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铁路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可能造成的伤害及对策
高铁客车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1、 高铁机车质量安全隐患; 2、 高铁机车车辆冲突事故的隐患 3、 高铁机车车辆脱轨事故的隐患 4、 高铁机车车辆伤害事故的隐患 5、 高铁接触网触电伤害事故的隐患 6、 高铁营业线施工事故的隐患
高铁行驶过程中可能造成的伤害:
(1)车辆伤害。高铁客车行车相撞造成的人员伤亡; (2)触电。高压线跌落后可能造成的触电伤害;
(3)灼烫。由于触电或车辆上开水、火灾引起的灼烫伤害; (4)火灾。由于碰撞造成的意外火灾;
(5)高处坠落。由于高铁很多是高架铁路,由于碰撞造成从高处坠落引起的伤害;
(6)坍塌。高铁由于意外高架桥出现坍塌造成的伤害; (7)化学性、物理性爆炸。由于碰撞发生的可能爆炸伤害; (8)中毒和窒息。车辆燃烧产生的有毒气体或引起窒息伤害; (9)其他伤害。车辆脱轨造成的人员伤害、行车中引起的噪声伤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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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高铁安全管理的对策: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安全第一是目的;预防为主是方法;综合治理是措施。高铁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标本兼治,治标是治本的基础和前提,治本是治标的最终结果。高铁建设和安全运营要着眼建立源头治本、政策治本的长效机制。
以人为本,强化高铁安全管理,做到标本兼治:
一是强化高铁源头质量控制。严把高铁车辆设计、施工关,严把产品准入与认证关,优化和规范新线开通条件,抓紧规范高铁技术管理。
二是强化高铁运营初期安全控制。必须留有充分的安全冗余,同时必须采取超常规措施,确保运营初期安全平稳。运营初期要集中排查整治设备缺陷,强化应急处置工作,加强检查指导。
三是强化高铁设备安全控制。尽快规范完善高铁维修体制,加强高铁信号系统安全管理,确保动车组运行安全,提高供电安全管理水平,加强高铁线路设备检测和整治,加强防灾系统建设和管理。
四是强化高铁行车安全控制。加强调度指挥工作,加强非正常行车的组织指挥,严防异物侵限,全面加强高铁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五是健全高铁安全管理机制。要加强组织领导,铁路局主要领导要切实承担起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提高安全管理的执行力。要推行高铁标准化管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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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是加强培训力度。要加强高铁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培训实效。
七是加强高铁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要加强高铁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全面提升高铁应急救援能力。
八是严格责任追究。要严格高铁事故管理和责任追究,严格执行“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确保中国高铁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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