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酒泉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
为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激励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先锋意识、实践先锋要求、树立先锋形象,按照《中共酒泉市委组织部、中共酒泉市委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酒办发„2010‟59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巩固和拓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为主线,以“工作争先、服务争先、业绩争先”为目标,以培养“学习优、作风优、素质优”干部队伍为重点,围绕示范高职项目建设,扎实有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促进学院又好又快发展中建功立业。
二、基本目标
(一)推动科学发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将党的建设优势转化为学院科学发展优势,推动学院又好又快发展。
(二)提高党员素质。扎实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坚定党员的理想信念,提高党员业务素质和岗位技能,在推动学院事业发展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加强基层组织。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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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内容方式,大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院党委领导核心、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政治核心和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通过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学院各基层组织建设。
(四)服务师生员工。进一步增强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认真听取群众呼声,及时反映群众意愿,畅通意见反馈渠道,不断改进作风,密切与广大师生员工的联系。
(五)促进校园和谐。进一步增强党组织和党员及时了解师生思想状况的自觉性,不断提高化解矛盾的能力,基层党组织、党员主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意识明显增强。
三、主要内容
(一)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
基本要求: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
1.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性意识,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
4.工作业绩好。本部门、本单位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事迹突出。
5.群众反映好。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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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争当优秀共产党员
基本要求: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 1.教职工党员
⑴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刻苦钻研,严谨笃学,不断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和工作能力。
⑵带头争创佳绩。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校、热爱学生,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⑶带头服务师生。宗旨意识强,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主动帮助师生解决思想、学习、工作上的实际困难,积极参与社会志愿服务。
⑷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组织纪律观念强,积极主动维护校园稳定。
⑸带头弘扬正气。自觉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树立良好师德,恪守学术道德,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正义感强,敢于同不良风气、违法违纪作斗争。
2.学生党员
⑴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向社会实践学习,向人民群众学习,努力成为学习榜样。
⑵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成才意识,发奋学习,刻苦钻研,善于创造,不断提高自身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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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健康素质,争做成才表率,带动同学共同进步。
⑶带头服务同学。宗旨意识强,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努力帮助同学解决思想上和学习上的实际困难,及时反映同学正当利益诉求。
⑷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组织纪律观念强,积极主动维护校园稳定。
⑸带头弘扬正气。牢固树立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至上的思想,自觉把自己的人生追求同祖国的前途命运联系起来;正义感强,敢于同不良风气、违法违纪作斗争。
四、活动载体
(一)“先进支部”创建活动
活动范围: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支部。 活动目的:通过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促进学院事业发展。
活动要求:施行《酒泉职业技术学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工作规程》和《酒泉职业技术学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估办法(试行)》,由学院党委组织专项考核评估,作为部门年终考核的重要项目,并于每年7月集中表彰。
奖励标准:500元/支部。 (二)“育人标兵”评选活动 活动范围:教职工党员。
活动目的:激励教职工党员进一步增强先锋意识,实践先锋要求,树立先锋形象,立足岗位,争做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的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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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要求:分设“教书育人标兵”、“管理育人标兵”和“服务育人标兵”,每年6月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所属党员总数的15%评选推荐,报院党委会议审定后集中表彰,并发给“优秀共产党员”或“优秀党务工作者”(限各级支部成员)证书。“教书育人标兵”从教师党员中产生,要求坚定理想信念、树立良好师德,不断提高教学及科研水平;“管理育人标兵”从管理岗位(含党务管理)党员中产生,要求立足本职,勤奋工作,依法治教,依法行政,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服务育人标兵”从后勤岗位党员中产生,要求热爱本职工作,切实增强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
奖励标准:200元/人。 (三)“成才表率”评选活动 活动范围:学生党员。
