未修补。
(2)框与墙体间缝隙没嵌实。 五、门窗开关不灵活 1. 现象
扇与框之间有局部碰擦,开关困难。 2. 原因分析
(1)门窗框、扇的侧面不平整,留缝宽度太小。
(2)铰链槽深浅不均匀,安装不平整、不垂直,门窗扇下垂、倒翘,与门框相碰。 (3)地面不平整,门扇 与地面局部摩擦。 5.2.2 金属门窗安装工程
5.2.2.1 钢门窗及涂色镀锌钢板门窗安装
1. 安装瘃在按要求核对门窗的规格、型号、开启形式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金属门窗应采用预留洞口的方法施工,不得采用边安装边砌口或先安装后砌口的方法施工。
2. 安装前观察检查门窗质量,发现有变形、损坏的,应先校正、整型,然后安装。 3. 门窗安装的位置、开启方向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安装时应根据主体工程的标高控制线、墙中心线、上下层窗口垂直控制线确定和校正门窗的标高、位置。进行室内外抹灰前,应按灰饼再校正一次门窗,以确保门窗与外墙面的进出尺寸一致。
4. 建筑外门空的安装必须牢固。在砌体上安装门窗严禁用射钉固定。 5. 当金属门窗组合时,其拼樘料的尺寸、规格、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 6. 门窗安装必须按设计要求将门窗的铁脚、拼樘料等铁件牢固的埋入混凝土及砖墙内,并应做好隐蔽记录。
7. 门窗棋坛与墙体间缝用1:2.5~3水泥砂浆四周填嵌密实,防止周围渗水,不得采用石灰砂浆或混合砂浆填嵌,拼樘料(拼管、拼铁)与钢门窗框的拼合处,应满填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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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以防止拼缝处渗水。
8. 门窗附件安装前,应检查钢门窗扇质量,对附件安装有影响的应先校正,然后再安装附件。附件安装必须齐全、位置正确,安装牢固、启闭灵活。
门窗附件安装,必须在墙面、顶棚等完成后,并在安装玻璃之前进行,以避免附件的污染、损坏。
涂色镀锌钢板门窗在贮存、运输、安装过程中面层应采取保护措施,防止碰伤涂层。 5.2.2.2 铝合金门窗安装
1. 安装瘃在逐樘检查、核对其规格、型号、形式、表面颜色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铝合金门窗安装应采用预留洞口的方法施工,不得采用边安装边砌口或先安装后砌口的方法施工。
2. 对在搬运和堆放过程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经处理合格后,方可安装。 3. 安装的位置、开启方向及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在安装前,对标高,预留洞口的基准线要进行复核,以确保安装位置的正确。
4. 铝合金门窗与墙体等主体结构连接固定的方法应按设计要求。框与墙体等的固定,一般采用不锈钢或经防腐处理的铁件连接,严禁用电焊直接与框焊接。框安装后,必须在抹灰或装饰工作前,对安装的牢固程度,预埋件的数量、位置、埋设连接方法和防腐处理等进行检查,并做好隐蔽记录。
5. 建筑外门窗的安装必须牢固。在砌体上安装门窗严禁用射钉固定。 6. 当铝合金门窗组合时,其拼樘料的尺寸、规格、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 7. 附件安装应待抹灰工作完成后进行,以避免污染、损坏。
8. 框与墙体间缝填嵌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常用发泡聚苯乙烯等弹性材料),并应填嵌饱满密实,表面应平整、光滑、无裂缝。如设计未明确规定时,应在外表面留5~8㎜深槽口填嵌嵌缝油膏,抹灰面应超出窗框,其厚度以不影响扇的开启为限。以避免框边收缩而产生缝隙导致渗水。嵌缝油膏的表面应平整、光滑。
9. 铝合金门窗在贮存、运输、安装过程中面层应采用保护措施,防止碰伤涂膜层。 5.2.2.3 检验规定
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第6章的规定。
2. 建筑装修工程的子分部工程及其分项工程应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附录B划分。
3. 建筑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按规范各分项工程的规定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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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范》附表C的格式记录。
4. 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附录D的格式记录。
5. 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木门窗、金属门窗、塑料门窗及门窗玻璃每100樘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樘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特种门每50樘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樘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6. 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木门窗、金属门窗、塑料门窗及门窗玻璃,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5%,并不得少于3樘,不足3樘时应全数检查高层建筑的外窗,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6樘,不足6樘时应全数检查。
(2)特种门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50%,并不得10少于樘,不足10樘时应全数检查。
7. 金属门窗制作安装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批的合格判定:
抽查样本均应符合GB50210的规定,凡达不到质量标准时,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规定处理。
8. 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附录E的格式记录,各检验批的质量均应达到本手册的规定。
9. 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附录F的格式记录。子分部工程中各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并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具备规范各子分部工程规定检查的文件和记录。
(2)应具备表5.1-4所规定的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项目的合格报告。 (3)观感质量应符合GB50210-2001规范各分项工程中一般项目的要求。 10. 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附录F的格式记录。分部工程中各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并应按上条的规定进行核查。
当建筑工程只有装饰装修分部工程时,该工程应作为单位工程验收。
11. 有特殊要求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按合同约定加测相关技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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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室内环境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规定。
13. 未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5.2.2.4 质量控制资料
1. 门窗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3. 特种门及其附件的生产可文件。 4.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 施工记录。 5.2.2.5 常见质量问题 一、门窗关闭后不严密 1. 现象
关闭后在框扇搭接处有透亮。 2. 原因分析
框扇间缝隙超过允许偏差值,或框扇搭接量不足,并有倒翘现象。 二、钢窗框周边渗水 1. 现象
外墙钢窗框周边渗水,窗台和拼樘料处渗水。 2. 原因分析
框与墙体间拼樘料间的缝隙填嵌不密实。 三、铝合金窗渗水 1. 现象
铝合金窗周边部分及拼管处渗水。 2.原因分析
(1)把铝合金门窗与一般钢、木门窗一样施工,抹灰面未超出窗框,沿门窗框四周未留缝,有的虽抽缝,但深度仅2~3㎜,因而缝内硅胶太薄,仅为设计厚度的1/3左右,有的仅表面一层薄膜,当门窗因温差而收缩变形时,易造成渗滴。
(2)临时定位用的木榫去掉后,没有补打发泡胶,仅用砂浆修补,留下隐患。 (3)打发泡胶时未采用限位措施,致使外溢发泡胶用刀割平,使发泡胶表面形成空隙,再加硅胶太薄,导致渗水。
(4)拼管间未用硅胶嵌填,遇到橫风斜雨时易造成渗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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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铝合金门窗表面污染 1. 现象
铝合金门窗表面污染、痕迹、腐蚀等,影响外观质量。 2. 原因分析
安装过程中的产品保护不当。 5.2.3塑料门窗安装工程
5.2.3.1 施工前准备
1. 门窗应采用预留洞口法安装,不得采用边安装边砌口或先安装后砌口的施工方法。
2. 窗的构造尺寸应包括预留洞口与待安装窗框的间隙及墙体饰面材料的厚度。其间隙应符合表5.2-5的规定。
洞口与窗框间隙 表5.2-5 墙体饰面层材料 墙体外饰面贴释面清水墙 10 瓷砖 墙体外饰面抹水泥砂墙体外饰 面贴大15~20 浆或贴马赛克 理石或花岗岩板 注:窗下框与洞口的间隙可根据设计要求选定。
墙体饰面层材料 洞口与窗框间隙(㎜) 洞口与窗框间隙(㎜) 20~25 40~50 3. 门的构造尺寸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门边框与洞口间隙应符合表5.2-5的规定
(2)无下框平开门门框的高度应比洞口高度大10~15㎜;带下框平开门或推拉门门框高度应比洞口高小5~10㎜。
4. 同一类型的门窗及其相邻的上、下、左、右洞口应保持通线,洞口应橫平竖直;洞口宽度与高度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2-6的规定。洞口检验合格,并办好工种间交接手续后,方可进行。
洞口宽度或高度尺寸的允许偏差(㎜) 表5.2-6 洞口宽度或高度 墙体表面 未粉刷墙面 已粉刷墙面 <2400 ±10 ±5 2400~4800 ±15 ±10 >4800 ±20 ±15 5. 组合窗的洞口,应在拼樘的对应位置设预埋件或预留洞。
6. 塑料门窗部件、配件、材料等在运输、保管和施工过程中,应采取防止其损坏或变形的措施。装卸门窗,不得在框扇内插入抬扛起吊应避免日晒雨淋,并不得与腐蚀物质接触。
7. 门窗应立放在清洁、平整的地方,下部应放置垫木,立放角度不应70℃,并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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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防倾倒措施。贮存的环境温度应低于50℃与热 源距离不应小于1M。门窗在安装现场放置的时间不应超过两个月。当在环境温度为0℃的环境中存放门窗时,安装前应在室温下放置24H。
8. 门窗安装前,应按设计图纸的要求检查门窗的数量、品种、规格、开启方向、外形、质量等;门窗五金件、紧固件等应齐全洞口的预埋件和固定片的位置、数量是否一致,其标高和坐标位置应准确。不合格者予纠正。
5.2.3.2 窗的安装
1. 在窗洞划出中线标记。高层用经纬仪测定,多层可从高层一次垂吊。 2. 将塑料窗搬到安装地点坚放,凡脱落的保护膜应补贴,应在窗框的上下边划中线。
3. 固定片的安装庆符合下列要求:
(1)应注意其位置及内外朝向后再安固定片。用Φ3.2的钻孔。将十字槽盘头自攻螺钉M4×20拧入,不得直接锤击钉入
(2)固定片的位置应距窗角、中竖框、中横框150~200㎜,固定片之间的间距≤600㎜。不得将固定片下拉装在中横框、中竖框的档头上。
4. 安装时,应将框中线与洞口中线对齐,窗框的四角及中横框的对称位置,在找准墙厚方向位置后用木楔临时固定,其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2-7的规定。
塑料门窗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表5.2-7 项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项 目 ≤1500㎜ >1500㎜ ≤2000㎜ 门窗槽口对角线长度差 >2000㎜ 门窗框的正、侧面垂直度 门窗横框的水平度 门窗横框标高 门窗竖向偏离中心 双层门窗内外框间距 同樘平开门窗相邻扇高度差 平开门窗铰链部位配合间隙 推拉门窗扇与框搭接量 推拉门窗扇与竖框平行度 门窗槽口宽度、高度 允许偏差(㎜) 2 3 3 5 3 3 5 5 4 2 +2;-1 +1.5;-2.5 2 检 验 方 法 用钢尺检查 用钢尺检查 用1m垂直检测尺检查 用1m水平尺和塞尺检查 用钢尺检查 用钢直尺检查 用钢尺检查 用钢直尺检查 用钢尺检查 用钢直尺检查 用1m水平尺和塞尺检查 5. 窗与墙体固定时,应先固定上框,后固定边框,珠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固定片不得天砖缝处,下框与墙体的固定可按图8.2-3进行。
