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岩石地下工程结构设计理论与方法的发展至今已有百余年的历史,与岩石力学的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众多学者(1-13)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工作,为岩石地下工程的理论研究、设计与施工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但工程中的支护设计仍然采用以经验为主的工程类比设计法,再辅之以现场监控和理论分析设计法的原则。
20世纪50~60年代,由弹塑性力学方法导出的围岩一支护相互作用理论曾经一度在岩石力学界占据主导地位。其基本思路和理论基础(1-7)是:将卡斯特纳方程代入轴对称圆巷周边的弹塑性位移计算公式,得到围岩特性曲线;再与支护结构的支护特性曲线相交求得交点的坐标即为围岩与支护结构达到平衡时需要满足的条件。
我对卡斯特纳方程和基于弹塑性变形的围岩一支护相互作用机制的缺陷和错误作了初步讨论与分析,但认识的深度和广度尚待提高,个别认识尚存在瑕疵。
深入的分析与研究表明:(1)卡斯特纳方程求解中,对支护反力Pl的力学简化处理存在缺陷,不具有工程实际意义;(2)基于弹塑性变形的围岩特性曲线在工程实践中并不存在,因此也不存在其与支护特性曲线相交的可能性。
分析认为,造成岩石地下工程结构现场支护不理想甚至失效的根本原因是设计理论、设计方法落后,不能满足工程实际情况的需要。其核心问题是,对围岩一支护作用机制的认识,在有些方面概念混乱、不清,甚至是错误的。
本文详细地分析卡斯特纳方程和围岩一支护相互作用机制认识上存在的缺陷和错误,建立基于流变变形的围岩一支护相互作用机制的概念模型,并据该模型得出一些很重要的结论。 二、围岩一支护作用机制评述
2.1卡斯特纳方程中的支护反力不具有工程意义卡斯特纳方程(1-7)为
Rp=Ro
Po+ccotφ 1−sinφ
P1+ccotφ
1−sinφ2sinφ (1)
式中:肆为塑性区半径;R为巷道半径;Po为原岩应力;P。为衬砌的支护反力;c,缈分别为围岩的黏聚力和内摩擦角。
为了避免产生误解和歧义,以下对相关问题的讨论在诸如范围、假定条件等方面均与卡斯特纳方程求解模型的条件完全相同。分析认为,在卡氏方程求解的力学模型中,对支护力n进行的力学处理存在缺陷:
(1)模型视支护力Pl与原岩应力‰是同时作用的,即开挖体被取出后立即有P,作用到巷道周边上,P1与Po。是同步加载的,这与工程实际不符。求解过程中忽视了岩石地下工程问题的根本特点,即“先受力(原岩应力),后挖洞,再支护”。现场中的Po与P1。非同步加载,即Po先加载,P1需要滞后于Po一段时间才可能加载上去。
模型对支护力P1,进行的力学处理不能描述围岩一支护相互作用的真实状况。因为,围岩开挖之后的变形中除了包含有弹性变形以外还有塑性变形。众所周知,塑性变形是不可逆的,是与加载路径、加载历史等相关的。因此,当围岩存在塑性区时,对Pl的力学处理不考虑加载路径和加载历史在力学和工程实践意义上均是错误的。
(2)模型视支护力P1,为主动支护力、一次性加载,与工程实际不符。事实
