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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和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完整版)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

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和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

编制说明

一、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和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是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行业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结合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技术工作的特点,在1992年制定的工程勘察设计资格行业分级标准的基础上修订的。

二、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和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按单位资历和信誉、技术力量、技术水平、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管理水平、业务成果等六个方面制定考核指标,主要的考核指标系从1998、1999年度全国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年报汇总数据中检索、分析、测算而确定的。其中业务成果项供资质考核时备用,不作硬性要求。

三、工程勘察资质分综合类、专业类和劳务类三类;工程设计资质分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分级标准另行公布)、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和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三类。 取得工程勘察三项专业中任意两项的专业类甲级资质即可申请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其中的岩土工程专业类须包括岩土工程的所有项目。

四、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只设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资质原则上设甲、乙两个级别,确有必要设置丙级勘察资质的地区经建设部批准后方可设置;工程勘察劳务类资质不分级别。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不设级别;工程设计行业资质设甲、乙、丙三个级别,除建筑工程、市政公用、水利和公路等行业设计工程设计丙级资质外,其他行业工程设计丙级资质设置的对象仅为企业内部所属的非独立法人单位;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根据专业发展需要设置级别。

五、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承担工程勘察业务须领取工程勘察资质证书。原工程设计分级标准中水利、铁道、公路、林业、通信、石油天然气等行业为勘察设计合一,调整后的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分级标准中这些行业均未考虑勘察的技术要求,承担这些行业的勘察业务须领取工程勘察资质。

六、工程设计行业由原来的30个行业调整合并为21个行业。行业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中对各行业制定了统一的考核指标,并根据各行业的特点,分别规定了不同的专业配备要求。

七、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分级标准中的专业配备由主导工艺、土建及公用专业或主要专业、附属专业组成。工程设计单位只具备主导工艺或主要专业的技

页脚内容 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 术力量的,仍可申请工程设计行业资质,但须在工程设计证书中单独注明限定主导工艺或主要专业。

八、工程设计单位若能满足某行业工程设计类型总量1/3以上类型所需的主导工艺或主要专业的要求,并同时满足该行业土建及公用专业或附属专业要求,即可申请该行业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否则,只能申请该行业限定工程设计类型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九、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取得市政公用、公路、铁道等行业任一行业中桥梁、隧道工程设计类型的甲级设计资质,即可承担其他两个行业桥梁、隧道工程甲级设计范围的设计业务。

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

一、总 则

(一)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的原则,结合工程勘察行业技术要求的特点,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行业管理体制以及工程勘察单位体制改革的实际需要制定本标准。 (二)工程勘察资质范围包括建设工程项目的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和工程测量等专业,其中岩土工程是指1.岩土工程勘察,2.岩土工程设计,3.岩土工程测试、监测、检测,4.岩土工程咨询、监理,5.岩土工程治理。 (三)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是核定工程勘察单位工程勘察资质等级的依据。

(四)工程勘察资质分综合类、专业类和劳务类。综合类包括工程勘察所有专业;专业类是指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等专业中的某一项,其中岩土工程专业类可以是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测试监测检测、咨询监理中的一项或全部;劳务类是指岩土工程治理、工程钻探、凿井等。

(五)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只设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资质原则上设甲、乙两个级别,确有必要设置丙级勘察资质的地区经建设部批准后方可设置专业类丙级;工程勘察劳务类资质不分级别。 二、分级标准

页脚内容 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 (一)综合类 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个主专业中有不少于2个具有10年及以上工程勘察资历,是行业的骨干单位,在国内外同行业中享有良好信誉。

(2)至少2个专业分别独立承担过本专业甲级工程(参见附表1)专业任务不少于5项,其工程质量合格、效益好。

(3)单位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 800万元人民币。 2.技术力量

3个主专业中不少于2个专业各有能力同时承担2项甲级工程任务,每专业至少有5名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技术骨干和级配合理的技术队伍。在国家实行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制度以后,岩土工程专业至少有5名注册岩土工程师。

3.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

有足够数量、品种、性能良好的室内试验、原位测试及工程物探等测试监测检测设备或测量仪器设备,或有依法约定能提供满足专项勘察、测试监测检测等质量要求的协作单位。应用计算机出图率达100%。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工作场所。 4.管理水平

有健全的生产经营、财务会计、设备物资、业务建设等管理办法和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能有效地运行。 5.业务成果

(1)近10年内获得不少于3项国家级或省部级优秀工程勘察奖; (2)主编过1项或参编过3项国家、行业、地方工程勘察技术规程、规范、标准、定额、手册等工作。

页脚内容 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 (二)、专业类 1.甲级

(1)资历和信誉

①具有5年以上的工程勘察资历,近5年独立承担过不少于3项甲级工程勘察业务(工程勘察甲级项目划分见附表1);

②具有法人资格,单位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有相应的经济实力,注册资本不少于150万元。 (2)技术力量