6. 窗台板应按设计要求将其插入窗下框(图8.2-3),其安装的水平精度应与 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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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组合窗的拼樘料与洞口的连接,可采用埋件焊接,或用紧固件固定,也可将拼樘料浇灌固定。
8. 窗框与拼樘料卡接,并用紧固件双向拧紧,其间距应≤600㎜;紧固件端头及拼樘料与窗框间的缝隙应采用嵌缝膏进行密封处理。
9. 窗框与洞口之间隙应采用闭孔泡沬塑料、发泡聚苯乙烯等弹性材料分层填塞。保温、隔声工程,应采用隔热、隔声材料填塞。填塞后,撤掉临时木楔,并应采用闭孔弹性材料填塞,这一点非常重要不能忽视,否则易渗水。
10. 窗框洞口外侧抹灰时,应采用片材将抹灰层与窗框临时隔开,其厚度宜为5㎜,抹灰面应超出窗框(不得与窗框齐平,更不得抹灰面不到窗框),一般深度在5~10㎜。待抹灰层硬化后,应撤去片材,并将嵌缝膏挤入。洞口内侧与窗框之间也应采用嵌缝膏密封。
11. 框、扇上的水泥砂浆,应在硬化前用湿布擦干净,不得使用硬质材料铲刮框、扇表面。打嵌缝膏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框、扇污染。
5.2.3.3 门的安装
1. 门应在地面工程施工前进行安装。
2. 在门框及洞口上划出垂直中线;门运到安装地点应竖放。 3. 固定片的安装要求同窗扇。
4. 门的安装位置及开启方向,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安装时应采取防止门框变形的措施,无下框平开门应使两边框的下脚低于地面标高线条30㎜,带下框平开门或推拉门应使下框低于地面标高线10㎜。先将上框的一个固定片固定在墙体上,并调整门框的水平度、垂直度和直角度,用木楔临时定位。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2-12的规定。
5. 当安装连窗门时,门与窗应采用拼樘料拼接,拼樘料下端应固定在窗台上,其安装方法见窗的安装一节。
6. 门框与洞口缝隙的处理和污染处理同窗扇一节。
7. 门扇应待水泥砂浆硬化后安装;铰链部位配合间隙的允许偏差及门框、扇的搭接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PVC塑料门窗》(JC/T3017)的规定。
8. 门锁与执手等五金配件应安装牢固,位置正确,开关灵活。 5.2.3.4 安装后的门窗保护
1. 塑料门窗在安装过程中及工程验收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不得污损。 2. 已安装窗框、扇的洞口,不得再作运料通道。应防止利器划伤门窗表面,并应防止电、汽焊火花烧伤或烫伤面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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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严禁在门窗框、扇上安装脚手架、悬重物;外脚手架不得顶压在门窗框、扇或窗撑上,并严禁蹬踩窗框、窗扇或窗撑。
5.2.3.5 质量检验规定
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第6章的规定。
2. 建筑装修工程的子分部工程及其分项工程应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附录B划分。
3. 建筑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按规范各分项工程的规定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并按《规范》附表C的格式记录。
4. 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附录D的格式记录。
5. 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木门窗、金属门窗、塑料门窗及门窗玻璃每100樘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樘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特种门每50樘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樘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6. 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木门窗、金属门窗、塑料门窗及门窗玻璃,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5%,并不得少于3樘,不足3樘时应全数检查高层建筑的外窗,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6樘,不足6樘时应全数检查。
(2)特种门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50%,并不得10少于樘,不足10樘时应全数检查。
7. 塑料门窗安装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批的合格制定:
抽查样本均应符合GB50210的规定,达不到质量标准时,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规定处理。
8. 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附录E的格式记录,各检验批的质量均应达到本手册的规定。
9. 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附录F的格式记录。子分部工程中各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并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具备规范各子分部工程规定检查的文件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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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具备表5.1-4所规定的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项目的合格报告。
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项目表 表5.1-4 项次 1 2 子分部工程 门窗工程 饰面板(砖)工程 检测项目 1.建筑外墙金属窗的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和雨水渗漏性能 2.建筑外墙塑料窗的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和雨水渗漏性能 1.饰面板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 2.饰面砖样板件的粘结强度 1.硅酮结构的相容性试验 2.幕墙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 3.幕墙的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雨水渗漏性能及平面变形性能 3 幕墙工程 (3)观感质量应符合GB50210-2001规范各分项工程中一般项目的要求。 10. 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附录F的格式记录。分部工程中各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并应按上条的规定进行核查。
当建筑工程只有装饰装修分部工程时,该工程应作为单位工程验收。
11. 有特殊要求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按合同约定加测相关技术指标。
1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室内环境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规定。
13. 未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5.2.3.6 质量控制资料
1. 门窗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3. 特种门及其附件的生产可文件。 4.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 施工记录。 5.2.3.7 常见质量问题
塑料门窗渗水及塑料门窗表面污染。 1. 现象
铝合金窗周边部分及拼管处渗水及表面污染。 2.原因分析
(1)把铝合金门窗与一般钢、木门窗一样施工,抹灰面未超出窗框,沿门窗框四周未留缝,有的虽抽缝,但深度仅2~3㎜,因而缝内硅胶太薄,仅为设计厚度的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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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右,有的仅表面一层薄膜,当门窗因温差而收缩变形时,易造成渗滴。
(2)临时定位用的木榫去掉后,没有补打发泡胶,仅用砂浆修补,留下隐患。 (3)打发泡胶时未采用限位措施,致使外溢发泡胶用刀割平,使发泡胶表面形成空隙,再加硅胶太薄,导致渗水。
(4)拼管间未用硅胶嵌填,遇到橫风斜雨时易造成渗水。 (5)安装过程中的产品保护不当。 5.2.4 特种门安装工程
特种门主要指防火门、防盗门、自动门、全玻门、旋转门、金属卷帘门等。 5.2.4.1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1. 特种门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专业标准及主管部门的规定。
2. 特种门的品种、类型、规格、开启方向、安装位置及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 特种门的附件应安装齐全,位置应正确,安装应牢固,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和特种门的各项功能要求。
4. 特种门在安装过程中及安装完毕后,应注意产品保护,防止划痕、碰伤。 5.2.4.2 质量检验规定
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第6章的规定。
2. 建筑装修工程的子分部工程及其分项工程应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附录B划分。
3. 建筑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按规范各分项工程的规定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并按《规范》附表C的格式记录。
4. 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附录D的格式记录。
5. 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木门窗、金属门窗、塑料门窗及门窗玻璃每100樘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樘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特种门每50樘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樘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6. 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木门窗、金属门窗、塑料门窗及门窗玻璃,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5%,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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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少于3樘,不足3樘时应全数检查高层建筑的外窗,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6樘,不足6樘时应全数检查。
(2)特种门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50%,并不得10少于樘,不足10樘时应全数检查。
7. 特种门安装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批的合格制定:
抽查样本均应符合GB50210的规定,达不到质量标准时,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规定处理。
8. 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附录E的格式记录,各检验批的质量均应达到本手册的规定。
9. 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附录F的格式记录。子分部工程中各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并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具备规范各子分部工程规定检查的文件和记录。
(2)应具备表5.1-4所规定的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项目的合格报告。