活动目的:激励学生党员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团结和带领广大同学共同进步,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活动要求:每年6月由各系(部、校)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所属学生党员总数的20%评选推荐,报院党委会议审定后集中表彰,并发给“优秀共产党员”证书。“成才表率”要求把爱国主义作为始终高扬的光辉旗帜,把勤奋学习作为人生进步的重要阶梯,把深入实践作为成长成才的必由之路,把奉献社会作为不懈追求的优良品德,坚持全面发展,不断提高自身科学文化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坚持把学习知识与投身社会实践统一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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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的过程中增强本领,增长才干,成为社会需要的有用之才。
奖励标准:300元/人。 五、进度安排
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学院创先争优活动从2010年4月开始,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2010年4月至2010年底 1.活动主题: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2.工作目标:通过创先争优活动,广大党员立足岗位,履职尽责,努力提高党性修养,自觉践行党的宗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推进学院科学发展、加快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步伐中,展示共产党员的风采。
3.主要活动:
⑴4月开始,研究制定学院实施方案并进行动员部署。 ⑵5月中旬开始,结合酒泉市“弘扬铁人精神年”活动,着力抓基层、打基础,抓作风、促发展。
⑶5月底,制定并施行《酒泉职业技术学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工作规程》和《酒泉职业技术学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估办法(试行)》,完善基层党组织建设。
⑷6月初,举办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培训班,组织落实《酒泉职业技术学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工作规程》。
⑸“七一”前,开展“先进支部”和“育人标兵”、“成才表率”评选,总结典型经验,树立先进典型,广泛宣传、推广。
⑹9月底,完成各学生支部统一换届,举办以支委成员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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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的学生党员骨干培训班,提升其工作能力。
⑺10月底,举办党建论坛,以工作研讨的方式,推进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工作规范化。
⑻12月初,根据《酒泉职业技术学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估办法(试行)》进行专项评估,并将评估结果直接应用于对相关部门和负责人的年终考核。
(二)第二阶段:2011年1月至7月 1.活动主题:迎接建党90周年。
2.工作目标:以迎接建党90周年纪念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引导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切实履行职责,激励党员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
3.主要活动:2011年“七一”前,召开纪念建党90周年表彰大会,组织评选并表彰“先进支部”和“育人标兵”、“成才表率”,同时推荐先进代表参加市级先进评选。
(三)第三阶段:2011年7月至党的十八大召开 1.活动主题: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
2.工作目标: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更加突出的工作业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
3.主要活动:2012年“七一”前后,学院党委组织对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在此基础上,向酒泉市专项表彰活动推荐先进。
六、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组建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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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活动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组 长:陈文贤 副 组 长:易志军
成 员:闫学林、王延植、魏成菊、吴建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活动的组织协调。 主 任:何敬东
副 主 任:吴建新、苏 华
成 员:张宪军、尹天寿、孙俊峰、刘月琴、杜忠佩
顾建勤、韩国刚、裴兴书、卢建军、王继忠 茹立军、刘雪明
工作人员:陶秀萍、徐军新、南 炯、段 渊、赵大勇
2.各党总支和继续教育部、育才学校党支部成立本部门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总支书记任组长,行政负责人任副组长,参照学院实施方案制订活动方案,精心组织,认真落实。
3.建立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制度。每位院领导根据分工及联系要求,指导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二)分类指导,突出重点
各党总支和继续教育部、育才学校党支部要结合所在部门实际情况,确定具体主题,突出实践特色,创新活动载体,细化活动方案,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学院党委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要适时组织党员、群众进行民主评议,及时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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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深入动员,广泛宣传
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群众的积极性,扩大创先争优活动的知晓率和覆盖面。全面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和手机短信平台等的作用,大力宣传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典型事迹,宣传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坚持典型引路,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四)统筹兼顾,协调推进
正确处理好创先争优活动与其他各项工作的关系,紧密结合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长效机制建设和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工作创新等工作,统筹兼顾,协调推进,确保争创活动取得实效。
(五)督促检查,严格落实
学院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通过座谈、经验交流、随机抽查等方式,掌握活动进展,通报活动情况,总结推广经验,研究解决问题。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安排专人,及时向争创活动办公室报送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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