有能力同时承担2项甲级工程专业任务。至少有5名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其中有2名可以是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中级技术职称)的技术骨干和级配合理的技术队伍。在国家实行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制度以后,岩土工程专业至少有5名注册岩土工程师,单独从事岩土工程勘察的、岩土工程设计的、岩土工程咨询监理的至少有3名注册岩土工程师。 (3)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

有足够数量、品种、性能良好的从事专业勘察的机械设备、测试监测检测设备或测量仪器设备,或有依法约定能提供满足专业勘察和测试监测检测等质量要求的协作单位。应用计算机出图率达100%。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工作场所。 (4)管理水平

有健全的生产经营、财务会计、设备物资、业务建设等管理办法和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能有效地运行。 (5)业务成果

主专业(主要是指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单位近10年内获得不少于2项国家或省、部级优秀工程勘察奖;或参加过1项国家级、行业、地方工程勘察技术规程、规范、标准、定额、手册等编制工作(该项内容作为评价单位技术水平的参考,下同)。

页脚内容 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 2.乙级

(1)资历和信誉

①具有5年以上的工程勘察资历,独立承担过不少于3项乙级工程勘察业务(工程勘察乙级项目划分见附表2);

②具有法人资格,单位社会信誉较好,有相应的经济实力,注册资本不少于 80万元。 (2)技术力量

有能力同时承担2项乙级工程专业任务。至少有3名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其中有1名可以是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中级技术职称)的技术骨干和级配合理的技术队伍。在国家实行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制度以后,从事岩土工程勘察的、岩土工程设计的至少有2名注册岩土工程师。 (3)技术装备和应用水平

有一定数量、品种、性能良好的从事专项勘察的机械设备、测试监测检测设备或测量仪器设备,或有依法约定能提供满足专业勘察和测试监测检测等质量要求的协作单位。应用计算机出图率达80%,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固定的工作场所。

(4)管理水平

有健全的生产经营、财务会计、设备物资、业务建设等管理办法和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有效地运行。 (5)业务成果

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诸专业近10年内获得不少于1项国家级或省、部级、计划单列市工程勘察奖(含表扬奖)。 3.丙级

(1)资历和信誉

页脚内容 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 ①具有5年以上的工程勘察资历,独立承担过不少于3项丙级工程勘察业务(工程勘察丙级项目划分见附表3);

②具有法人资格,单位有社会信誉,有相应的经济实力,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

(2)技术力量和水平

有编制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1名,从事本专业工作不少于5年的中级技术职称的技术骨干不少于4名;有配套的技术人员,工程质量合格。 (3)技术装备和应用水平

有一定数量、品种、性能良好的与从事专业任务相应的机械设备和测试监测检测仪器设备或测量仪器设备。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工作场所;应用计算机出图率达50%。 (4)管理水平

有健全的生产经营、财务会计、设备物资、业务建设等管理办法和完善的质量保障体系 并有效地运行。 (三)劳务类 (1)资历和信誉

①具有3年以上从事与岩土工程治理、工程钻探、凿井相关的劳务工作资历;

②具有法人资格,有一定的社会信誉,有相应的经济实力,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岩土工程治理不少于100万元。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工作场所。 (2)技术力量

有符合规定并签定聘用合同的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等技术骨干。

页脚内容 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 (3)技术装备

有一定数量、品种、性能良好的与从事承担任务范围所需的相应仪器设备。 (4)管理水平

有相应的生产经营、财务会计、设备物资、业务建设等管理办法和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有效地运行。 三、承担任务范围

(一)—一综合类工程勘察单位承担工程勘察业务范围和地区不受限制。 (二)—一专业类甲级工程勘察单位承担本专业工程勘察业务范围和地区不受限制。

(三)—一专业类乙级工程勘察单位可承担本专业工程勘察中、小型工程项目(工程勘察中、小型工程项目见附表),承担工程勘察业务的地区不受限制。 (四)—一专业类丙级工程勘察单位可承担本专业工程勘察小型工程项目(工程勘察小型工程项目见附表),承担工程勘察业务限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行政区范围内。

(五)—一劳务类工程勘察单位只能承担岩土工程治理、工程钻探、凿井等工程勘察劳务工作,承担工程勘察劳务工作的地区不受限制。

四、附 则

(一)海洋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另行制定 (二)本标准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三)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附表1:工程勘察甲级工程项目划分表 附表2:工程勘察乙级工程项目划分表 附表3:工程勘察丙级工程项目划分表

页脚内容 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 附表1:

工程勘察甲级工程项目划分表 岩 土 工 程 水文地质勘察 工 程 测 量 1、大、中型城市规划1、50km2以上大比1、具有重大意义或影响的国家重点和大、中型企业供水例尺大、中型城乡规项目; 2、场地等级为一、二级,抗震设防烈度高于8度的强震区,存在其它复杂环境岩土工程问题的地区,以及岩土工程条件复杂的工程项目; 3、按《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等有关规范规定的一级建筑物; 4、需要采取特别处理措施的极软弱水源可行性研究及水划测量;大型线路测资源评价; 量,大型水上测量; 2、国家重点工程、国2、10km2以上大比外投资或中外合资水例尺大、中型工厂、源勘察和评价; 3、供水量矿山测量; 3、1km2以上改扩建竣工图和现状图测量。地籍测量; 4、大型市政工程、线10000m3/d以上的水源工程勘察和评价; 4、水文地质条件复杂路、桥梁、隧道、交的或非均质地层,极不稳定的地基;的水资源勘察和评通、地铁、地下管网建于不良的特殊性土上的大、中型项价; 及建(构)筑物施工目; 测量等工程测量; 5、有强烈地下水运动干扰或有特殊要求的深基开挖工程,有特殊工艺要求的超精密设备基础工程;大型深埋5、国家级重点工程、大中型国外投资和中过江(河)地下管线、涵洞、核废料5、干旱地区、贫水地外合资项目工程测等深埋处理、高度超过100m的高耸区、未开发地区水资量。整体性的三等以构筑物基础,大于100m的高边坡工源评价。 程,特大桥、大桥、大型立交桥、大型竖井、巷道、平洞、隧道、地下铁道、地下洞室、地下储库工程,深埋页脚内容 上平面控制测量与二等以上的高程控制测量; 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 工程,超重型设备,大型基础托换、基础补强工程; 6、大深沉井、沉箱,大于30m的超长桩基、墩基,特大型、大型桥基, 架空索道基础; 7、复杂程度按有关规范规程划分为中等或复杂的岩土工程设计; 8、其他行业设计规模为大型的建设项目的工程勘察。 附表2:

工程勘察乙级工程项目划分表 岩 土 工 程 水文地质勘察 工 程 测 量 6、一、二等建(构)筑物变形测量,其它精密与特殊工程测量。 1、 根据单位技术人员和设备的实际1、小城市规划和中型1、50km2以下的城情况,仅限于岩土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供水水源可行性乡规划测量、中型线测试监测(不含岩土工程咨询监理); 研究及水资源评价; 路、水上测量; 2、按《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岩2、供水量土工程勘察规范》等有关规范规定的10000m3/d以下的二级及二级以下建筑物;中小型线路企业与城镇供水水源工程、岸边工程; 勘察及评价; 2、10km2以下大比例尺小型工厂、矿山测量; 3、场地等级为三级,但抗震设防烈3、水文地质条件中等3、1km2以下工业企度不高于8度的地区,没有其它复杂复杂的水资源勘察和业改扩建竣工图及现环境岩土工程问题的场地; 4、20层以下的一般高层建筑,体型复杂的14层以下的高层建筑;单柱承受荷载4000KN以下的建筑及高度低于100m的高耸建筑物; 评价; 状图测量、地藉测量; 4、中型市政、线路、4、其他行业设计规模桥梁、隧道、地下管为中型的建设项目的网及建(构)筑物施水文地质勘察。 工测量与二、三级的建(构)筑物变形测量页脚内容 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 等工程测量; 5、小于30m长的桩基、墩基、中小型竖井、巷道,平洞、隧道、桥基、 架空索道、边坡及挡土墙工程; 6、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规定的二级及以下一般公共建筑; 7、岩土工程治理设计按有关规范规程划分复杂程度为简单的; 8、其他行业设计规模为中型的建设项目的岩土工程。 附表3:

工程勘察丙级工程项目划分表 岩 土 工 程 水文地质勘察 1、水文地质条件简1、只限于承担岩土工程勘察、不含岩土工程设计、咨询监理; 单,供水量1、5km2以下小城镇2000m3/d以下的工规划测量、市政等工业企业供水水源勘程测量; 察; 2、按《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等有关规范规定的2、其他行业设计规模三级建筑场地;七层以下的住宅建为小型的建设项目的筑;小型公共建筑及小型工业厂房场水文地质勘察。 地的勘察; 3、岩土工程条件简单的场地勘察; 4、抗震设防烈度7度及以下地区,3、小型建(构)筑物施工测量、地藉测量; 4、其他行业设计规模为小型的建设项目的工程测量。 2、小面积控制测量与地形测量; 工 程 测 量 5、其他行业设计规模为中型的建设项目的工程测量。 无环境岩土工程问题的场地的勘察; 页脚内容 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 5、其他行业设计规模为小型的建设项目的岩土工程勘察。 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

A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分级标准(另行公布) B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分级标准 一、总 则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行业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结合工程设计各行业技术工作的特点制定本标准(工程设计行业划分见附表1)。 (二)工程设计范围包括本行业建设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和必要的配套工程(含厂区内的自备电站、道路、铁路专用线、各种管网和配套的建筑物等全部配套工程)以及与主体工程、配套工程相关的工艺、土木、建筑、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节能等。

(三)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分级标准是核定工程设计单位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等级的依据。