上,地下工程中的支护力P1,是一个时变值,是随着围岩向巷道内发生流变变形的增大而增大的被动反力,且是分次或者逐渐加载上去的。要使围岩一支护系统达到新的平衡,支护结构的被动支护反力是由零逐渐增大到围岩与支护结构平衡时的P?的,这一过程决定于围岩不断地向洞室内发生流变变形的性质和大小以及支护结构的变形性质和刚度等。
(3)主动支护力与被动支护反力的区别是显著的,区分两者在物理和力学意义上的不同之处非常重要。首先,两种力的来源和产生机制不同。主动支护力来源于围岩之外,独立于围岩且与围岩的状况无关,是支护结构主动施加于围岩上的力,其大小和作用时机与围岩是否发生收敛变形无关。被动支护反力与围岩有关,且依赖于围岩状况的改变的,是围岩的收敛流变变形对支护结构挤压进而使支护结构对围岩产生被动的支护反力,其大小和作用时机与围岩的收敛流变变形有关。其次,两种力的作用效果不同。主动支护力使巷道周边围岩产生指向围岩深处的“扩张”变形,力的作用效果使巷道断面尺寸变大。被动支护反力使围岩产生指向巷道内部的收敛流变变形,力的作用效果使巷道断面尺寸变小。这两者在力学机制上的区别有点类似于土力学中的主动土压力和被动土压力的区别。
对Pl的理解一直概念混乱,在建立力学模型时,往往认为P,是支护结构主动施加于围岩的主动支护力,主动施力者是支护结构,这是错误的。事实上,P,是围岩发生流变变形时对支护结构产生的挤压作用力,主动施力者是围岩。支护结构为了阻止围岩的收敛流变变形而对围岩产生反作用力,大小是P,,方向相反。
在岩石地下工程中,除预应力锚杆给围岩的支护力可以勉强简化为主动支护力以外,其余均仅能简化为被动支护反力。而卡氏方程求解的力学模型中错误地将P.简化为支护结构对围岩的主动支护力,因此是不符合工程实际的。
(4)从弹塑性变形经历的时间历程上看,因为巷道围岩弹塑性变形是立即发生并完成的,支护根本赶不上围岩弹塑性变形,因此,在围岩的弹塑性求解中不应考虑支护力Pl的作用。
基于以上的分析,卡斯特纳方程求解的力学模型对支护反力P。进行的简化处理没有真实地反映岩石地下工程中被动支护反力的物理意义,虽然从纯粹的数学和力学意义上看是正确的,但从工程实际角度看却存在严重错误。因此,不具有工程实践意义。
2.2卡氏方程求解之相关公式的讨论 2.2.1弹性区应力的讨论
卡氏方程求解的弹性区应力(1-7)为
eσθ =P°± ccotφ+P°sinφ σer
P°+ccotφ 1−sinφ
p1+ccosφ
1−sinφ
2sinφ
r
R02
(2)
e
式中:σeθ、σr分别为围岩弹性区的切向应力和径 向应力;r为围岩任意一点的半径。
令P。=P。并代入式(2)得
eσ θ σer
=P0± ccosφ+P0sinφ 1−sinφ
1−sinφ
2sinφ (3)
r
R02
根据基本的力学概念,当主动支护力P.等于原岩应力时,相当于被开挖体没有被取出,此时“围岩”的应力场没有被开挖扰动,应该还是原岩应力场,因此,“围岩”不存在弹性区。但式(3)表明围岩此时还存在着弹性区,这显然是一个谬误的结论。
2.2.2塑性区应力的讨论
卡氏方程求解的塑性区应力(1-7)为
σPr
= P1+ccotφ
R0
r
2sinφ
1−sinφ−ccotφ (4)
2sinφ1−sinφσP1θ P
P
+ccotφ
P
1+sinφ1−sinφ
R0
r
−ccotφ (5)
式中:σθ、σr分别为围岩塑性区的切向应力和径向应力。
令,r=Ro,P。=0并代入式(4),(5)得
σPr=0 (6a) σPθ=
2ccosφ
1−sinφ =σc (6b)
巷道周边的径向应力σPr为0,切向应力恰好等于岩石的单轴抗压强度,并
