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普湖县第一小学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是师生进行实验教学的场所,要专室专用,不得堆放公私杂物,不得从事其它活动;仪器设备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据为己有。
二、实验室实行管理人员负责制,管理人员有权对违反规章制度的人员进行批评和提出处理意见。
三、仪器设备分类编号,定位存放,布局规范,陈列美观,整齐清洁。要做好防尘、防潮、防压、防热、防锈、防腐、防虫、防霉等工作。
四、仪器设备的借用、归还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填写“教学仪器借还登记表”,并检查仪器的完好情况;教师使用时,必须提前填写“实验通知单”,使用完毕,要及时归还、注销。
五、仪器设备要经常维护、及时保养,出现故障要及时修理,并填写“教学仪器维修记录簿”;损坏仪器要及时查明,并填写“教学仪器损坏赔偿记录表”;仪器和药品需报废时,要填写“教学仪器报废申请表”,并报学校主管领导审批通过。
六、建立健全仪器设备和实验教学档案制度,妥善保存仪器帐册、产品说明书、使用登记册、实验教学情况记载表等有关资料。
七、严格按有关安全规则操作实验,做好安全用电、防火、防盗、防毒、防爆、防污染等安全防范工作,保证人身和仪器设备安全。
八、完成大纲规定的全部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实验室要对师生开放,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岳普湖县第一小学实验室工作人员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实验室工作的方针、政策、规章、计划,负责实验室的管理、使用,确保实验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热爱本职工作,树立为教学服务的思想,熟悉教材,熟练掌握学科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熟悉各类仪器的性能和保管知识,掌握各类仪器的使用方法和维修的基本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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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仪器设备、器材、药品应及时验收、登记入帐、进橱,发现仪器质量或数量问题应及时处理。
四、实验室的管理工作要努力做到:常规管理制度化、仪器存放规范化、设备保管科学化、使用记录经常化、档案资料系统化。
五、按“实验通知单”准备好实验所需的仪器、器材、药品,协助任课教师指导学生实验。实验完毕后清点仪器,检查仪器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要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认真处理。
六、做好实验室的安全防护工作,掌握发生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 保持室内外的整洁。
七、创造条件,开放实验室,协助任课教师组织学生开展课外科技兴趣小组活动。积极自制教具,充实实验设备。
八、定期维护仪器设备,使仪器设备处于完好待用状态。定期清点仪器、药品和实验材料,根据实验教学需要,及时编制仪器设备、药品添置计划,定期向学校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工作。岳普湖县第一小学小学生实验守则
一、认真做好实验前预习准备,明确实验目的,了解实验中需用仪器设备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二、进入实验室按编组就位、保持室内安静,严禁大声喧哗和自行摆弄仪器装置。
三、认真听教师讲解实验目的,步骤、仪器性能、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四、实验前对实验所需仪器、药品进行认真清点。如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教师。
五、爱护仪器设备,爱惜药品材料。废液、废纸、火柴梗及玻璃片等杂物不得乱抛乱倒,保持实验室的清洁。实验过程中因违规造成仪器损坏和药品浪费的,责任人照价赔偿,并填写“教学仪器损坏赔偿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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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实验时遵守操作规程,按实验步骤进行,注意安全,谨防发生事故。细心观察实验现象,认真记录,实事求是地填写实验报告单。
七、实验完毕,要认真整理实验器材和药品,清洗器皿、关闭电源、水源等,经教师检查无误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八、凡实验室的物品,一律不得私自带出实验室。岳普湖县第一小学实验室危险品管理制度
一、实验教学所需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二、实验室危险品必须贮藏在专用室、柜内,性质互相抵触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品不得存放在一起。不得和普通试剂混存或随意乱放。
三、危险品室、柜,必须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懂得各种危险品的特性,具有一定的防护知识,并实行“五双管理”即双人管理、双本帐目、双把门锁、双人领发、双人使用。
四、危险品室要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桶、黄沙等,学校主管领导和专管人员要定期检查,节假日安排值班时,要把危险品室列为重点防范区。
五、定期对实验室危险品的包装、标签、状态进行认真检查,并核对库存量,务使帐物一致。
六、教师领用危险品时,必须提前计算用量,填写“易燃、易爆、有毒药品使用登记簿”,由教师和专管人员交接,不得让学生代领。
使用危险品进行实验前,必须向学生讲解安全操作规程。
七、使用后剩余的危险品,应当立即送还,并妥善保管。对废液、废渣要及时收集,妥善处理,不得在实验室存留,更不可随意倒入下水道。
八、危险品的管理和使用方面如出现问题,除采取措施迅速排除外,必须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不得隐瞒。岳普湖县第一小学实验室仪器使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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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种仪器要分类、编号、造册登记,做到账目、实物、标签三统一。 2.要根据有关仪器的防震、防潮、防压、防热、避光和防磁等要求存放仪器。
3.对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使用和保管,要谨慎操作,严格管理,要设专柜或地窖进行存放,必须有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4.对带内电源的仪器,长期不用时,应取出电池,以免电池漏液损坏仪器。 5.一切仪器的借出、领出和归还均要办理登记手续,归还时要检查仪器的完好情况。
6.实验教师必须亲自到仪器室借用所需仪器,不得由别人或学生代替。 7.仪器管理人员如有变动,则应由前任向后任郑重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时学校领导应在场,由前任按账点物,逐件移交,遇到账务不符时,应说明情况,并加以登记,最后由三方签字,才交接完毕。
8.仪器室内应保持清洁卫生。
9.仪器室的所有仪器设施,都是为教学服务,不得私自挪作他用。 10.仪器奉行“有借有还,损坏赔偿,面对学生,一切为教学服务”的宗旨. 11.借用物品时,实验教师必须提前三天书面通知器材管理员。 12.实验前后应仔细检查核对物品有无缺损,发现情况及时上报。 13.爱护仪器设备,以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在实验中不慎损坏物品,要及时报告管理员,办理相关手续报主管领导,共商处理意见,否则按原价赔偿。
14.所接用的物品用后应及时归还,还物时要认真对物品除污。岳普湖县第一小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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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的安全工作、环境保护工作、消防工作是关系到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头等大事,要经常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实验室由专人负责实验室设备及人身的安全。 2.加强四防(防火、防盗、防水、防事故)。
3.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必须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场或经过上机操作培训与考核。
4.实验前要全面检查安全,实验要有安全措施。若仪器设备在运行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5.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存放在安全处,严禁带电作业。
6.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应马上报警(火警电话为119),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7.如有盗窃和事故发生,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处理,不得隐瞒,应及时报告主管和保卫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8.实验工作人员在检测前必须熟悉检测内容、操作步骤及各类仪器的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护。
9.进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质或有腐蚀性物质操作时,应戴好防护手套、防护镜。
10.实验室内使用的空调设备、电热设备等的电源线,必须经常检查有否损坏,移动电气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电路或用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检查。 11.实验室应配有各类灭火器,按保卫部门要求定期检查,实验室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
12.实验室内不准吸烟和吃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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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高压气体钢瓶的存放应满足实验环境条件的规定。
14.下班前,实验室人员必须检查操作的仪器及整个实验室的门、窗和不用的水、电、气路,并确保关好。
15.与实验室无关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随意带入实验室。 岳普湖县第一小学2017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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