(四)工程设计行业资质设甲、乙、丙三个级别,除建筑工程、市政公用、水利和公路等行业所设工程设计丙级资质可独立进入工程设计市场外,其他行业工程设计丙级资质设置的对象仅为企业内部所属的非独立法人设计单位。 二、分级标准 (-)甲级 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15年及以上工程设计资历,是行业的骨干单位,并具备工程项目管理能力,在国内外同行业中享有良好信誉。

(2)独立承担过行业大型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并已建成投产。其工程设计项目质量合格、效益好。

页脚内容 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 (3)单位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600万元人民币。 2、技术力量

(l)技术力量强,专业配备齐全、合理,单位的专职技术骨干不少于80人(不含返聘人员)。具有同时承担2项大型工程设计任务的能力。

(2)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是具有12年及以上的设计经历,且主持或参加过2项(主持至少1项)及以上大型项目工程设计的高级工程师。

(3)在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中:

----主持过2项以上行业大型项目的主导工艺或主导专业设计的高级工程师(或注册工程师)不少于10人;

----一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2人(其中返聘人员不得超过1人); ----一级注册工程师(结构)不少于4人(其中返聘人员不得超过1人); ----主持或参加过2项以上行业大型项目的公用专业设计的高级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工程师)不少于20人。

(4)行业主导工艺或主导专业及其他专业的配备要求见附表2。 3、技术水平

(1)拥有与工程设计有关的专利、专有技术、工艺包(软件包)不少于1项,并具有计算机软件开发能力,达到国内先进型的基本要求,并在工程设计中应用,取得显著效果。

(2)能采用国内外专利、专有技术、工艺包(软件包)、新技术,独立完成工程设计。

(3)具有与国(境)外合作设计或独立承担国(境)外工程设计和项目管理的技术能力。

4、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

页脚内容 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 (1)有先进、齐全的技术装备,已达到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甲级设计单位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 ----施工图CAD出图率100%;

----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的CAD技术应用达90%; ----方案优化(优选)的CAD技术应用达90%; ----文件和图档存储实行计算机管理;

----应用工程项目管理软件,逐步实现工程设计项目的计算机管理; ----有较完善的计算机网络管理。

(2)有固定的工作场所,专职技术骨干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12m2 。 5、管理水平

(1)建立了以设计项目管理为中心,以专业管理为基础的管理体制,实行设计质量、进度、费用控制。

(2)企业管理组织结构、标准体系、质量体系健全,并能实行动态管理,宜通过IS09001标准质量体系认证。 6、业务成果

(1)获得过近四届省部级及以上优秀工程设计、优秀计算机软件、优秀标准设计三等奖及以上奖项不少于3项(可含与工程设计有关的省、部级及以上的科技进步奖2项)。

(2)近15年主编2项或参编过3项及以上国家、行业、地方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定额、标准设计。 (二)乙级 1、资历和信誉

页脚内容 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10年及以上工程设计资历,并具备一定的工程项目管理能力。

(2)独立承担过行业中型及以上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并已建成投产。其工程设计项目质量合格、效益较好。

(3)单位有较好的社会信誉并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2、技术力量

(1)技术力量较强,专业配备齐全、合理。单位的专职技术骨干人员不少于30人(不含返聘人员)。具有同时承担2项行业中型工程设计任务的能力。 (2)单位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是具有10年及以上的设计经历,且主持、参加过2项(主持至少1项)及以上行业中型项目工程设计的高级工程师。

(3)在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中:

----主持过2项以上行业中型项目的主导工艺或主导专业设计的高级工程师(或注册工程师)不少于5人;

----一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1人(非返聘人员);

----一级注册工程师(结构)不少于2人(其中返聘人员不得超过1人); ----主持或参加过2项以上中型项目的公用专业设计的高级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工程师)不少于10人。

(4)行业主导工艺或主导专业及其他专业的配备要求见附表2。 3.技术水平

(l)能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独立完成工程设计。 (2)具有项目管理的技术能力。

(3)具有计算机应用的能力,达到发展提高型的基本要求,并取得效果。

页脚内容 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 4、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达到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乙级设计单位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 ----施工图CAD出图率100%;

----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的CAD技术应用达80%; ----方案优化(优选)的CAD技术应用达80%; ----文件和图档存储实行计算机管理;

----能广泛应用计算机进行工程设计和设计管理; ----有较完善的计算机网络管理。

(2)有固定的工作场所,专职技术骨干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10m2。 5.管理水平

(1)建立以设计项目管理为中心的管理体制,实行设计质量、进度、费用控制。

(2)有健全的质量体系和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6、业务成果

参加过国家、行业、地方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定额及标准设计的编制工作或行业的业务建设工作。 (三)丙级 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6年及以上工程设计资历,并具备一定的工程项目管理能力。

页脚内容 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 (2)独立承担过行业小型及以上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并已建成投产。其工程设计项目质量合格、效益较好。