P
且σPθ、σr与P。无关,另取决于强度准则。由式(6)可得出,巷道周边上的应力状
实际上是二向应力状态,即一个是巷道周边的切向应力,大小等于σc;另一个是巷道轴向的应力σz,因为卡氏方程没有对进行σz求解,根据工程实践及基本的力学判断,不妨近似地取σz= P。
如果巷道处于高地应力区或深部岩体区,而岩石的单轴抗压强度相对较小,即P。远远大于σc时,可将此时的应力状态简化为单向应力状态,由此,将得出巷道沿着其轴向方向在巷道周边处首先被压坏的结论,这一结论显然也是有悖于力学基本原理和现场实际的。
分析认为,产生上述谬误的原因是,卡斯特纳方程求解中忽略了以下问题:(1)塑性区应力求解,没有使用到假设的理想弹塑性材料的塑性本构关系这一条件。求解中,虽然使用了库仑屈服准则,但没有与假设条件即塑性区应力σs建立联系。(2)塑性区应力求解,没有考虑沿巷道轴向方向的应力σz的影响。事实上,因为求解中没有使用塑性本构关系,也无法对塑性区的σz进行求解。(3)没有求解围岩开始屈服时的原岩应力。
2.3基于弹塑性变形的围岩特性曲线不具有工程实践意义
巷道周边的弹塑性位移计算公式为
sinφ
P0+ccotφ R2u0=P (7) 2GR0
式中:u0为巷道周边的弹塑性位移;G为剪切模量,且G=E/2(1+v)。
将式(1)代入式(7),得到经典的基于弹塑性变形的围岩特性曲线,即
1−sinφsinφu0=
sinφ
2GP1+ccosφ
围岩一支护相互作用理论的核心内容自诞生起就一直占据岩石力学的主导地位,至今仍被作为岩石地下工程支护结构设计的基本原理(1-13)。但是,支护实践却表明,该理论其实还远远达不到能用来进行支护设计的程度。应用该理论设计的地下工程,理论上设计的支护力足够,但有时仍会发生破坏,且找不到原因,通常将其归结为基于连续介质的小变形弹塑性理论,在解决岩石强度峰 值后的性态问题上至今还非常乏力。这一解释或许可能是其不能应用于支护实践的诸多原因之~,但是,有些围岩的应力并未达到岩石的强度峰值,该理论仍然不能准确地对其进行支护设计,围岩与支护结构经过长期的变形仍然会发生破坏。
本文认为,这一理论不能指导支护设计的最要原因是,在分析、应用围岩一支护相互作用机制时存在缺陷,即忽视、混淆了岩石地下工程的围岩弹塑性变形和流变变形之间的区别以及这两种变形发生的时间与作用过程的不同。事实上,围岩弹塑性变形是在岩石地下工程被开挖后的瞬间即完成的,而流变变形是在岩石地下工程被开挖后的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随着时间不断发生、变化的。当对围岩进行支护之后,才会发生围岩一支护的相互作用问题。显然,对围岩进行支护时,围岩已经处于流变变形阶段,围岩一支护的相互作用机制在讨论围岩特性曲线时应该采用流变变形阶段的特性曲线。遗憾的是,围岩流变变形阶段的特性曲线目前还没有得到。
分析认为,基于弹塑性变形的围岩特性曲线在工程中根本就不存在:
(1)岩石地下工程的弹塑性变形在其开挖之后的瞬间即发生并完成了,是与时间无关的变形,这也是弹塑性力学认识材料(包括岩石类材料)的变形特性的基本观点(15-20)。当然,也有学者认为塑性变形也是有变形时间的。但本文分析认为,塑性变形既使有变形时间,其量级可能也很小,以致于塑性力学至今还没有研究清楚塑性变形与时间的关系,而且有关塑性力学的专著、文献基本都不涉及材料的塑性变形与时间的关系研究(15-20)。