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项目表 表5.1-4 项次 1 2 子分部工程 门窗工程 饰面板(砖)工程 检测项目 1.建筑外墙金属窗的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和雨水渗漏性能 2.建筑外墙塑料窗的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和雨水渗漏性能 1.饰面板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 2.饰面砖样板件的粘结强度 1.硅酮结构的相容性试验 2.幕墙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 3.幕墙的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雨水渗漏性能及平面变形性能 3 幕墙工程 (3)观感质量应符合GB50210-2001规范各分项工程中一般项目的要求。 10. 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附录F的格式记录。分部工程中各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并应按上条的规定进行核查。
当建筑工程只有装饰装修分部工程时,该工程应作为单位工程验收。
11. 有特殊要求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按合同约定加测相关技术指标。
1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室内环境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规定。
13. 未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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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3 质量控制资料
1. 门窗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3. 特种门及其附件的生产可文件。 4.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 施工记录。
5.2.5 门窗玻璃安装工程
门窗玻璃安装包括平板、吸热、反射、中空、夹层、夹丝、磨砂、钢化、压花玻璃等的安装。
5.2.5.1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1. 玻璃工程应在门窗校正和五金安装完毕后,以及最后一遍油漆前进行,当雨水较多时,外墙门窗玻璃可以在抹灰前进行。
2. 非安全玻璃不得替代安全玻璃。
3. 安全玻璃的暴露边不得存在锋利的边缘和尖锐的角部。 4. 玻璃在裁配时宜集中裁配,边沿应整齐,不得有缺口和斜曲。
5. 检查玻璃的安装应从最小安装尺寸、紧固措施、密封剂的施涂、嵌缝条的填塞以及规范要求的其他方面进行,并做好检查记录。
5.2.5.2 保护措施
玻璃安装完毕,应及时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加以保护,如在两侧加设临时护栏或摆放花盆,并在距离地面1500~1700mm处设置醒目彩条或文字标记,交工验收前再擦拭干净。
5.2.5.3 质量检验规定
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第6章的规定。
2. 建筑装修工程的子分部工程及其分项工程应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附录B划分。
3. 建筑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按规范各分项工程的规定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并按《规范》附表C的格式记录。
4. 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附录D的格式记录。
5. 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木门窗、金属门窗、塑料门窗及门窗玻璃每100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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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樘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特种门每50樘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樘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6. 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木门窗、金属门窗、塑料门窗及门窗玻璃,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5%,并不得少于3樘,不足3樘时应全数检查高层建筑的外窗,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6樘,不足6樘时应全数检查。
(2)特种门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50%,并不得10少于樘,不足10樘时应全数检查。
7. 门窗玻璃安装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批的合格制定:
抽查样本均应符合GB50210的规定,达不到质量标准时,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规定处理。
8. 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附录E的格式记录,各检验批的质量均应达到本手册的规定。
9. 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附录F的格式记录。子分部工程中各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并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具备规范各子分部工程规定检查的文件和记录。
(2)观感质量应符合GB50210-2001规范各分项工程中一般项目的要求。 10. 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附录F的格式记录。分部工程中各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并应按上条的规定进行核查。
当建筑工程只有装饰装修分部工程时,该工程应作为单位工程验收。
11. 有特殊要求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按合同约定加测相关技术指标。
1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室内环境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规定。
13. 未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5.2.5.4 质量控制资料
1. 玻璃安装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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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有关生产许可文件。 4.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 施工记录。 5.2.5.5 常见质量问题 一、玻璃安装松动 1. 现象
玻璃与截口、油灰及压条之间有空隙。 2. 原因分析 (1)底灰不饱满。
(2)油灰质量差,有断裂脱落。 (3)钉压条没与玻璃紧贴。 二、平板玻璃与表面发霉 1. 现象
玻璃安装后出现擦不掉的白斑、不透的现象。 2. 原因分析
(1)玻璃的碱性组分与空气中的CO2作用,形成碱性溶膜,对玻璃产生腐蚀。 (2)玻璃在存放期间受潮发霉。 三、外见裁口、里见油灰 1. 现象
从外面能看见裁口,从里面能看见油灰。 2. 原因分析
(1)油灰未填满,所以从外望能看见槽口。
(2)操作者技术不熟练,手势不稳,油灰有窄有宽不均匀。 (3)填油灰过于饱满,超过槽口,因此在里面能看见油灰。 四、木压条不平有缝隙 1. 现象
木压条与玻璃接触处有缝,木压条交接处有缝。 2. 原因分析
(1)木压条规格宽窄不一,拼装在同一玻璃上,出现缝隙。 (2)没有靠紧玻璃及槽口钉压条,使木条倾斜而产生缝隙。 (3)木压条材质脆性,在钉钉时易开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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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木压条在并角处未锯成45°斜面,造成角部对缝有空隙。 (5)木压条粗糙或边口不直,不能与玻璃槽口贴紧,从而形成空隙。 5.3 吊顶
对室内吊顶的轻钢龙骨及附件质保书应进行检查,并抽检轻钢龙骨材料几何尺寸或木龙骨的尺寸及其它原材料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检查吊顶龙骨的结构构造,吊筋间距是否符合规范,吊筋直径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吊筋固定是否牢固。检查木龙骨及木吊顶安装及制作工艺是否符合消防规范要求,防火处理方案是否被消防部门批准。检查吊顶标高和起拱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检查吊顶上灯具、喷淋头、烟感、空调进出风口、检修孔是否布置合理,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检查吊顶板封口是否规范,标高是否一致。吊顶面板封板前应协调吊顶以上各工种是否已完,否则不能封板。吊顶施工中应检查吊顶的平整度,发现不平整处应及时采取措施。吊顶施工完工后,应进行表面处理,消除灰尘和手迹。
5.3.1 暗龙骨吊顶 5.3.1.1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1. 安装龙骨前,应按设计要求对房间净高、洞口标高和吊顶内管道、设备及其支架的标高进行交接检验。
2. 吊顶工程的木吊杆、木龙骨和木饰面板必须进行防火处理,并应符合有关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靠墙木龙骨应作防腐处理。
3. 吊顶工程中的预埋件、钢筋吊杆和型钢吊杆应进行防锈处理。 4. 安装饰面板前应完成吊顶内管道和设备的调试及验收。
5.吊杆距龙骨端部距离不得大于300㎜,当大于300㎜时,应增加吊杆。当吊杆长度大于1.5m时,应设置反支撑。当吊杆与设备相遇时,应调整并增设吊杆。
6.重型灯具、电扇及其他重型设备严禁安装在吊顶工程的龙骨上。 7.吊顶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吊顶内管道、设备的安装及水管试压。 (2)木龙骨的防火、防腐处理。 (3)预埋件或拉结筋。 (4)吊顶安装。 (5)龙骨安装。 (6)填充材料的设置。
8. 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按下列要求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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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按外形有U型龙骨和T型龙骨。U型龙骨的吊顶一般为暗架,即罩面板固定在龙骨外,龙骨不外露;T型龙骨吊顶一般为明架吊顶,即罩面板直接搁置在T型龙骨的翼缘上龙骨外露。
施工时按吊顶高度,延墙面四周弹出水平线,其水平允许偏差±5㎜,然后按设计要求在楼板底面上弹出主龙骨位置线及标出吊杆位置,吊杆间距宜小于1.2m,吊杆距主龙骨端部距离不得超过300㎜,否则应增加吊杆,以免主龙骨下坠。当吊杆与设备相遇时,应调整吊杆,如用角铁、槽钢等在设备下部安装挑梁,吊杆固定在挑梁上,以保证吊杆的间距满足要求。吊杆宜用φ6~φ10钢筋制作,上端与预埋件焊牢,下端套丝,配好螺帽。螺帽一般为二只,一只防止挂件向上活动,一只承受吊顶荷载。当上端无预埋件时,吊杆上端可与一段角铁焊牢,角铁的另一边钻孔后用膨胀螺栓固定在楼板混凝土上,按要求把吊杆安装好后,将主龙骨用吊挂件连接在吊杆上,拧紧螺钉,上下卡牢,主龙骨按不小于房间短向跨度的1/200起拱。主龙骨接长可用接插件连接,同时宜在连接处增设吊杆。然后将次龙骨按要求用吊挂件固定在主龙骨下面,次龙骨应紧贴主龙骨安装,并根据罩面板布置需要,在罩面板接缝处安装橫撑龙骨。边龙骨安装在已弹出的水平线位置。全面校正主、次龙骨位置及水平度,校正后应将龙骨的所有吊挂件、连接件拧夹紧。
安装好的吊顶龙骨应牢固可靠,连接件应错位安装。当吊顶与上面楼板底的高度超过1.5m时,宜在吊杆处设置一定量的反撑,以防止吊杆刚度不足,导致反向变形,引起吊顶罩面板开裂。
9. 木龙骨按下列要求控制
在混凝土楼板下面的吊顶,施工时先根据吊顶高度在墙面四周弹出水平线,沿水平线将沿墙的搁栅(即木龙骨)钉在墙内预埋木砖上,搁栅截面一般为50㎜×50㎜或40㎜×60㎜,中间搁栅应根据罩面板尺寸,一般间距为400~600㎜。搁栅与楼板的固定,可用宽度30㎜的扁钢作吊杆,扁钢上端与楼板下面的预埋件焊牢,或在扁钢上钻孔弯成直角后用膨胀螺栓固定在楼板底下;下端在扁钢上钻孔后用钉子或木螺钉横向与搁栅连接。也可用木吊杆,但应采用不易劈裂的干燥木材,上端一般用一小段角铁,在角铁的二边钻孔,一边用膨胀螺栓固定在楼板底下,一边用钉子或木螺钉水平与吊杆固定。木吊杆的下端与木龙骨固定,在搁栅间钉卡档搁栅(小龙骨),截面与搁栅相同,间距一般为300~400㎜。吊顶龙骨水平允许偏差±5㎜,中间部分应起拱,起拱高度应不小于房间短跨的1/200;吊顶龙骨应安装牢固,靠墙木龙骨应作防腐处理,其他部位应作防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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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石膏板安装按下列要求控制
纸面石膏板应在自由状态下进行固定,防止出现弯棱、突鼓现象;纸面石膏板长边(即包封边)应沿纵向次龙骨铺设;自攻螺钉与纸面石膏板边间距:纸面包封的板边以10~15㎜为宜,切割的板边以15~20㎜为宜,钉距以150~170㎜为宜,螺钉应与板面垂直,弯曲、弯形的螺钉应剔除,并在相隔50㎜的部位另安螺钉。双层石膏板,面层板与基层板的接缝应错开,不得在同一根龙骨上接缝;石膏板的接缝,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板缝处理,通常先用腻子对接缝分二批嵌,第二次批嵌不得高出石膏板面,然后贴接缝带,最后与板的大面一起进行批嵌。纸面石膏板与龙骨固定,应从一块板的中间向板的四边固定,不得多点同时作业;螺钉头宜略埋入板面,并不使纸面破损,钉眼应作防锈处理,并用石膏腻子抺平。