(3)单位有一定的社会信誉并有必要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80万元人民币。 2、技术力量

(1)单位的专职技术骨干人数不少于15人。有一定的技术力量,专业配备齐全。有同时承担2项行业小型工程设计任务的能力。

(2)单位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是具有10年及以上的设计经历,且主持或参加过2项及以上行业小型项目工程设计的高级工程师。 (3)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中:

----主持过2项以上行业小型项目的主导工艺或主导专业设计的工程师(或注册工程师)不少于4人;

----二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2人(或一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1人); ----二级注册工程师(结构)不少于4人(或一级注册工程师(结构)不少于2人,其中返聘人员不得超过1人);

----主持或参加过2项以上行业小型项目的公用专业设计的工程师(或一、二级注册工程师)不少于5人。

(4)行业主导工艺或主导专业及其他专业的配备要求见附表2。 3.技术水平

(1)能采用先进技术,独立完成工程设计。 (2)具有一定的项目管理的技术能力。 4、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达到以下指标:

页脚内容 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 ----施工图CAD出图率50%; ----文件和图档实行计算机管理;

----能应用计算机进行工程设计和设计管理。

(2)有固定的工作场所,专职技术骨干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10m2。 5、管理水平

(1)建立设计项目管理为中心的管理体制。

(2)质量体系能有效运行,有健全的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三、承担业务范围

取得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的单位允许承担的业务范围:

----甲级工程设计单位承担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范围和地区不受限制。

----乙级工程设计单位可承担相应行业的中、小型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任务(各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见附表2),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地区不受限制。 ----丙级工程设计单位可承担相应行业的小型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任务(各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见附表2)。承担工程设计任务限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行政区范围内。

具有甲、乙级资质的单位,可承担相应的咨询业务,除特殊规定外,还可承担相应的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的业务。 四、附 则

(一)本标准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二)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C 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分级标准

页脚内容 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 一、总 则

(一)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行业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结合专项工程设计技术工作的特点制定本标准。

(二)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分级标准是核定工程设计单位专项工程设计资质等级的依据。

(三)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的设立,需由相关行业部门或授权的行业协会提出,并经建设部批准。

(四)工程设计的专项资质分级标准可根据专业发展的需要设置级别。 二、分级标准 (一)甲级 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5年及以上专项工程设计资历,并具备一定的工程项目管理能力。

(2)独立承担过专项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已建成投产,工程设计质量合格、效益好。

(3)单位有一定的社会信誉并有必要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技术力量

有一定的技术力量,专业配备合理,具备同时承担2项大型专项工程设计的能力。每个主要专业的专职技术骨干配备不少于3人,其中至少有1名主持或参加过2项大型专项工程设计业务。 3.技术水平

(1)拥有主专业或相关专业的专利、专有技术包、工艺包(软件包),不少于2项。

页脚内容 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 (2)具有在专项工程设计中应用计算机的能力,并取得显著效果。 (3)具有与国(境)外合作或独立承担国(境)外专项工程设计和项目管理的技术能力。

4、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基本达到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甲级设计单位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 ----施工图CAD出图率100%;

----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的CAD技术应用达90%; ----方案优化(优选)的CAD技术应用达90%; ----文件和图档实行计算机管理;

----能应用工程项目管理软件,逐步实现工程设计项目的计算机管理。 (2)有固定的工作场所,专职技术骨干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10m2。 5、管理水平

(1)建立了以设计项目管理为中心,以专业管理为基础的管理体制,实行设计质量、进度、费用控制。

(2)企业管理的组织结构、标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有效,并能实行动态管理。 (二)乙级 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3年及以上的专项工程设计资历,并具备一定的工程项目管理能力。

(2)独立承担过专项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并已建成投产,工程设计质量合格、效益较好。

页脚内容 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 (3)单位有较好的社会信誉并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2、技术力量

有一定的技术力量,专业配备合理,具备同时承担2项中型专项工程设计的能力。每个主要专业的专职技术骨干配备不少于2人,其中至少有1名主持或参加过2项中型专项工程设计的业务。 3.技术水平

(1)拥有主行业或相关行业的专利、专有技术、工艺包(软件包)不少于2项。

(2)具有在专项工程设计中应用计算机的能力,并取得效果。 4、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基本达到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乙级设计单位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 ----施工图CAD出图率达到100%;

----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的CAD技术应用达到80%; ----方案优化(优选)的CAD技术应用达到80%; ----文件和图档实行计算机管理;

----能应用计算机进行工程设计和设计管理。

(2)有固定的工作场所,专职技术骨干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10m2。 5.管理水平

(1)建立以设计项目管理为中心的管理体制,实行设计质量、进度、费用控制。

页脚内容 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 (2)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三、承担业务范围

取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证书的单位可承担大、中、小型专项工程设计项目,不受地区限制;取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证书的单位可承担中、小型专项工程设计项目,不受地区限制。