目前的弹、塑性力学理论尽管认识到塑性变形与温度、时间有关,但其最新进展中对材料所做的假设条件之一仍然是时间因素对材料塑性变形性质的影响可以不考虑。在卡斯特纳方程和现有的围岩一支护相互作用机制的推导过程中所涉及的弹、塑性力学的内容(理论、基本概念、模型等)并没有超出现有的弹、塑性力学的最新进展(15-20)。也就是说,卡斯特纳方程和现有的围岩一支护相互作用机制的推导过程中所涉及的弹、塑性力学的变形都是与时间无关的,即都是瞬时完成的。
蔡美峰等指出,“物体的弹性和塑性与时间无关,都属于即时变形。如果外界条件不变,物体的应变或应力随时间而变化,则称物体具有流变性”。郑颖人等(19-21)指出,将考虑时间因素对材料性质的影响问题,划归至“流变学”范围。
分析到这里,有充足的理由认为:卡氏方程和现有围岩一支护相互作用机制
R0 P0+ccotφ
(P0+ccosφ) 1−sinφ
(8)
在推导过程中所涉及的弹、塑性变形都是与时间无关的瞬时变形。
支持这一观点的论著与研究成果还有:“严格地说,以往应用弹性力学和弹塑性力学求得的巷道变形和应力都是瞬时发生的,是量测不到且无法阻止的,人们所量测到的和用支护加以阻挡的都是流变产生的变形和应力”。“若不计岩体的黏性流变特性,则洞体开挖后洞周附近围岩的应力重分布和弹性或弹塑性的收敛变形是以弹性或弹塑性波的传播速度进行的,以弹性波而言即为按声波波速传播,则应视为在成洞瞬间就已经全部完成”。
遗憾的是,以上研究没有给出详细的分析和依据,更没有意识到将这一重要发现与卡斯特纳方程、现有围岩一支护相互作用机制联系起来,因而没有发现它们的错误和缺陷。而这一遗漏,正是本文研究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所在。
(2)关于“立即支护”问题。工程中的“立即支护”在时间上是几小时至几天甚至几周的量级。工程中的围岩支护,一般分为临时(初次)支护和永久(--次)支护。初次支护需要经过出渣等工序才能进行,需要至少几小时的间隔时间。提供主要支护反力作用的二次支护一般距离开挖面较远,即围岩从开挖到被支护的间隔时间较长。现场中,二次支护的滞后时间一般是几天至几周以上。
假定在洞室开挖后可以立即进行支护(尽管这是不可能实现的),待其真正起到支护作用时也需要至少几小时至几天的时间。因为,支护结构(混凝土或喷射混凝土)从浇注(或喷射)至其达到设计强度需要一定的养护/凝固时间。而且,在支护结构的养护凝固过程中,其能提供的支护反力是随着自身强度的不断增加而增加的、是时变的。
基于以上分析认为,既然工程中的支护反力A无法在围岩的弹塑性变形发生时对围岩进行及时、有效的支护(因为支护根本就赶不上围岩弹塑性变形的发生),那么,卡氏方程中就不应该有支护反力P1,,或者只能Pl=0,因此,由卡氏方程和弹塑性公式推导的围岩特性曲线(图1中的口曲线)在工程实际中根本就不存在,当然也就不存在它与支护结构的支护特性曲线(图1中的b曲线)相交的可能性。
2.4求解围岩一支护相互作用的平衡点的方法存在概念和逻辑错误
自围岩一支护相互作用机制被提出以来,相关的讨论文献举不胜举,但其基本思路均是将围岩的特性曲线与支护的特性曲线进行相交来求解围岩一支护相互作用的平衡点(解析法或做图法)。作者要质疑的是这一思路在概念及逻辑上的正确性。