石膏板接缝处理是关键工序,务必认真对待,否则极易产生板缝开裂。 11.灰板条和钢丝网、钢板网平顶按下列要求控制
(1)施工前应在四周墙柱上弹线,顶棚四角应在同一水平上。顶棚起拱为短向跨度的1/200。
(2)用料规格、构造节点及灰板条和钢丝网的固定方法等应按设计图纸施工。 (3)龙筋及平顶要钉牢,间距要均匀、平直,接头要错开。不得用元钉垂直钉,也不得用铅丝吊杆,要用φ6㎜以上钢筋,并有防锈措施。
(4)灰板条的间隙为7~10㎜,端头留缝3~5㎜,板条接头应交错,每段长不宜大于500㎜。其高低偏差及板条表面在2m内凹凸偏差不得大于10㎜。
(5)顶棚钢丝网、钢板网要绷紧,并扎在钢筋上,再将铁丝用铅丝纵横扎好,防止回弹。
(6)顶棚骨架完成后应进行中间检查,隐蔽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12.胶合板、纤维板、钙塑板等按下列要求控制
胶合板应光面向外,相邻板色彩与木纹要协调,胶合板可用钉子固定,钉距为80~150㎜,钉长为25~35㎜,钉帽应打扁,并进入板面0.5~1.0㎜。钉眼用油性腻子抺平。
胶合板面如涂刷清漆时,相邻板面的木纹和颜色应近似。
纤维板可用钉子固定,钉距为80~120㎜,钉长为20~30㎜,钉帽进入板面0.5㎜,钉眼用油性腻子抺平。硬质纤维板应用水浸透,自然阴干后安装。
胶合板、纤维板用木条固定时,钉距不应大于200㎜,钉帽应打扁,并进入木压条0.5~1.0㎜,钉眼用油性腻子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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钙塑装饰板用胶粘剂粘贴时,涂胶应均匀,粘贴后,应采取临时固定措施,并及时擦去挤出的胶液。用钉固定时,钉距不宜大于150㎜,钉帽应与板面起平,排列整齐。并用与板面颜色相同的涂料涂饰。
13. 金属板按下列要求控制
金属铝板的安装应从边上开始,有搭口缝的铝板,应顺搭口缝方向逐块进行,铝板应用力插入齿口内,使其啮合。金属条板式吊顶龙骨一般可直接吊挂,也可增加主龙骨,主龙骨间距不大于1.2m,条板式吊顶龙骨形式应与条板配套;方板吊顶次龙骨分明装T型和暗装卡口两种,根据金属方板式样选定次龙骨,次龙骨与主龙骨间用固定件连接;金属格栅的龙骨可明装也可暗装,龙骨间距由格栅做法确定。金属板吊顶与四周墙面所留空隙,用金属压缝条镶嵌或补边吊顶找齐,金属压条材质应与金属面板相同。
5.3.1.2检验规定
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第6章的规定。
2. 建筑装修工程的子分部工程及其分项工程应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附录B划分。
3. 建筑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按规范各分项工程的规定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并按《规范》附表C的格式记录。
4. 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附录D的格式记录。
5. 吊顶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同一品种的吊顶工程每50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吊顶面积30㎡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6. 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3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 7. 暗龙骨吊顶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批的合格判定: (1)抽查样本应符合GB50210有关主控项目的规定。
(2)抽查样本的80%以上应符合GB50210有关一般项目的规定,其余样本不得有影响使用功能或明显影响装饰效果的缺陷,其中允许偏差的检验项目,其最大偏差不得超过规范允许偏差的1.5倍。
凡达不到质量标准时,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有关规定处理。
8. 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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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E的格式记录,各检验批的质量均应达到本手册的规定。
9. 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附录F的格式记录。子分部工程中各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并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具备规范各子分部工程规定检查的文件和记录。
(2)观感质量应符合GB50210-2001规范各分项工程中一般项目的要求。 10. 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附录F的格式记录。分部工程中各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并应按上条的规定进行核查。
当建筑工程只有装饰装修分部工程时,该工程应作为单位工程验收。
11. 有特殊要求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按合同约定加测相关技术指标。
1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室内环境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规定。
13. 未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5.3.1.3质量控制资料
1. 吊顶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3.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 施工记录。 5.3.1.4常见质量问题
一、胶合板罩面板色泽不匀,搭缝不匀 1. 现象
板面纹理,色泽深浅不一致,格缝不匀,露钉帽。 2. 原因分析
(1)安装前没有对板材的纹理色泽进行挑选,随意铺钉。 (2)格缝未弹线,安装面板时留缝尺寸不准确。 (3)钉帽未敲扁,也未送入板面。 二、抺灰平顶面层不平,有粒子或气泡 1. 现象
目测有波形不平、粒子及气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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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原因分析
(1)顶棚基层不平,抺灰未将基层括平。
(2)顶棚中层砂浆或灰浆掺有杂质,面层在中层砂浆硬化后进行,无法将粒子压入。
三、木质板吊顶不平 1. 现象
表面目测有波浪形 2. 原因分析
(1)安装吊顶龙骨时未按弹线起拱,造成拱度不不均匀。 (2)龙骨木材含水率较大,产生长挠曲变形。
(3)龙骨接头不平,或受力节点结合不严,造成吊顶不平整。 (4)龙骨吊点过大,龙骨的拱度未调匀,受力后产生不规则挠度。 四、木压条粗糙 1. 现象
表面不光滑,格缝不直,接搓不严密。 2. 原因分析
(1)成品加工粗糙,安装时未挑选。 (2)钉格缝前未分格弹线,随意见缝压条。 (3)操作不认真。 5.3.2明龙骨吊顶 5.3.2.1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1. 安装龙骨前,应按设计要求对房间净高、洞口标高和吊顶内管道、设备及其支架的标高进行交接检验。
2. 吊顶工程的木吊杆、木龙骨和木饰面板必须进行防火处理,并应符合有关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靠墙木龙骨应作防腐处理。
3. 吊顶工程中的预埋件、钢筋吊杆和型钢吊杆应进行防锈处理。 4. 安装饰面板前应完成吊顶内管道和设备的调试及验收。
5.吊杆距龙骨端部距离不得大于300㎜,当大于300㎜时,应增加吊杆。当吊杆长度大于1.5m时,应设置反支撑。当吊杆与设备相遇时,应调整并增设吊杆。
6.重型灯具、电扇及其他重型设备严禁安装在吊顶工程的龙骨上。 7.吊顶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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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吊顶内管道、设备的安装及水管试压。 (2)木龙骨的防火、防腐处理。 (3)预埋件或拉结筋。 (4)吊顶安装。 (5)龙骨安装。 (6)填充材料的设置。
8. 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按下列要求控制
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按外形有U型龙骨和T型龙骨。U型龙骨的吊顶一般为暗架,即罩面板固定在龙骨外,龙骨不外露;T型龙骨吊顶一般为明架吊顶,即罩面板直接搁置在T型龙骨的翼缘上龙骨外露。
施工时按吊顶高度,延墙面四周弹出水平线,其水平允许偏差±5㎜,然后按设计要求在楼板底面上弹出主龙骨位置线及标出吊杆位置,吊杆间距宜小于1.2m,吊杆距主龙骨端部距离不得超过300㎜,否则应增加吊杆,以免主龙骨下坠。当吊杆与设备相遇时,应调整吊杆,如用角铁、槽钢等在设备下部安装挑梁,吊杆固定在挑梁上,以保证吊杆的间距满足要求。吊杆宜用φ6~φ10钢筋制作,上端与预埋件焊牢,下端套丝,配好螺帽。螺帽一般为二只,一只防止挂件向上活动,一只承受吊顶荷载。当上端无预埋件时,吊杆上端可与一段角铁焊牢,角铁的另一边钻孔后用膨胀螺栓固定在楼板混凝土上,按要求把吊杆安装好后,将主龙骨用吊挂件连接在吊杆上,拧紧螺钉,上下卡牢,主龙骨按不小于房间短向跨度的1/200起拱。主龙骨接长可用接插件连接,同时宜在连接处增设吊杆。然后将次龙骨按要求用吊挂件固定在主龙骨下面,次龙骨应紧贴主龙骨安装,并根据罩面板布置需要,在罩面板接缝处安装橫撑龙骨。边龙骨安装在已弹出的水平线位置。全面校正主、次龙骨位置及水平度,校正后应将龙骨的所有吊挂件、连接件拧夹紧。
安装好的吊顶龙骨应牢固可靠,连接件应错位安装。当吊顶与上面楼板底的高度超过1.5m时,宜在吊杆处设置一定量的反撑,以防止吊杆刚度不足,导致反向变形,引起吊顶罩面板开裂。
9. 木龙骨按下列要求控制
在混凝土楼板下面的吊顶,施工时先根据吊顶高度在墙面四周弹出水平线,沿水平线将沿墙的搁栅(即木龙骨)钉在墙内预埋木砖上,搁栅截面一般为50㎜×50㎜或40㎜×60㎜,中间搁栅应根据罩面板尺寸,一般间距为400~600㎜。搁栅与楼板的固定,可用宽度30㎜的扁钢作吊杆,扁钢上端与楼板下面的预埋件焊牢,或在扁钢上钻孔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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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直角后用膨胀螺栓固定在楼板底下;下端在扁钢上钻孔后用钉子或木螺钉横向与搁栅连接。也可用木吊杆,但应采用不易劈裂的干燥木材,上端一般用一小段角铁,在角铁的二边钻孔,一边用膨胀螺栓固定在楼板底下,一边用钉子或木螺钉水平与吊杆固定。木吊杆的下端与木龙骨固定,在搁栅间钉卡档搁栅(小龙骨),截面与搁栅相同,间距一般为300~400㎜。吊顶龙骨水平允许偏差±5㎜,中间部分应起拱,起拱高度应不小于房间短跨的1/200;吊顶龙骨应安装牢固,靠墙木龙骨应作防腐处理,其他部位应作防火处理。
10.嵌装式装饰石膏板按下列要求控制
(1)嵌装式装饰石膏板安装与龙骨应系列配套。
(2)嵌装式装饰石膏板安装前应分块弹线、花式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若设计无要求时,嵌装式装饰石膏板宜由吊顶中间向两边对称排列安装,墙面与吊顶拉缝应交圈一致。
(3)嵌装式装饰石膏板安装宜选用企口暗缝咬接法。构造要求见有关规范。安装时应注意企口的相互咬接及图案的拼接。
(4)龙骨调平及拼缝处应认真施工,固定石膏板时,应视吊顶高度及板厚,在板与板之间留适当间隙,拼缝缝隙用石膏腻子补平,并贴一层穿孔接缝纸。
(5)嵌装式装饰石膏板在堆放、运输和安装时,应轻拿轻放,防止损坏边角,避免雨淋,防止受潮变形。
11.金属微穿孔吸声板吊顶应按下列要求控制
(1)必须认真调平调直龙骨,这是保证大面积吊顶效果的关键。
(2)安装冲孔吸声板宜采用板用木螺钉或自攻螺钉固定在龙骨上,对于有些铝合金板吊顶,也可将冲板卡到龙骨上,具体的固定方法,要视板的断面决定。
(3)安装金属微穿孔板应从一个方向开始,依次安装。
(4)在方板或板条安装完毕后铺放吸声材料。条板可将吸声材料放在板条内;方板可将吸声材料放在板上面。
12.彩色钢扣板吊顶应按下列要求控制
(1)调直调平龙骨是保证大面预吊顶观感效果的关键。
(2)彩色钢扣板吊顶安装的基本程序:墙四壁弹标高线→弹吊杆线→固定吊杆→龙骨安装→调平龙骨→灯具架或风口安装→扣板条安装→收口与清理。
(3)长条板安装是利用板的褶边,直接将长板条卡在特制的金属龙骨内。 上条板安装,在两板之间留出一定的间隙。也可在两长板之间,塞上一条薄压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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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常用龙骨有三种:木龙骨;角钢L40×40;薄壁轻钢板挤压成型的U形龙骨。条板用螺钉固定在龙骨上。
13.钙塑泡沬装饰吸声板吊顶按下列要求控制 (1)用钉固定法
木龙骨用木螺钉;轻钢龙骨用自攻螺钉。
1)用塑料小花固定时,为防止周边翘曲、空鼓和中间下垂,可在塑料小花之间沿板边按等距离加钉固定。
2)钉和压条固定时,钉帽应与板帽齐平,钉距≤150㎜,并用与板面颜色相同的涂料涂饰,使用木压条时,应干燥、防止变形。
3)用塑料小花、木框及压条固定时,用圆钉将钙塑板钉于木条框上,毎边钉3~5点,根据需要可在每四块板的交角点用木螺钉或圆钉钉上特制的塑料装饰小花固定面板,亦可根据图案不同情况,在拼缝处加钉压条固定板面和遮盖拼缝线。压条接口应严密、平直。