持工程设计专项甲、乙级资质的单位可承担相应的咨询业务。 四、附 则

(一)本标准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二)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注:“专职技术骨干”系指下列人员:

(1)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工程师(结构)和在国家实行其他专业注册工程师制度后的注册工程师; (2)注册造价师;

(3)取得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

(4)从事工程设计实践10年以上并取得中级职称的技术人员。 附表1:工程设计行业划分表

附表2:各行业工程设计专业基本配备表及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附表2-1一附表2-21)

页脚内容 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 附表1、

工程设计行业划分表

序 号 行 业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煤 炭 化工石化医药 石油天然气 电 力 冶 金 军 工 机 械 商 物 粮 核 工 业 电子通信广电 轻 纺 建 材 铁 道 公 路 水 运 民 航 市政公用 海 洋 水 利 农 林 建 筑 备 注 含原石化、化工、医药 含原火电、水电、核电、新能源 含原冶金、有色、黄金 含原航天、航空、兵器、船舶 含原商业、物资、粮食 含原电子、通信、广播电影电视 含原轻工、纺织 含原农业、林业 含原建筑、人防 附表2:各行业工程设计专业基本配备表及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

关于印发《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划委),国务院有关部门,总后基建营房部,中央管理企业集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实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

页脚内容 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 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93号部长令),结合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管理和技术工作的实际,我部对《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作了补充规定,同时对原《工程勘察设计资格证书申报表》进行了修订。现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和修订后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申报表》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附件一:《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 附件二:《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申报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00一年八月二十日

------------------------------------------------------------------ 国家建设部文件 建设[2001]178号 附件一

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

一、关于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的补充规定

(一)申请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岩土工程甲级资质的企业,必须拥有相应的室内试验室和原位测试等仪器;申请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测量甲级资质的企业必须拥有生产数字化产品的能力、以上应在申报表的技术装备栏中注明。 (二)工程勘察专业类资质原则上不设丙级,如确有必要设置丙级工程勘察资质的地区,应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于2001年12月31日前将设置丙级工程勘察资质的申请函报建设部,函中应明确设置丙级工程勘察资质的理由和设置范围,原有工程勘察单位甲、乙、丙级单位数量等情况,经建设部同意后方可设置丙级。

页脚内容 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 (三)取得岩土工程专业中勘察、设计、测试监测检测任一内容的甲级资质,即可获得岩土工程咨询监理资质。

(四)取得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的单位可承担劳务类业务,不需单独领取劳务类资质证书(工程勘察专业类资质不包括劳务类内容)。新标准规定了劳务类资质的分级标准,具体的劳务类资质实施细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并报建设部勘察设计司备案。

(五)原有工程勘察单位若具备勘察劳务力量,在换证时应在工程勘察专业类资质申报表中同时注明申请劳务类资质,审查通过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劳务类资质证书。

独立企业法人的工程勘察劳务公司申请劳务类资质由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并颁发证书。

(六)工程勘察劳务企业从事工程钻探、凿井不得直接和建设单位签订工程合同,必须和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专业类资质的单位签订合同。 二、关于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分级标准的补充规定

(一)按新标准规定,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划分为煤炭、化工石化医药等21个行业。 企业具备行业设计资质后,不需单独申请某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即可承担相应范围相应等级的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的业务。其中具备甲、乙级建筑工程设计资质的企业可承担相应范围相应等级的建筑装饰设计、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轻型房屋钢结构专项工程设计、建筑幕墙专项工程设计、村镇建筑专项工程设计;具备甲、乙级其它行业设计资质的企业可承担与其资质范围相应建设项目的环境污染防治专项工程设计和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今后新设立的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的承担业务范围按上述规定执行。

对于每一个行业,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分为该行业的全部设计资质、该行业的部分设计资质、该行业的主导工艺(主导专业)设计资质等三种情况。 1.某行业的全部设计资质

某行业的全部设计资质是指包含该行业所有设计类型的设计资质。

页脚内容 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 企业申请甲、乙级某行业的全部设计资质时,需满足所申请行业工程设计类型总量1/3以上设计类型所需的主导工艺(主导专业)人员要求,并同时满足该行业土建及公用专业(附属专业)人员要求。其中上述主导工艺(主导专业)人员、土建及公用专业(附属专业)人员均是指新标准中有明确数量要求和相应业绩、职称要求的专职技术骨干(以下同)。

企业满足甲、乙级市政行业的全部设计资质的要求,但不能满足燃气工程、地铁轻轨工程设计类型的要求,仍可获得市政行业的全部设计资质,但须在所获得的证书中注明燃气工程、地铁轻轨工程除外。

企业申请工程设计丙级某行业的全部设计资质时,必须满足所申请行业全部工程设计类型的设计资质要求。 2.某行业的部分设计资质

某行业的部分设计资质是指包含该行业的部分设计类型的设计资质。 企业在满足所申请行业土建及公用专业(附属专业)人员要求后,只能满足该行业工程设计类型总量1/3及以下类型所需的主导工艺(主导专业)人员要求,则只能申请该行业的部分设计资质。