众所周知,图1中的曲线a代表的工程意义是:巷道开挖后围岩变形达到稳定状态时的围岩特性曲线,即围岩特性曲线上的每一个点已经是代表围岩一支护相互作用的最终结果,不同的支护参数、支护时机所产生的最终支护结果在围岩特性曲线上对应着不同的点。因此,围岩特性曲线已经是描述围岩一支护达到最终平衡状态时的状态函数,即离散函数,它不能描述围岩被支护结构的支护反力作用后的具体变化过程。图1中的曲线b代表的工程意义是:支护结构在与围岩变形过程中被围岩挤压进而产生的被动支护反力,被动支护反力的大小随着两者共同变形的增加而增加,它可以描述支护结构被围岩作用的具体变化过程,是连续函数。
假定不考虑曲线a在工程中的实际意义(尽管节2.3已经讨论清楚,曲线口在工程中无实际意义):
(1)当图1中的曲线b开始工作即开始进行支护时,它所对应的曲线a已经而且必须发生了一个位移(不妨记为μ01.)。根据曲线a的工程意义,若将围岩
的位移控制在μ01处,就需要给围岩施加对应的一个支护力P11这样才能保证支护结构在围岩位移发生到μ01时开始架设并进行支护。但是,在支护结构开始架设、支护之前,支护结构是无法提供支护力P11,的。那么,在开始进行支护之前,对应于围岩已经发生的位移μ01的支护力P11。由谁来提供呢?现场中显然找不到支护力P11,的提供者。另外,假使有支护力P11。,已经在支承着围岩了,并将围岩的位移控制在μ01处,那么,再对围岩进行支护即架设曲线6(同时还要解除P11。)还有什么意义呢?
(2)对于支护时机或支护刚度问题的研究,通常采用图1来讨论。但是,在讨论这一问题时,同样面临一个困境,即在开始进行支护之前存在由谁
来负责先将围岩支承、控制在进行支护时所需要的3 围岩一支护相互作用流变变形机制那个位置的问题。现有的概念模型建立与分析理论无法回答这个问题。
以上分析表明,将图l中的曲线口a,b进行相交求解的思路在概念上、逻辑上是错误的。
三、围岩一支护相互作用流变变形机制的概念模型建立与分析 3.1围岩流变变形的求解思路
在岩石地下工程中经常可以观察到一些与时间有关的现象,例如,巷道掘进后,开始围岩不坍塌,但过一段时间后却逐渐塌落;又如支架上的压力或围岩位移往往在一段时间内随着时间而增长,这些现象用弹性、塑性理论均无法解释,因为这些理论均与时间无关(15.21)
求解围岩流变变形问题的途径主要有:(1)建立岩石材料的黏弹性、黏弹塑性的本构方程。(2)建立岩石材料的三维蠕变方程。建立黏弹性、黏弹塑性的本构方程的方法有:(1)根据流变模型建立微分形式的本构方程。(2)直接由试验结果建立积分形式的本构方程。这两种途径是相通的,微分形式的本构方程比较直观,易于接受和理解,但能求解的解答比较有限(24.25),利用积分形式的本构方程进行的求解更少。应用黏弹本构方程推演静水压力作用下的圆形巷道问题,刘保国等(10.15)已经作了初步的研究。
总之,围岩流变变形的求解已有初步的研究成果,但进一步的研究是当前面临的急迫问题。
3.2基于流变变形特性的完整围岩支护的基本原则
应用岩石流变力学解决岩石地下工程的支护问题时,应当注意产生流变的阈值问题,即流变下限。该下限值视围压情况均可由流变试验具体确定。当围岩的应力水平达到或超过流变下限值时,就将产生流变效应;反之,如围岩的应力水平小于其流变下限值,则不会产生流变。