(2)用胶粘剂固定法
吊顶用轻钢龙骨时,一般用胶粘剂固定,胶粘剂品种可根据板材选用。
常用的有XY401胶粘剂(原名88号胶),粘性好,凝结速度快、操作简单。也可用氯丁胶粘剂,用氯丁胶浆和聚乙氰酸脂胶配合使用。配合比为氯丁胶:聚乙氰酸脂胶=10:1。每次按需用量配制,若胶浆粘度大,可加纯苯稀释。若使用高发泡钙塑装饰吸声板,宜用氯丁胶粘贴。
粘贴时,清理龙骨及钙塑板的粘合面,涂刷要均匀,刷胶后约3~4min后,可进行贴合。操作时要均匀加压,使板与龙骨粘贴牢固,粘贴后应临时固定,擦去被挤出的胶液。胶液在使用中粘度增大时,加入醋酸乙烯和气油(2:1)混合液稀释。
胶浆应存放在铝、白铁和玻璃容器中,要与火源隔离,并避免日光直射。 钙塑泡沬装饰吸声板安装人员应戴薄手套,要轻拿轻放,要竖放,切忌平推,要离热源3m以外,使用温度为-35℃~80℃,并防止有机溶液接触。
14. 装饰玻璃镜吊顶按下列要求控制
(1)装饰玻璃镜的基层一般是木夹板基面,若用嵌装式,其基面也可是纸面石膏板。基面要求平整。
(2)嵌装式固定应注意以下几点:
1) 根据骨架进行弹线,压条要固定在骨架上。
2) 用20~25㎜的钉枪来固定木压条,避免用圆钉,以防振破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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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采用无钉工艺,宜先用木条卡住玻璃镜,再用万能胶将不锈钢压条粘卡在木条上,不锈钢压条与玻璃之间的角位处封玻璃胶。如用木螺钉固定压条,可固定在其凹部。
(3)玻璃钉固定应注意以下几点:
1) 玻璃板上打孔,不能靠近镜面边缘,每块玻璃上需钻4个孔径小于玻璃钉头端头直径3㎜的孔,孔位须均匀布置。
2) 按镜面及骨架尺寸在基层面板上弹线。
3) 镜面玻璃应逐块进行安装,镜面就位后,在镜面的孔位用直径2㎜钻头在吊顶骨架上钻孔,然后拧入玻璃钉。玻璃钉应对角拧紧,以玻璃镜不晃动为准,然后在玻璃钉上拧入装饰帽。
(4)粘结+玻璃钉双重固定应注意以下几点:
1) 吊顶上安装大于1㎡玻璃镜面,或在一些重要场所,应使用双重固定法,以保证玻璃不致下落伤人。
2) 将镜背面清除干净后,均匀涂刷一层乳胶,然后贴一张薄牛皮纸,要括贴平整。 3) 在吊顶木质板面和镜背面的牛皮纸上均匀涂刷万能胶,待胶面不粘手时,按弹线位置把玻璃粘贴到吊顶面木夹板上。此时用手抺压玻璃镜,使其与顶面紧密粘合,要特别注意边角处,务必粘贴牢固。
5.3.2.2检验规定
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第6章的规定。
2. 建筑装修工程的子分部工程及其分项工程应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附录B划分。
3. 建筑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按规范各分项工程的规定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并按《规范》附表C的格式记录。
4. 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附录D的格式记录。
5. 吊顶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同一品种的吊顶工程每50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吊顶面积30㎡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6. 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3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 7. 明龙骨吊顶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批的合格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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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抽查样本均应符合GB50210有关主控项目1~5条的规定。
(2)抽查样本的80%以上应符合GB50210有关一般项目的规定,其余样本不得有影响使用功能或明显影响装饰效果的缺陷,其中有允许偏差的检验项目,其最大偏差不得超过规范允许偏差的1.5倍。
凡达不到质量标准时,应按现行的国家村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规定处理。
8. 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附录E的格式记录,各检验批的质量均应达到本手册的规定。
9. 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附录F的格式记录。子分部工程中各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并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具备规范各子分部工程规定检查的文件和记录。
(2)观感质量应符合GB50210-2001规范各分项工程中一般项目的要求。 10. 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附录F的格式记录。分部工程中各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并应按上条的规定进行核查。
当建筑工程只有装饰装修分部工程时,该工程应作为单位工程验收。
11. 有特殊要求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按合同约定加测相关技术指标。
1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室内环境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规定。
13. 未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5.3.2.3质量控制资料
1. 吊顶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3.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 施工记录。 5.3.2.4常见质量问题 轻质板吊顶不平,格缝横竖不直 1. 现象
目测吊顶起伏不平,格缝横竖不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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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原因分析
(1)吊顶的吊杆不直,受力后造成吊顶下坠。 (2)格缝在施工中未拉线校正。 5.4 饰面板(砖)
监理人员在材料进场后、大面积施工前要及时认真检查饰面板(砖)产品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检查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检测报告。过程中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面砖铺贴前确定水平及竖向标志,垫好底尺,挂线铺贴。
质量要求:(1)品种规格、颜色和性能要符合设计要求,龙骨、饰面板材阻燃性能符合要求;(2)表面平整洁净无色差、无裂痕及缺楞掉角,湿作业石材应进行背 涂处理;(3)每面墙不宜有两行非整砖,洞孔套割边缘整齐;(4)垂直度、平整度、阴阳角、直线度、缝高低差应符合相关标准。
5.4.1 墙面砖粘贴
粘贴墙面砖的水泥应为32.5或42.5级矿渣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应有出厂证明或复检合格试验单,若出厂日期超过三个月而且水泥已结有小块的不得使用;白水泥应为32.5级以上的,并符合设计和规范质量标准的要求。砂子为中砂,粒径为0.35-0.5mm,黄色河砂,含泥量不大于3%,颗粒坚硬、干净,无有机杂质,用前过筛,其他应符合规范的质量标准。面砖:面砖的表面应光洁、方正、平整、质地坚固,其品种、规格、尺寸、色泽、图案应均匀一致,必须符合设计规定;不得有缺楞、掉角、暗痕和裂纹等缺陷;其性能指标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釉面砖的吸水率不得大于10%。
1. 作业条件
(1)墙顶抹灰完毕,做好墙面防水层、保护层和地面防水层、混凝土垫层。 (2)安装好门窗框扇。隐蔽部位的防腐、填嵌应处理好,并用1:3水泥砂浆将门窗框、洞口缝隙塞严实,铝合金门窗框边缝所用的嵌填材料及密封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应堵塞密实,并事先粘贴好保护膜。
(3)按面砖的尺寸、颜色进行选砖,并分类存放备用。
(4)统一弹出墙面上的+50cm线,大面积施工前应先放大样排版,并做出样板墙,确定施工工艺及操作要点,并向施工人员做交底工作。样板墙完成后必须经质检部门鉴定合格后,还要经过设计、业主和施工单位共同认定验收,方可组织班组按照样板墙壁要求施工,
(5)安装系统管、线、盒等安装并验收。 (6)室内温度应在5度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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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关键质量控制要点 (1)材料的关键要求
32.5水泥或42.5级矿渣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应有出厂证明或复检合格单,若出厂超过三个月而且水泥已有小块的不得使用;砂子应使用中砂;面砖的表面应光洁、色泽一致、方正、平整、规格一致、质地坚固,不得有缺楞、掉角、暗痕和裂纹等缺陷。
(2)技术关键要求
弹线必须准确,经复检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基层处理抹灰前,墙面必须清扫干净,浇水湿润;基层抹灰必须平整;砖应平整牢固,砖缝应均匀一致。
3. 质量关键要求
(1)施工时,必须做好墙面基层处理,浇水充分湿润。在抹底层灰时,根据不同基体采取分层分遍抹灰方法,并严格配合比计量,掌握适宜的砂浆稠度,按比例加界面剂胶,使各灰层之间粘接牢固。注意及时洒水养护;冬期施工时,应做好防冻保温措施,以确保砂浆不受冻,其室内温度不得低于5度,但寒冷天气不得施工。防止空鼓、脱落和裂缝。
(2)装修前对基层处理要认真,应加强对基层打底工作的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3)施工前认真按照图纸尺寸,核对结构施工的实际情况,加上分段分块弹线、排砖要细,贴灰饼控制点要符合要求。
4.施工工艺
监理人员应予了解,以便工程检查。 (1)工艺流程
基层处理--吊垂直、套方、找规矩--贴灰饼-–抹底层砂浆--弹线分格--排砖--浸砖--镶贴面砖--面砖勾缝与插缝。
(2)操作工艺
1)基体为混凝土墙面时的操作方法
(a) 基层处理:将凸出墙面的混凝土剔平,对于基体混凝土表面很光滑的要打毛,或可用掺面剂胶的水泥强砂做小拉毛墙,也可刷界面剂、并浇水湿润基层。
(b) 10mm厚1:3水泥砂浆打底,应分层分遍抹砂浆,随抹随括平抹实,用木抹搓毛。
(c) 待底层砂六七成干时,按图纸要求,釉面砖规格应结合实际条件进行排砖、弹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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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排砖:根据大样图及墙面尺寸进行横竖向排砖,以保证面砖缝隙均匀,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注意大墙面、柱子和垛子要排整砖,以及在同一墙面上的横竖排列,均不得有小于1/4的非整砖。非整砖行应排在次要的部位,但也要注意一致和对称。
(e) 用废釉面砖贴标准点,用做灰饼的混合砂浆贴在墙面上,用以控制贴釉面砖的表面平整度。
(f) 垫底尺、计算准确最下一皮砖下口标高,底尺上皮一般比地面低1cm左右,以此为依据放好底尺,要水平、安稳。
(g) 选砖、浸泡:面砖镶贴前,应挑选颜色、规格一致的砖;浸泡砖时,将面砖干净,放入净水中浸泡二小时以上,取出待表面晾干或擦干净后方可使用。
(h) 粘贴面砖:粘贴应自下而上的进行。抹8mm厚1:0.1:2.5水泥石灰膏砂浆结合层,要乔平,随抹随自上而下粘贴面砖,要求砂浆饱满,亏灰时,取下重贴,并随时用靠尺检查平整度,同时保证缝隙宽度一致。对于有设缝要求的饰面,可按设计规定的砖缝宽度购置小十字架,临时卡在四块砖相邻的十字缝间,以保证缝隙精确;单元式横缝葨竖缝,则可用分隔条。一般情况下可挂线贴砖。
(i) 贴完经自检无空鼓、不平、不直后,用棉丝擦干净,用勾缝胶、白水泥,有布将缝的素浆擦匀,砖面擦净。
2)基体为砖墙面时的操作方法
(a) 基层处理:抹灰前,墙面必须清扫干净,浇水湿润。
(b) 12mm厚1:3水泥砂浆打底,打底要分层涂抹,每层厚度宜控制在5-7mm,随即抹平搓毛。
(c) 以下工序同基体为混凝土时墙面做法。 5. 质量标准 (1)主控项目
(a) 饰面砖的品种、规格、颜色、图案和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b) 饰面砖粘贴工程的找平、防水、粘结和勾缝材料 及施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工程技术标准及国家环保污染控制等规定。
(c) 饰面砖镶贴必须牢固。
(d) 滿粘法施工的饰面砖工程应无空鼓、裂缝。 (2)一般项目
(a) 饰面砖表面应平整、洁净、色泽一致。无裂痕和缺陷。 (b) 阴阳角处搭接方式、非整砖使用部位应符合设计 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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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墙面突出物周围的饰面砖应整砖套割吻合,边缘应整齐。
(d) 饰面砖的按缝应平直、光滑,填嵌应连续、密实。宽度和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6.成品保护