3.某行业的主导工艺(主导专业)设计资质

某行业的主导工艺(主导专业)设计资质是某行业部分设计资质的一种,是指只能从事该行业某设计类型中主导工艺(主导专业)的设计资质。

企业满足所申请行业一个或几个设计类型的主导工艺(主导专业)要求,但不满足该行业的土建及公用专业(附属专业)要求时,可以申请该行业的主导工艺(主导专业)设计资质。

行业的主导工艺(主导专业)设计资质不设丙级。

(二)企业申请资质时,所完成建设项目的规模应按新标准规定的行业划分和设计规模划分确定。具体要求如下: 1.资质的核定

页脚内容 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 企业在申请任一行业设计资质核定时(包括申请某行业的全部设计资质、某行业的部分设计资质、某行业的主导工艺[主导专业]设计资质),所申请行业的每一个工程设计类型中均应有不少于3项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业绩。所申报的该行业的全部业绩中至少应有3个建设项目的规模与所申请的资质等级相对应,其它业绩的项目规模可允许比所申请的资质等级低一级别。

所申报的业绩中与所申请资质等级相对应的建设项目数量达不到以上要求,但可满足所申请级别下一等级行业资质标准规定的业绩要求时,在资质换证时可按暂定级核定。 2.资质升级

企业申请晋升资质等级时,所申请行业每个工程设计类型应满足不少于3项所申请级别下一等级行业资质标准规定的业绩要求,可按暂定级核定。 3.资质增项

企业申请增加其他设计类型时,可不要求提供该企业相应的工程设计业绩。资质增项按暂定级核定,申请的最高等级为乙级。

(三)甲、乙级设计资质技术骨干中除注册建筑师和注册结构工程师外均不含返聘人员。丙级设计资质技术骨干允许有不超过总数1/3的返聘人员。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可作为丙级资质的技术骨干考核认定,但不作为甲、乙级资质的技术骨干考核认定。

(四)申请资质时,允许某一主导工艺(主导专业)人员按照所从事的专业作为3种不同的工程设计类型中相同或相近的主导工艺(主导专业)人员申报。 (五)申请建筑行业中建筑工程设计资质换证时,应符合《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建设[1999]9号文)对注册执业人员的要求。申请建筑行业中人防工程设计类型时,按部分设计资质要求核定注册执业人员。

申请超过3个行业的全部设计资质时,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的数量要求应增加100%,申请超过3个行业的部分设计资质时,注册工程师的数量要求应增加50%。

页脚内容 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 (六)各行业资质中公用专业(附属专业)人员的数量不包含已在标准中规定的注册建筑师和注册结构工程师人数。申请超过3个行业的全部设计资质时,公用专业(附属专业)人员的数量要求应增加100%,申请超过3个行业的部分设计资质时,公用专业(附属专业)人员的数量要求应增加50%。 (七)新标准中对业务成果等要求在资质审查时作为参考指标考核。 (八)企业申请2个以上行业设计资质时,在满足1个行业设计资质技术骨干总数要求的基础上,只需增加所申请行业相应的主导工艺(主导专业)技术骨干人员数。

(九)企业申请某行业的部分设计资质时,有关技术骨干和注册资本要求如下:

1.技术骨干数量要求

甲级:申请l个工程设计类型资质时,其技术骨干总数应不少于30人,每增加一个设计类型应增加10人。达到80人以上即不再增加对总数的要求; 乙级:申请1个工程设计类型资质其技术骨干总数应不少于15人,每增加一个设计类型应增加5人,达到30人以上即不再增加对总数的要求; 丙级:申请1个工程设计类型资质其技术骨干总数应不少于10人,申请2个以上设计类型的丙级资质则要求15人。 2. 主导工艺(主导专业)人员

甲级:每个设计类型要求对应的主导工艺(主导专业)人员不少于2人,当主导工艺(主导专业)人员总数超过10人以上时,每个设计类型对应的主导工艺人员不少于1人;

乙级:每个设计类型要求对应的主导工艺(主导专业)人员不少于2人,当主导工艺(主导专业)人员总数超过5人以上时,每个设计类型要求对应的主导工艺(主导专业)人员不少于1人;

丙级:申请一个设计类型设计资质时,其对应的主导工艺人数要求不少于2人。当主导工艺(主导专业)人员总数超过4人以上时,每个设计类型要求对应的主导工艺(主导专业)人员不少于1人。

页脚内容 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 3.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

甲级:一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1人(非返聘人员),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2人(非返聘人员)。

其中市政、公路行业交通工程设计类型对注册建筑师可只要求一级注册建筑师1人(可为返聘人员)或二级注册建筑师2人(非返聘)。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特大隧道等设计类型对注册建筑师不作要求,水利行业对注册建筑师和注册结构工程师不作要求;