据此,本文提出对完整围岩进行支护的基本原则是:(1)不论是软岩还是硬岩,当围岩的应力水达到或超过其流变下限值时,都将可能产生流变效应,应该按照岩石流变力学特性(围岩流变特性曲线)进行支护设计。这时的支护目的主要是通过支护结构对围岩提供支护反力来改善围岩的应力状态进而控制围岩的流变变形。(2)反之,不论是软岩还是硬岩,如围岩的应力水平小于其流变下限值,则不会产生流变,可以不进行力学意义上的支护。但是,为了控制围岩的进一步劣化,应进行维护意义上的支护,如及时喷混凝土封闭围岩等。 3.3围岩一支护相互作用流变变形机制的概念模型建立与新认识 3.3.1岩石侧向流变性质概述
几乎所有的岩石都具有流变变形性质,但是工程中的围岩是否发生流变变形
决定于围岩应力水平的大小以及支护反力的大小。岩石的流变性质包含:蠕变、松弛、弹性后效和黏性流动。通常,岩石流变变形主要是指岩石蠕变变形。因此,以下提到蠕变、蠕变变形等除特别需要说明之处均统一使用流变、流变变形。
工程中的围岩,在有(无)支护结构的作用下,其径向流变位移与岩石试件的侧向流变变形在边界条件上和相似条件上是最符合的
目前,对岩石流变变形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其轴向蠕变,极少研究侧向蠕变。岩石的侧向蠕变研究是今后应该加强的,尤其是对侧向约束条件下的岩石侧向流变特性的研究。
3.3.2围岩一支护相互作用流变变形机制的概念模型建立
根据上述分析,本文建立围岩一支护相互作用的流变变形机制的概念模型,为了简单、明了地说明围岩一支护相互作用流变力学机制本文仅考虑围岩洞室周边的径向流变位移变形与该围岩的岩石单轴压缩侧向流变应变的关系为线性关系。显然,这样的选取并不改变岩石蠕变3阶段和3水平的特性。μ-ε在没有找到的解析关系之前,巷道周边的径向流变位移变形μ采用下式近似地计算:
μ= 3R0~5R0 ε (9)
式中:ε为岩石侧向约束条件下的侧向流变应变。 3.3.3围岩一支护相互作用流变变形机制的新认识
假定当支护结构在t1时刻开始支护,与围岩开始发生相互作用。在t1时刻,
bc围岩流变特性曲线口a,b,c的流变位移变形分别为μat1、μt1、μt1,支护特性曲
线a、b、c的变形均为0。
随着围岩流变变形的继续增加,支护结构因被动地被挤压而发生收敛变形,进而对围岩施加不断增长的支护反力,护特性曲线a、b、c。。假定当围岩与支护结构的相互作用至t2时刻时达到新的平衡状态,围岩流变变形停止。在如时
bc
刻,围岩流变特性曲线a,b,c的流变位移变形分另μat2、μt2、μt2。
在围岩与支护的相互作用时段厶一tl内,围岩相对于曲线a,b,c所完成的
abbcc流变位移变形增量分别为μat2−μt1、μt2−μt1、μt2−μt1。由于支护结构和围岩的
相互作用,假定两者的相互作用是符合变形协调关系的,则支护结构的被动径向
abbcc位移也分别为μat2−μt1、μt2−μt1、μt2−μt1e)。相应地,在t2时刻,需要支护bc结构提供的支护反力分别Pta、P、P有 tt222
aa
Pta=K μ−μctt1 (10a) 22bPtb=Kc μbt2−μt1 (10b) 2cPtc2=Kc μct2−μt1 (10c)
式中Kc为支护(衬砌)厚壁圆筒的支护刚度。
3.4基于围岩一支护相互作用流变变形机制的分析
根据3.3建立的围岩一支护相互作用流变变 形机制的概念模型及其对新机制的认识,可以获得有关支护问题的初步研究成如
下:
(1)通常第1阶段的流变变形一般发生的较快,待现场工程进行支护时已经发生完成,现场一般支护不到,能支护到的流变变形大部分在其第1I,III阶段。