(1)要及时清扫 干净残留在门框上的砂浆,特别是铝合金等门窗宜粘贴保护膜,预防污染、锈蚀。施工人员应加以保护,不得碰坏。
(2)认真贯彻合理的施工顺序,少数工程的活应做在前面,防止损坏面砖。 (3)油漆粉刷不得将油漆喷滴在已完的饰面砖上,如果面砖上部为涂料,宜先做涂料,然后贴面砖,以免污染墙面,若需先做面砖时,完工后必须采取贴纸或塑料薄膜等措施,防止污染。
(4)各打灰层在凝结前应防止风干、水冲和振动,以保证各层有足够的强度。 (5)搬、拆架子时注意不要碰撞墙面。
(6)装饰材料和饰件以及饰面的构件,在运输、保管和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措施防止损坏。
7. 质量记录
(1)材料应有合格证或复检合格单。 (2)工程验收应有质量验评资料。
(3)结合层、防水层、连接节点、预埋件应有隐蔽验收记录。 8.常见质量问题和原因分析 (1)外墙饰面砖空鼓、脱落 1)现象
用小锤轻击表面有空鼓声,有脱落的面转。 2)原因分析
a. 基层表面不平,粘结砂浆不饱满。
b. 砂浆配合比,稠度不统一,同一施工面的砂浆强度不同,干缩率不同。 c. 面砖材质差,吸水率大,强度低;面砖使用前未进水或起分格条时碰动面砖,造成空鼓、脱落。
d. 饰面层各层长期受大气温度的影响,由于热胀冷缩使各层间产生应力,引起空鼓、脱落。
(2)外墙饰面砖不平整,缝(格)不均匀 1)现象
饰面高低不平,纵、横向缝(格)不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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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原因分析
a. 面砖规格、尺寸偏差大,施工前未选砖分类,没按规格、尺寸预先排砖。 b. 标点数量不足,控制点少;镶贴面砖时没严格按分格控制线控制横平竖直。 (3)内墙饰面砖空鼓、脱落 1)现象
用小锤轻击表面有空鼓声,有脱落的面砖。 2)原因分析
a. 基层表面不干净,有杂质;基层表面浇水不足,粘结砂浆早期脱水影响粘结力。 b. 面砖镶贴前浸水不足,过干,粘结不牢;浸泡后砖未晾干就粘贴,浮水使砖浮动下坠。
c. 砂浆不饱满,有空隙。
d. 在粘贴砂浆收水后再进行砖缝纠偏,使砖移动。 e. 嵌缝不密实或漏嵌。
(4)内墙饰面面砖墙面不平整,接缝不平直,缝宽不均匀 1)现象
目测墙面不平,接缝不直且大小不一。 2)原因分析
a. 未选砖或选砖不严格,挂线、贴灰饼、排砖不规矩。
b. 基层粗糙不平,造成粘贴砂浆厚薄不一,不同的砂浆厚度由于收缩不一而导致墙面不平。
c. 操作技术水平低,每皮每块砖没有做到横平竖直,因而导致缝不直且大小不均匀。
(5)内墙饰面砖裂缝 1)现象
墙面粘贴后,少则几月、多则几年后出现不规则发状裂缝。 2)原因分析
a. 饰面砖材质松脆,吸水率大,粘贴后吸收大气及墙体内的潮气,饰面砖受湿膨胀较大而产生内应力,当此应力大于饰面砖内应力时,饰面砖就出现开裂。
b. 饰面砖在运输和操作过程中隐伤而裂缝。 (6)陶瓷锦砖饰面砖空鼓、脱落 1)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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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小锤轻击表面有空鼓声,有脱落的陶瓷锦砖。 2)原因分析
a. 基层表面不平,粘结砂浆不饱满。 b. 砂浆配合比不对,和易性差。
c. 抹素水泥浆结合层后,未随即抹粘结砂浆;镶贴时受曝晒,砂浆早期脱水,产生起壳。
d. 接纸及拨缝时间过晚,将已经基本粘牢的陶瓷锦砖碰松动。
e. 各块之间缝隙未用水泥砂浆抹实或分格缝勾缝不平,雨水渗水面层与粘结层间。 (7)陶瓷锦砖墙面不平整、分格缝不匀,砖缝不平直 1)现象
目测墙有波形不平,分格缝不匀,砖缝不平直。 2)原因分析
a. 基层不平整;粘贴砂浆厚度太薄(小于3~4mm);或粘贴砂浆太厚,粘贴时就不容易找平,产生表面不平整现象。
b. 施工前,没有按设计要求与结构实际核实排砖、抹底子灰时,挂线找规矩不够,造成尺寸不准,引起分格缝不均匀。,
c. 陶瓷锦砖揭纸后,没有及时认真对砖缝进行调整。 5.4.2 墙面干挂石材工程 1. 对材料的检查:
(1)石材:根据设计要求,确定石材的品种、颜色、花纹和尺寸规格,并严格控制、检查其抗折、抗拉及抗压强度,吸水率、耐冻融循环等性能。花岗岩板材的弯曲强度应经法定检测机构检测确定。
(2)合成树脂胶粘剂:用于粘贴石材背面的柔性背衬材料,要求具有防水和耐老化性能。
(3)用于干挂石材的挂件与石材间粘结固定,用双组份环氧型胶粘剂,按固化速度分为快固型(K)和普通型(P)。
(4)中性硅酮耐候密封胶,应进行粘合力的试验和相容性试验。 (5)玻璃纤维网格布:石材的背衬材料。 (6)防水胶泥:用于密封连接件。 (7)防污胶条:用于石材边缘防止污染。 (8)嵌缝膏:用于嵌填石材按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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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罩面涂料:用于大理石表面防风化、防污染。
(10)不锈钢紧固件、连接件应按同一种类构件的5%进行抽样检查,且每种构件不少于5件。
(11)膨胀螺栓、连接铁件、连接不锈钢针等配套的铁垫板、垫圈、螺帽及与骨架的各种设计和安装所需要的连接 质量,必须符合要求。
2. 对作业条件的检查
(1)检查石材的质量、规格、品种、数量、力学性能和物理性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并进行表面处理工作。同时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天然石材产品放射性防护分数控制标准》。
(2)水电及设备、墙上预留埋件已安装完。 (3)外门窗已安装完毕,安装质量符合要求。
(4)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时,应强调技术措施、质量要求和成品保护,大面积施工前应先做样板,经质检部门鉴定合格后,方可组织班组施工。
(5)安装系统隐蔽项目已经验收。 3. 关键质量控制要点 (1)材料的关键要求
(a)根据设计要求,确定石材的品种、颜色、花纹和尺寸规格,并严格控制、检查其抗折、抗弯曲、抗拉及抗压强度,吸水率、耐冻融循环等性能。块材的表面应光洁、方正、平整、质地坚固,不得有缺楞、掉角、暗痕和裂纹等缺陷。石材的质量、规格、品种、数量、力学性能和物理性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并进行表面处理工作。
(b)膨胀螺栓、连接铁件、连接不锈钢针等配套的铁垫板、垫圈、螺帽及与骨架固定的各种设计和安装所需要的连接件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c)饰面石材板的品种、防腐、规格、形状、平整度、几何尺寸、光洁度、颜色和图案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要有产品合格证。
(2)技术关键要求
(1)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时,应强调技术措施、质量要求和成品保护。 (2)弹线必须准确,经复检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固定的角钢和平钢板应安装牢固,并应符合设计要求,石材应用护理剂进行石材六面体防护处理。
(3)质量关键要求
(a)清理预做饰面石材的结构表面,施工前认真按照图纸尺寸,核对结构施工的实际情况,同时进行吊直、套方、找规矩,弹出垂直线、水平线,控制点要符合要求。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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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设计图纸和实际需要弹出安装石材的位置线和分块线。
(b)与主体结构连接的预埋件应在结构施工时按设计要求埋设。预埋件应牢固,位置准确。应根据设计图纸进行复查。当设计无明确要求时,预埋件标高差不应大于10mm,位置差不应大于20mm。
(c)面层与基底应安装牢固:粘贴用料、干挂配件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d)石材表面平整、洁净;拼花正确、纹理清晰通顺,颜色均匀一致;非整板部位安排适宜,阴阳角处的板压向正确。
(e)缝格均匀,板缝通顺,接缝填嵌密实,宽窄一致,无错台错位。 (4)施工工艺
监理人员要求对施工工艺有所了解,以便过程检查。 1)工艺流程
结构尺寸的检验--清理结构表面--结构上弹出垂直线—大角挂两竖直钢丝—临时固定上层墙板—钻孔插入膨胀螺栓—镶不锈钢固定件—镶顶层墙板—挂水平位置线—支底层—板托架—旋转底层板用其定位—调节与临时固定—嵌板缝密封胶—饰面板刷二层罩面剂—灌M20水泥砂浆—设排水管—结构钻孔并插固定螺栓—镶不锈钢固定件—用胶粘剂灌下层墙板上孔—插入连接钢钱—将胶粘剂灌入上层墙板的下孔内。
2)操作工艺
(a)工地收货:收货要设专人负责管理,要认真检查材料的规格、型号是否正确,与料单是否相符,发现石材颜色明显不一致的,要单独码放,以便退还给厂家,如有裂纹、缺棱掉角的,要修理后再用,严重的不得使用。还要注意石材堆放地要夯实,垫10m×10cm通长方木,让其高出地面8cm以上,方木最好钉上橡胶条,让石材按75度立放斜靠在专用的钢架上,每块石材之间要用塑料薄膜隔开靠 紧码放,防止粘在一起和倾斜。
(b)石材表面处理:石材表面充分干燥(含水率应小于8%)后,用石材护理剂进行石材六面体防护处理,上工序必须在无污染的环境下进行,将石材放于木方上,用羊毛刷蘸上防护剂,均匀涂刷于石材表面,涂刷必须到位,第一遍涂刷完间隔24小时后用同样的方法涂刷第二遍石材防护剂,间隔48小时后方可使用。
(c)石材准备:首先用比色法对石材的颜色进行挑选分类;安装在同一面的石材颜色应一致,并根据设计 尺寸和图纸要求,将专用模具固定在台钻上,进行石材打孔,为保证位置准确垂直,要钉一个定型石材托架,使石板放在托架上,要打孔的小面与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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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垂直,使孔成型后准确无误。
(d)基层准备:清理预做饰面石材的结构表面,同时进行吊直、套方、找规矩,弹出垂直线水平线。并根据设计图纸和实际需要弹出安装 石材的位置线和分块线。
(e)挂线:按设计图纸要求,石材安装 前事先用经纬仪打出大角两个面的竖向控制线,最好弹在离大角20cm的位置上,以便随时检查垂直挂线的准确性,保证顺利安装。
(f)支底层饰面板托架:把预先加工好的支托按上平线支在将要安装的底层石板上面。支托要支承牢固,相互之间要连接好,也可和架子接在一起,支架安好后,顺支托方向铺设通长的50mm厚木板,木板上口要在同一水平面上,以保证石材上下面处在同一水平面上。
(g)在围护结构上打孔、下膨胀螺栓:在结构表面弹好水平线,按设计图纸及石材料钻孔位置 ,准确的弹在围护结构墙上并做好标记,然后按占点打孔,成孔后把孔内的灰粉用小勾勺掏出,安放膨胀螺栓,宜将本层所需的膨胀螺栓全部安装就位。
(h)上连接铁件:用设计 规定 的不锈钢螺栓固定角钢和平钢板。调整平钢板的位置,使平钢板的小孔正好 与石板的插入对正,固定平钢板,用力矩扳手拧紧。
(i)底层石材安装:把侧面的连接铁件安好,便可把底层面板靠角的一块就位。方法是用夹具暂时固定,先将石材侧孔抹胶,调整铁件,插固定钢针,调整面板固定。
(j)石板上孔抹胶及插连接钢针:上钢针前前检查其有无伤痕,长度是否满足要求,钢针安装要保证垂直。
(k)调整固定:面板暂时固定后,调整水平度,如板面上口不平,可在板底的一端下中口用以上方法垫一下。调整垂直度,并调整面板上口的不锈钢连接件的距墙空隙,直至面板垂直。
(l)顶部面板安装:顶部最后一层面板除了一般石材安装要求外,安装调整后,在结构与石板缝隙里吊一通长的20mm厚木条,木条上平为石板上口下去250mm,吊点可设在连接铁件上。
(m)贴防污条、嵌缝:沿面板边缘贴防污条,应选用4cm左右的纸带型不干胶带,边沿要贴齐、贴严。
(n)清理石材表面,刷罩面剂:把石材表面的防污条掀掉,用棉丝将石板擦净,若有胶或其他粘结牢固的杂物,可用开刀轻轻铲除,用棉丝蘸丙酮擦至干净。在刷罩面剂的施工前,应掌握和了解天气趋势,阴雨天和4级以上风天不得施工,防止污染漆膜;科、雨季可在避风条件好的室内操作,刷在板块面上。罩面剂按配合比在刷前半小时对好,注意区别底漆和面漆,最好分阶段操作。配制罩面剂要搅匀,防止成膜时不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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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亦可参考金属饰面板安装工艺中的固定骨架的方法来进行石材的干挂工艺的结构连接法的施工尤其是室内干挂饰面板安装 工艺。
5. 质量标准 (1)主控项目
(a)饰面石材板的品种、防腐、规格、形状、平整度、几何尺寸、光洁度、颜色和图案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要有产品合格证。
(b)面层与基底应安装牢固;粘贴用料、干挂配件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碳钢配件需做防锈、防腐处理。焊接点应做防腐处理。
(c)饰面板安装工程的预埋件、连接件的数量、规格、位置、连接方法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后置埋件的现行拉拔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饰面板安装必须牢固。
(2)一般项目
(a)表面平整、洁净;拼花正确、纹理清晰通顺,颜色均匀一致;非整板部位安排适宜,阴阳角处的板压向正确。
(b)缝格均匀,板缝通顺,接缝填 嵌密实,宽窄一致,无错台错位。
(c)突出物周围的板采取整板套割,尺寸准确,边缘吻合整齐、平顺,墙裙、贴脸等上口平直。
(d)滴水线顺直,流水坡向正确、清晰美观。 6. 成品保护
(1)要及时清擦干净残留在门窗框、玻璃和金属饰面板上的污物。
(2)认真贯彻合理施工顺序,少数工种的活应做在前面,防止损坏、污染外挂石材饰面板。
(3)拆改架子和上料时,严禁碰撞干挂石材饰面板。
(4)外饰面完成后,易破损部分的棱角处要钉护角保护,其他工种操作时不得划伤面漆和碰坏石材。
(5)在室外刷罩面剂末干燥前,严禁下渣土和翻架子脚手板等。
(6)已完工的外挂石材应设专人看管,遇有损害成品行为,应立即制止,并严肃处理。
7. 质量记录
(1)石材、连接件等要有出厂合格证。国家有关环保检测报告。 (2)本分项工程的质量验评表。 (3)石材的三性试验报告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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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设计图、设计变更文件等。 (5)石材的冻融性试验报告记录。 (6)后置埋件的拉拔试验记录。
(7)埋件、固定件、支承件等安装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8. 常见质量问题
(1)光面、镜面天然石饰面板接缝不平、板面纹理不顺、色泽不匀 1)现象
目测安装后得光面、镜面天然石饰面板接缝不平,板面纹理不通顺,色泽深浅不均匀,装饰效果不佳。
2)原因分析 a. 基层没处理好。
b. 饰面板在安装前没有严格挑选、试拼、编号。 c. 操作不当,分次灌浆过高,促使板面外胀。 (2)大理石板墙面开裂 1)现象
大理石墙面粘贴后,目测表面有裂缝出现,一般随石材纹理开裂。 2)原因分析
a. 大理石板在粘贴时灌浆不实,侵蚀气体和湿气透入板缝,使钢筋网和挂件遭到锈蚀,给大理石产生外推膨胀力。
b. 人造大理石板得色纹、暗缝或其他隐伤处受到结构沉降压缩变形外力后,由于应力集中,导致板材软弱处产生开裂。
c. 粘贴柱、墙面时,上下空隙较小,当结构受压变形时,大理石受到垂直方向的压力而导致板材开裂。
(3)人造大理石饰面失去光泽、翘曲、有裂缝 1)现象
人造大理石粘贴后,过一段时间,表面失去光泽,板块产生翘曲,且出现微龟裂。 2)原因分析
a. 用树脂做胶结料的板材,在大气中易老化,影响其耐久性;颜料选择不当,则易失去颜色及光泽。
b. 人造大理石饰面板变形大,不宜选用大规格饰面板,当饰面板大于400mm×400mm时易出现翘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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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用硅酸盐或铝酸盐水泥做胶结材料时,因其耐腐蚀性较差,制品在使用过程中,因收缩较大,易出现龟裂。
(4)金属饰面板板材透缝,压茬渗漏 1)现象
板缝透缝,下雨时有渗漏。 2)原因分析
a. 金属饰面板板材拼缝未按规范要求施工。 b. 压茬时随忌太大,不符合主导风向要求。 (5)聚氯乙稀塑料板饰面板板面不平、粘贴不牢 1)现象
板面不平整,有局部脱胶及空鼓。 2)原因分析
a. 基层不平,有砂粒,基层不干燥。 b. 涂胶不均匀,加压不当。 c. 钉距不适当。 5.4.3 木饰面工程 1. 施工工艺 (1)工艺流程
弹线—防潮层安装—木龙骨安装—基层板安装—饰面板安装 (2)操作工艺
(a)弹线:根据设计图纸上的尺寸要求,先在墙上划出水平标高,弹出分格线。根据分格线在墙上加木橛或在砌墙时预埋木砖。木砖、木橛的位置应符合龙骨分档的尺寸,横向间距一般为300mm,不大于400mm。
(b)防潮层安装:木质墙面必须在施工前进行防潮处理。防潮层的做法一般基层板或龙骨刷二道水柏油。
(c)木龙骨安装
1) 本工程所有木龙骨的含水率均控制在12%以骨,木龙骨应进行防火处理,可用防火涂料将木楞内外和两侧涂刷二遍,晾干后再拼装。
2) 根据设计要求,制成木龙骨架,整片或分片拼装。全墙面饰面的应根据房间四角和上下龙骨先找平、找直。按面板分块大小由上到下做好木标筋。然后在空档内根据设计要求钉横竖龙骨。本工程采用30mm×40mm截面龙骨。龙骨网格为300mm×3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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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基层龙骨固定:安装木龙骨前应先检查基层墙面的平整度、垂直度是否符合质量要求,如有误差,可在实体墙与木龙骨之间垫衬方木来调整平整度、垂直度。同时要检查骨架与实体墙是否有间隙,如有间隙也应用木块垫实。没有木砖的墙面可用电钻打孔钉木橛,孔深应在40—60mm之间。木龙骨的垫块应与木龙骨用钉牢。龙骨必须与每一块木砖钉牢,在每块木砖上用两枚钉子上下斜角错开与龙骨固定。
(d)饰面板安装
1) 用于木质饰面的饰面板,使用前应进行挑选,将色泽相同或相近、木纹一致的饰面板拼装在一起。木纹对接要自然、协调,毛边不整齐的板材应将四边修正刨平,微薄板应先做基层板,然后再粘贴,清水油漆饰面板应避免顶头密拼连接。饰面板应在背面涂刷二遍防火漆。
2) 封钉胶合板,可用气泵气钉枪将15mm枪钉,把木夹板固定在木龙骨上。封钉前,就调整好生块板的拼缝,要求布钉均匀,钉距100—150mm左右。逐步淘汰铁钉固定方法。
3) 固定木夹板,如仍用铁钉钉入,则必须对钉头进行处理,处理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先将钉头用锤敲扁,再将钉头钉入木夹板内;另一种是先将钉头钉入木夹板,再用尖头将钉头冲入木夹板内1mm。
2. 质量标准 (1)主控项目
1) 木龙骨应横平竖直,固定牢固,靠墙靠地的木龙骨面必须有防腐。 2) 饰面板的品种、规格、颜色、图案和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 饰面板的安装工程的找平、防水、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工程技术标准及国家环保污染控制等规定。
4) 饰面板安装必须牢固。 (2)一般项目
1) 饰面板表面应平整、洁净、色泽一致,无裂痕和缺陷。 2) 阴阳角处搭接方式、使用部位应符合设计要求。
3) 墙面突出物周围的饰面板边缘应整齐划一,突出墙面的厚度应一致。
4) 饰面砖接缝应平直、光滑,填嵌应连续、密实;宽度和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 成品保护
(1) 安装过程中,须采取防水防潮措施。
(2) 调整修理门窗时不能硬撬,以免损坏门窗和小五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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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安装工具应轻拿轻放,以免损坏成品。
(4) 要及时清擦干净残留在饰面板上的污物,宜粘贴保护膜,预防污染。 (5) 认真贯彻合理施工顺序,其他工种的活应做在前面,防止损坏、污染木饰面板面。
4. 质量记录
(1) 木龙骨、木饰面板、连接件等要有出厂合格证,国家有关环保的检测报告。 (2) 本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记录。 (3) 设计图、设计变更文件等。
(4) 固定件、连接件等安装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5 涂饰工程 5.5.1 油漆
1、施工前应事先做样板间,经甲方、监理方及有关质量检查鉴定合格后方可组织班组进行施工。
2、首先将木制品基层面的灰尘、锈斑、胶迹等用刮刀或碎玻璃刮除干净。注意不要刮出毛病,也不要刮破抹灰墙面,然后用1 号以上砂纸顺木纹打磨,先磨线角,后磨四口平面,直到光滑为止。门木基层有小块翘皮时,可用小刀撕掉。重皮的地方应用小钉子牢固,如重皮较大或有烤糊印疤,应由木工修补。
(1)润色油粉
用大白粉24,松香水16,熟桐油2(重量比)等混合搅拌成色油粉(颜色同样板房颜色)盛在小油桶内。用棉丝蘸油反复涂于木材表面,擦进木材鬃眼内,而后用麻布或木丝擦净,线角应用竹片除去余粉。注意墙面及五金上不得沾染油粉。待油粉干后,用1 号砂纸轻轻顺木纹打磨,先磨线角、裁口,后磨四口平面,直到光滑为止。注意保护楞角,不要将鬃眼内油粉磨掉。磨完后用湿布将磨的粉末、灰尘擦净。
(2)抹腻子的配合比为石膏粉20,熟桐油7,水适量(重量比)并加颜料调成石膏腻子,要注意腻子油性不可过大或过小,如油性大,刷时不易浸入木质内,如油性小,则易钻入木质内,这样刷的油色不易均匀。颜色不能一致。用开刀或牛角板将腻子刮入钉孔、裂纹、鬃眼内。刮抹时要横抹竖起,以遇接缝或结疤较大,应用开刀、牛角板将腻子挤入缝内,然后抹平。腻子一定要刮光,不留野腻子。待腻子干透后,用1 号砂纸轻轻顺木纹打磨,先磨线角、裁口、后磨四口平面,注意保护棱角,来回打磨至光滑为止。磨完后用湿布将磨下的粉末擦净。
(3)刷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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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将铅油(或调和油)、汽油、光油、清油等混合在一起过箩(颜色同样板颜色),然后倒在小油桶内,使用时经常搅拌,以免沉淀造成颜色不一致。刷油色时,应从外至内,从左至右,从上至下进行,顺着木纹涂刷。刷门框时不得碰到墙面上,刷到接头处要轻飘,达到颜色一致;因油色干燥较快,所以刷油色时动作应敏捷,要求无缕无节,横平竖直,顺油时刷子要轻飘,避免出刷绺。刷木门时,先刷亮子后刷门框、门扇背面,刷完后目楔将门扇固定,前后刷门扇正面;全部刷好检查是否有漏刷,小五金上沾染的油色要及时擦掉,达到颜色一致。
然后:刷清漆—修补腻子—修色—磨砂色、重复刷漆直至完成达到质量要求。 3. 质量要求:
(1)油漆工程等级和材料品种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规定。
(2)油漆前,各队先前制作1M2油漆择板(细木工板用文钉贴装饰板及实木条收边)送监理工程师,确认签证后方可施工。
(3)不允许漏刷、脱皮、斑迹。
(4)棕眼刮平,木纹清楚,光亮柔和,光滑无挡手感。 (5)颜色一致,无裹楞,流坠、皱皮、污染。 (6)五金、玻璃洁净。 4. 成品保护
(1)每遍油漆前,都应将地面,木制品表面清扫干净,防止尘土飞扬,影响油漆质量。
(2)每遍油漆后,都应将门扇用挺钩钩住,防止门扇、框油漆粘结,破坏漆膜,造成修补损伤。
(3)刷油后应将滴在地面上的及碰在墙上的油点清刷干净。 5. 质量注意事项
(1)漏刷一般多发生在门的上、下冒头和靠合面小面以及门窗框、木条线的上、下端部和衣柜门框的内侧等,其主要原因是内门扇安装时油工与木工不配合,故往往下冒头末刷油漆就把门扇安装了,事后油工根本刷不了(除非把门扇合页卸下来重刷);加上习贯传统做法(后装)及把关不严、管理不到位等,往往有少刷一遍油的现象,其他漏刷问题主要是操作者不认真所致。
(2)流坠、裹楞:油漆流坠,裹楞主要原因有二,一是由于漆料太稀,漆膜太厚或环境温度高,油漆干性慢等原因都易造成流坠、裹楞。二是由于操作顺序和手法不当,尤其是木制品边棱分色处,如一旦油量大和操作不注意就往往容易造成流坠、裹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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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刷纹明显:主要是油刷子小或油刷末泡开刷毛发硬所致。应用相应合适的刷子并把油刷用稀料泡软后使用。
(4)粗糙:主要原因是基层不干净,油漆内有杂志或尘土飞扬时施工,造成油漆表面长发生粗糙现象。应注意用湿布擦净,油漆要过箩、严禁刷油时清理或刮大风时刷油。
(5)皱皮:主要是漆质不好,兑配不均匀,溶剂发挥快或催干剂过多等原因造成。 (6)五金污染:除了操作要细和及时将小五金等污染处清擦干净外,应尽量把门锁,拉手和插销等后装(但可以事先把位置和门锁孔眼钻好)确保五金接洁净美观。
5.5.2 乳胶漆 1. 施工准备 (1)材料
a. 涂料:聚醋酸乙烯乳胶漆。
b. 调腻子用料:滑石粉或福粉、石膏粉、羧甲基纤维素、聚醋酸乙烯乳液。 c. 颜料:各色有机或无机颜料。 (2)作业条件
a. 墙、柱表面应基本干燥,基层含水率不大于8%。 b. 过墙管道、洞口等处应提前抹灰找平。 c. 门窗安装完毕,地面施工完毕。 d. 环境温度保持在5℃以上。 e. 做好样板间并经鉴定合格。 2. 操作工艺
(1)清理墙、柱表面:首先将墙、柱表面起皮及松动处理干净。将灰渣铲干净,然后将墙、柱表面扫净。
(2)修补墙、柱表面:修补前,先涂刷一遍用三倍水稀释后的107胶水。然后和水石膏将墙、柱表面的坑洞、缝隙补平,干燥后用砂纸将凸出处磨掉,将浮尘扫净。
(3)刮腻子:遍数可由墙面平整度决定,一般为两遍,腻子以纤维素溶液、福粉、少量107 胶、光油和石膏粉拌合而成。第一遍用抹灰钢光匙横向满刮,一刮板紧接着一刮板,接头不得留搓,每刮一刮板最后收头要干净平顺。干燥后磨砂纸,将浮腻子及斑迹磨光,再将墙柱表面清扫干净。第二遍用抹灰钢光匙竖向满刮,所用材料及方法同第一遍腻子,干燥后用砂纸磨平并扫干净。
(4)刷第一遍乳胶漆:乳胶漆在使用前要先用萝斗过滤。涂刷顺序是先刷顶板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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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墙柱面,刷墙柱面是先上后下。乳胶漆用排笔涂刷。使用新排笔时,将活动的排笔毛拔掉。乳胶漆使用前应搅拌均匀,适当加水稀释,防止头遍刷不开。由于乳胶漆漆膜干燥较快,因此应连续迅速操作。涂刷时,从一头开始,逐渐向另一头推进,要上下顺刷,互相衔接,后一排笔紧前一排笔,避免出现干燥后接头。待第一遍乳胶漆干燥后,复补腻子,腻子干燥后用砂纸磨光,清扫干净。
(5)刷第二、三遍乳胶漆:第二、三遍乳胶漆操作要求同第一遍,使用前要充分搅拌,如不很稠,不宜加水或少加水,以防露底。
3.施工注意事项 (1)避免工程质量通病
a.透底:产生原因是涂层薄,因此刷乳胶漆时除应注意不漏刷外,还应保持乳胶漆的稠度,不可随意加水过多,有时磨砂纸时磨穿腻子也会出现透底。
b.接磋明显:涂刷时要上下顺刷,后一排笔紧前一排笔,若间隔时间较长,就容易看出接头,因此大面积涂刷时,应配足人员,互相衔接。
c.刷纹明显:乳胶漆稠度要适中,排笔蘸漆量要适当,多理多顺防止刷纹过大。 d.刷分色线时,施工前认真划好粉线,用力均匀,起落要轻,排笔蘸漆量要适当,从上至下或从左至右刷。
e.涂刷带颜色的乳胶漆时,配料要合适,保证独立面每遍用同一批涂料。并且一次用完,保证颜色一致。
(2)产品保护
a.墙柱表面的乳胶漆未干前,室内不得清扫地面,以免尘土沾污墙柱面,干燥后也不得往墙柱面泼水,以免沾污。
b.墙柱面涂刷乳胶漆完成后,要妥善保护,不得碰撞。 c.涂刷墙柱面时,不得沾污地面、门窗、玻璃等已完的工程。 4.质量要求:
(1)原材料的品种、质量和颜色必须要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2)基层处理必须符合施工规范的要求。 (3)严禁掉粉、起皮、漏刷。
(4)1m 正视无刷纹、正斜视颜色一致无砂眼、无划痕。 (5)门窗、灯具洁净。
(6)阴阳角线平直,偏差不大于1mm,拉5m 线检查。 5. 水性涂料涂饰工程常见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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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流坠 1)现象