(2)岩石的流变试验表明,在应力水平适中时,岩石的流变变形存在稳定流变阶段,即II阶段。分析认为,对围岩流变变形进行控制的最佳、最有效的时机应该是在围岩流变变形的Ⅱ阶段。在Ⅱ阶段内,如果能使围岩与支护达到平衡,围岩的流变变形停止,围岩将是稳定的。如果过了II阶段,围岩与支护还未达到平衡,围岩的流变变形还未停止,围岩将进入加速流变的三阶段,这个阶段一般是无法再稳定围岩的。
(3)围岩的应力水平对支护反力的影响很大。当围岩应力水平较低时即口曲线,其蠕变变形较小,达到平衡时需要的支护反力也较小,如曲线a所示。当围岩应力水平较高时即b和c曲线,其蠕变变形也较大,达到平衡时需要的支护反力也较大,如曲线b和c,所示。
(4)支护刚度对支护反力的影响很大。支护刚度越大,达到平衡时需要的支护反力也越大,如曲线cˊ所示。支护刚度越小,达到平衡时需要的支护 反力也越小,如曲线cˊ,所示。
(5)支护时机对支护效果的影响很大。一般地,支护时机越早越好。但在现场的施工条件下,至开始支护时,围岩流变变形一般已经处于II或III阶段。这时,如果支护时机过晚,支护结构无法在II阶段将围岩流变变形控制住,一旦围岩流变进入其III阶段,将无法对围岩再进行有效的支护控制。
(6)综合考虑支护的刚度和支护时机才能获得最佳的支护效果。如果支护刚度低,一般要求尽早进行支护。即使支护的时机较早,但如果支护刚度过低,也难以保证在围岩流变的II阶段内有效地控制住流变变形。如果支护刚度大,支护可以晚一些。但如果现场条件和工艺允许,也应该尽早进行支护,支护的越早支护效果越好。
(7)对于应力水平极高的围岩,如曲线d所示,一般在现场环境下无法实施有效的支护,或者说支护极其困难。因为,此时的支护将面临两种困境:其一,支护时机很有限,通常是来不及支护,或者说支护时机很难控制;其二,支护的代价可能非常大,因为流变变形大,所以要求支护结构提供的支护反力通常很大。
高地应力和深部岩石力学的支护问题就属于围岩的应力水平极高这种情况。 (8)对软岩和中硬及以上岩石在流变变形阶段进行支护的初步认识。大量的流变试验(7,28~32)表明:软岩在第1阶段和第1I阶段的流交变形一般比中硬及以上岩石大,有的甚至大10倍以上;软岩在第1和II阶段完成其流变变形所需的时间也比中硬及以上岩石长,大部分在2倍以上。因此,结合图3的机制模型分析认为:
①对于软岩巷道的支护,必须让开其流变变形的第1阶段,以避免支护结构与围岩相互作用之后因围岩流变变形过大而迫使支护结构提供较大的支护反力。 ②对于软岩巷道的支护,一般有充分的支护时间。因为,软岩在第1阶段变形时间一般有几天以上,而中硬及以上岩石在第1阶段变形时间一般只有约为1 d。因此,中硬及以上岩石要及时进行二次支护(如果需要力学意义上的支护),软岩需要根据流变变形量测的结果再定,待其进入第1I阶段再进行二次支护,不能太早。
③对于相同的支护结构来说,中硬及以上岩石的流变变形较小,相互作用之后需要支护结构提供的支护反力也较小。软岩的流变变形较大,而支护结构(通
常较多使用的是浇注或喷射混凝土)能退让的变形有限,至使两者相互作用之后需要支护结构提供的支护反力也较大。这就是为什么工程中的软岩巷道的支护经常失败、支护结构经常被挤坏。而中硬及以上岩石巷道的支护结构则较少发生破坏的真正原因,只有用围岩一支护相互作用的流变变形机制才可能分析清楚。 (9)关于新奥法及时封闭岩面问题。新奥法提倡及时封闭岩面(6),这是必要且正确的。但在现实中,大部分岩石地下工程只能在临时支护中做到,甚至也有一些做不到。待到进行永久支护时,变形已经发生了相当长的时间,弹塑性变形早已经发生并结束,围岩进入流变阶段。