涂料涂饰后涂料流淌下坠。 2)原因分析
a. 基层表面太潮湿或太光滑,附着力差。 b. 涂料喷涂时压力太大。 c. 喷涂不均匀或浆液太稀。 (2)起皮 1)现象
浆膜表面开裂或有部分片状脱落。 2)原因分析
a. 基层太光滑,浆液胶性太小。 b. 腻子胶性小,浆液胶性小。 c. 基层表面有灰尘、油污等杂物。 d. 基层表面潮湿,浆膜表层厚。 6. 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常见质量问题 (1)流坠 1)现象
完成后的涂膜流淌下坠,表面不平。 2)原因分析
a. 涂料中加稀释剂过多,使涂膜粘度下降,造成附着力差而流淌下坠。 b. 涂刷的涂膜太厚,由于涂料自重造成流坠。
c. 稀释剂挥发太快或太慢,造成涂膜流平性能差,涂膜流动性太大也容易发生流坠。
d. 在凹凸不平的表面上涂刷涂料,或在棱角、转角、线角处涂刷涂料,易造成涂饰不均,使涂膜厚薄不一致而造成流坠。
e. 做喷涂时,喷嘴孔太大、喷枪离物面太近或距离不一致;喷的气压太大或太小,都易造成膜不均而自然下坠。
f. 涂料中含重质颜料过多;颜料研磨不均匀;颜料湿润性能不良,也会使涂膜流坠。
(2)粗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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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象
浆膜表面用目测或手抹均感毛糙。 2)原因分析
a. 涂料调制搅拌不均匀,过筛不细致,杂质混入料中。
b. 施工环境不洁,空气中有灰尘、砂粒等飘落于涂料中,或沾在未干的膜上。 c. 两种以上不同性质的混合,干燥快的即发生粗粒。
d. 涂刷涂料前,物体表面打磨不光滑,灰尘、砂粒未清除干净。
e. 料桶、刷子等工具不洁净,涂料表面沾有涂膜皮或其他杂物,涂料底部有灰砂而又未经过筛就使用,导致漆膜粗糙。
f. 做喷涂时,枪口小,气压大,喷枪与物面距离太远,温度较高,涂膜微粒未达到物面前即已干结,使涂膜产生粗糙。
(3)皱皮 1)现象 涂膜起皱 2)原因分析
a. 涂料中含桐油太多,炼制聚合不佳的清色涂料,或含有沥青成分的黑磁涂料,往往涂膜尚未流平而粘度已经增稠,形成涂膜皱皮。
b. 刷涂料时及刷完涂料遇高温或太阳曝晒,涂料表面提早干燥结膜,而内部尚未干燥,即会形成表面皱皮。
c. 催干剂加的过多或使用挥发性的溶剂,易产生皱皮。
d. 底涂料过厚,涂膜表层先干结成膜,下层未干透,形成皱皮。 (4)起泡 1)现象 涂膜内有气泡。 2)原因分析
a. 基层潮湿,水分蒸发而形成膜起泡。含有芳香油或松脂的木材,自然挥发也会将膜顶起。
b. 环境温度太高,或日光强烈照射,底未干透即罩上面,底湿气没排出来,形成起泡。
c. 涂料涂刷太厚,涂膜表面已干燥而稀释剂来不及挥发,将涂膜顶起。 d. 喷涂时,压缩空气中含有水蒸气,与涂料混在一起而产生气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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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裱糊和软包
1. 施工准备中监理工程师工作:
(1)检查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2)软包面料内衬材料及边框的材质、颜色、燃烧性能、木质含水率符合设计要求。
(3)混凝土基墙刮腻子前涂刷抗碱封闭底漆,基层平整、坚实无粉化、起皮、裂缝。
(4)裱糊前应用封闭底胶涂刷基层。 2. 质量要求中监理工程师工作:
(1)裱糊后的壁纸、墙布表面应平整、色泽一致,不得有波纹、气泡、裂缝、皱褶及斑污。斜视时应无胶痕。
(2)软包表面应平整、洁净、无凹凸不平及皱褶,图案清晰。 (3)软包边框应平整,顺直接缝吻合,允许偏差应符合相关规定。 3.常见质量问题
(1)裱糊纸边张口(翘边) 1)现象
壁纸边沿与基层没粘牢,翘边。 2)原因分析
a. 胶粘剂局部不均匀或过早干燥。
b. 基层有灰尘、油污等,或表面粗糙、潮湿、胶粘结剂粘性小。 (2)裱糊空鼓 1)现象
壁纸表面与基层有空鼓。 2)原因分析
a. 裱糊时多余的胶液未挤出,形成胶囊状,或未将壁纸内部的空气全部挤出而形成气泡。
b. 涂刷胶液厚薄不匀或漏刷。
c. 基层表面有灰尘、油污;或基层潮湿。
d. 基层强度低,有裂纹空鼓或空洞,凹陷处未用腻子刮平。 5.7 细木 1. 细木装饰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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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选材时要选AAA 级产品,并要在安装前做油漆实验,用带水的净布擦木饰表面,检查色差和纹路是否均匀,并在油漆前色品,了解品材性能及吸水性、渗油性,有条件的情况下,油漆在加工厂完成,现场拼装,更能满足装饰效果。
2. 家具与木制作质量要求
(1)木制作除表面饰品外,都必须用防火涂料刷二遍。 (2)铁件与木连接必须刷红丹防锈漆二遍。
(3)与结构连接或埋设水泥内的木制作必须用沥青防腐。
(4)必须选上好的细木工品,家具内侧用柳安木,使完成的家具内侧光滑,平整、干净。
(5)衣柜与抽屉内部需用硝基油漆(力架)涂刷二次,打磨光滑。 (6)家具门扇之缝,必须上下左右大小一致,盖挡门缝宽度5-6MM。 (7)门扇封边为6MM,四周一致。
(8)家具表面饰品必须选用统一的木材,上下左右的门扇与抽屉用料 统一木纹。 (9)天花线、踢脚线接口平整,无高低之分,不能选用有色差的木料,有木结蛀洞、深色木材不能选用。
3. 质量要求
(1)细木质制品的树种,材质等级、含水率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规定。 (2)制作尺寸正确、表面平直、光滑、楞角方正、线条顺直、不露钉帽、无刨荐、毛刺、锤印等缺陷。
(3)安装位置正确,割角整齐,胶圈、接缝严密、平直、通顺、与墙面紧贴,出墙尺寸一致。
(4)表面平整、洁净、花纹颜色协调一致、花纹对齐。 (5)允许偏差(MM)不大于:
饰面板表面平整:1.5M(2M),用2M 靠尺和斜形塞尺检查。 饰面板垂直:用吊线和尺量检查。 窗帘板两端高低差:用水平仪检查。 窗帘板两端距离洞长度差:尺量检查。
六、装饰装修分部验收
6.1 检验批是工程质量验收的基本单元。检验批验收的内容包括按规定的抽样方案进行的实物检查和资料检查。检验批通常按下列原则划分:
1. 检验批内质量均匀一致,抽样应符合随机性和真实性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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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贯彻过程控制的原则,按施工次序、便于质量验收和控制关键工序质量的需要划分检验批。
6.2 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应包括如下内容: 6.2.1 实物检查,按下列方式进行:
1. 对原材料、构配件和器具等产品的进场复验,应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执行。
2. 对规范中采用计数检验的项目,应按抽查总点数的合格点率进行检查。 6.2.2 资料检查,包括原材料、构配件和器具等的产品合格证(中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等)及进场复验报告、施工过程中重要工序的自检和交接检记录、抽样检验报告、见证检测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
6.3 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2. 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除有专门要求外,一般项目的合格点率应达到80%及以上,在允许存在的20%以下的不合格点中不得有严重缺陷。
3. 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验收记录。
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的条件: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检验均应合格,且资料完整。检验批验收合格后,在形成验收文件的同时宜作出合格标志,以利于施工现场管理和作为后续工序施工的条件。检验批的合格质量主要取决于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检验结果。主控项目是对检验批的基本质量起决定性影响的检验项目,这种项目的检验结果具有否决权。由于主控项目对工程质量起重要作用,监理人员从严要求是必需的。
6.4 分项工程验收时,除所含检验批均应验收合格外,尚应有完整的质量验收记录。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在所含检验批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质量验收记录检查。
6.5 检验批、分项工程、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的规定。其中,检验批的检查层次为:生产班组的自检、交接检;施工单位质量检验部门的专业检查和评定;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组织的检验批验收。
在施工过程中,前一工序的质量未得到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的检查认可,不应进
行后续工序的施工,以免质量缺陷累积,造成更大损失。
根据有关规定和工程合同的约定,对工程质量起重要作用或有争议的检验项目,应由各方参与进行见证检测,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质量得到控制。
七、安全与文明生产管理实施细则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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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安全管理的主要工作:
1、督促承包商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2、督促承包商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对分项工程的安全进行技术交底; 3、审查承包商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4、检查并督促承包商,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各工序及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
5、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项工作;
6、不定期的组织安全综合检查,可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进行评价,提出处理意见并以《监理工程师联系单》下达限期整改指令;
7、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工作,发现隐患的同样责令其整改。 7.2 施工阶段的安全管理的实施:
工程项目在施工阶段,监理工程师要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的管理。
1、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依据: (1)设计的施工说明书;
(2)经审定的施工组织中安全技术措施及单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及其它建筑施工安全规范和标准; (4)企业或项目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5)安全生产责任制;
(6)关于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若干规定; (7)施工现场防火规定;
(8)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政策、法规和规定。 2、安全管理的方法:
(1)监理部的所有成员均有负责检查安全的责任,在日常的旁站、巡视、平行检查施工质量时,同时要检查安全措施,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指出。
(2)监理部委托 监理工程师兼任安全监理工程师,安全管理工程等。每月与承包单位的安全负责人,对整个工地进行安全大检查两次。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用指令单形式下达有关单位限期整改。
(3)每周的协调会,承建单位在汇报生产时必须汇报安全生产情况、总监理工程师及业主对安全生产要做出相关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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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监理月报中要反映安全生产情况。
3、如遇下列情况,监理工程师可以下达“暂时停工令”:
(1)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符合要求时;
(2)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经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3)安全措施未经自检而擅自使用时; (4)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
(5)使用没有合格证书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 (6)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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