因此,支护时机很重要。在不同的时间段进行支护,需要按照相应时间段的围岩变形特性进行计算、设计。从目前的支护技术来看,临时支护在弹塑性变形发生之后尽早支护是有可能的,这对封闭岩面、避免围岩进一步劣化是有益的。尽管不同的施工方法其支护时间间隔会相差较大,但对中硬及以上岩石如果需要力学意义上的支护则应尽可能早地进行永久支护,在现场条件下也是有可能实现的。
在上述对相关问题的认识及初步研究成果中,有些认识是根据新机制得出的新认识有些认识虽然与现有的认识是一致的,但分析所用的机制不同,这里应用的是流变变形机制。
应当指出,在上述现有的认识中,大部分的认识是工程实践总结的结果,用现有的围岩一支护相互作用机制解释不了,但用本文给出的新机制都可以解释。这说明,本文对围岩一支护相互作用建立的流变变形机制概念模型以及对新机制的认识是可行且正确的。更重要的是,具有工程实践意义。 四、结论
(1)对著名的卡斯特纳方程进行了详细的分析、研究认为:方程求解模型中对支护反力的考虑虽然在纯粹的数学和力学上是正确的,但从其物理意义上分析,将支护反力视为与原岩应力同时作用的主动性加载、一次性加载是错误的;弹塑性变形阶段的支护反力在工程实践中是不存在的,即弹塑性变形阶段考虑支护反力没有工程实践意义。
(2)卡斯特纳在塑性区应力求解中,因为没有使用到假设的理想弹塑性材料单轴加载时的塑性本构关系、没有考虑沿巷道轴向方向的应力谚的影响及对矿求解、没有求解围岩开始屈服时的原岩应力条件,因此,导致将一些常见的和特例的围岩应力状态代入其弹、塑性区应力方程时得出一些有悖于力学基本原理和事实的结果。
(3)由于在围岩的弹塑性变形阶段对其施加支护反力在工程实践中无法实现,当然也就不存在基于弹塑性变形的围岩特性曲线,因此,也不存在围岩特性曲线与支护特性曲线相交的可能。
(4)围岩特性曲线是描述围岩一支护达到平衡状态时的状态函数,是离散函数,支护特性曲线是描述支护结构被围岩作用后的变化全过程的连续函数,将这2个方程相交求解围岩一支护相互作用的平衡点,在概念上和逻辑上是错误的。
(5)对广为使用的卡斯特纳方程和围岩一支护作用机制存在的缺陷和错误进行详细的分析、研究,澄清了相关的概念。分析认为,这些缺陷和错误是导致岩石地下工程的支护理论和设计方法发生错误、现场工程发生支护失败事故的真正原因。
(6)本文建立了基于流变力学理论的概念模型,根据该概念模型对围岩一支护相互作用给出了基于流变变形机制的初步分析与认识。该概念模型不仅能解释
人们已经掌握的关于支护问题的相关认识,而且能解释现有机制无法解释的一些现象。
(7)应用本文提出的流变机制概念模型对工程实例中围岩所需要的支护结构的参数进行计算,推演了围岩与支护的相互作用过程,从理论上证实了混凝土结构在一定条件下支护软岩是可行的。
(8)本文提出的机制模型虽然只是一个概念模型,但已经可以对围岩一支护相互作用给出定性的解释,也可以近似地应用于岩石地下工程的相关计算。说明本文提出的模型,其理论基础是可靠的,且能应用于工程实践。
(9)巷道周边的径向流变位移变形与岩石的流变应变变形是有区别的,两者之间的解析关系需要尽快确定,这样更有利于流变机制的理论提升和现场工程支护设计的应用。
在经过充分地讨论、分析和研究后,本文的结论如被证实是正确的,将对岩石地下工程的支护理论研究、设计方法和工程实践等产生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