乙级:二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2人(非返聘人员)或一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1人(非返聘人员),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4人(非返聘人员)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2人(非返聘人员)。

其中市政、公路行业交通工程设计类型对注册建筑师可只要求二级注册建筑师l人(非返聘人员)。公路行业公路工程设计类型对注册建筑师不作要求,水利行业对注册建筑师和注册结构工程师不作要求;

丙级:二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l人(非返聘人员),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2人(非返聘人员)。公路行业公路工程设计类型对注册建筑师不作要求,水利行业对注册建筑师和注册结构工程师不作要求。

4.公用专业(附属专业)应满足新标准规定的人数要求; 5.注册资本

甲级不少于300万元; 乙级不少于100万元; 丙级不少于50万元。

其中市政行业的园林设计类型对注册资本的要求按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执行;

(十)企业申请某行业主导工艺(主导专业)设计资质时,有关技术骨干和注册资本要求如下:

页脚内容 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 1.技术骨干数量要求

甲级:申请1个主导工艺(主导专业)设计资质其技术骨干总数不应少于8人,每增加1个主导工艺(主导专业)设计资质应增加5人;

乙级:申请1个主导工艺(主导专业)设计资质其技术骨干总数不应少于5人,每增加一个主导工艺(主导专业)应增加5人。 2.主导工艺(主导专业)人员

甲级:每个主导工艺(主导专业)要求对应的主导工艺人员不少于3人,主导工艺(主导专业)人员总数超过10人以上时,每个主导工艺(主导专业)对应的主导工艺人员不少于1人。

乙级:每个主导工艺(主导专业)要求对应的主导工艺(主导专业)人员不少于2人,主导工艺(主导专业)人员总数超过5人以上时,每个主导工艺(主导专业)要求对应的主导工艺(主导专业)人员不少于1人。 3. 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

申请某行业的主导工艺(主导专业)设计资质时,对企业的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数量不作要求。但如果该主导专业是建筑或结构专业时,其数量应满足标准对主导专业人员的要求。 4.土建及公用专业(附属专业)

土建及对公用专业(附属专业)人员数不作要求。 5.注册资本

申请1个及以上行业的主导工艺(主导专业)设计资质对,其工商注册资本金的要求为甲级不少于100万元、乙级不少于50万元。 (十一)其他有关规定要求

1.新标准中建筑行业工程设计资质分建筑和人防两个工程设计类型,其中建筑设计类型的资质要求按照《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建设[1999]9号)执行,但该标准不包含人防设计类型。要取得建筑行业全行业的设计资质,必须

页脚内容 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 按新标准的要求补充申请人防设计类型。建筑行业的全行业设计资质、单独的人防工程设计类型设计资质对注册资本的要求均按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执行。

取得建筑行业的全行业设计资质,将在资质证书上注明“建筑(含人防工程)”;取得单独的建筑设计类型的设计资质,将在资质证书上注明“建筑工程”,不能承担单建式人防工程的设计;取得单独的人防设计类型设计资质,将在资质证书正本上注明“建筑(限人防工程)”,并在证书副本中注明只能承担单建式人防工程设计业务。

2.电力行业可增设丙级设计资质。其他行业确需设置丙级,需报建设部批准。

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专业基本配备表个人电工程设计类型中的核电是指核电发电的常规岛部分。

3.市政公用行业公共交通工程设计类型调整为公共交通工程、地铁轻轨工程和载人索道工程三个设计类型,市政公用行业工程设计类型总量为11个。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OO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一、公路行业工程设计专业基本配备表

本行业内工程设计类别 公 路 √ √ √ √ √ √ 页脚内容 专业名称 路线 路基 路面 主导专业 桥梁 隧道 互通立交 系统工程 公路信息传输 交通安全 特大桥梁 √ √ √ √ √ 特大隧道 交通工程 √ √ √ √ √ √ √ √ √ √ 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 收费系统 公路工程地质 水文 公路工程经济 公路工程概算 建筑 结构 设备 供电照明 附属专业 给排水 暖通通风 环境保护 自控 施工管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打“√”的,表示需要该专业。 二、公路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

建设项目 序号 计量单位 公路等级 大 型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 全苜蓿叶型、双喇叭型、枢纽中 型 小 型 二级 公路 三、四 级公路 1 公路 立交型式 型等独立的互通式立体交叉 桥 总长大于1000米,水深大于预应力混凝土连特大桥梁 复杂结构 15米,单孔跨径为250米以 续结构、钢结构 上的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结构 主跨250米以上的钢筋混凝土拱桥、400米以上的斜拉桥、800米以上的悬索桥等独立大桥 2 3 特大隧长度 大于1000米的独立隧道及区 页脚内容 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 道 域地质构造复杂的500-1000米的独立隧道 二级公路三级、四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的交通安的交通安级公路4 交通工程 公路等级 全设施、监控系统、通信系统、全设施、收的交通收费系统及管理、养护、服务费系统及安全设设施 管理养护施、道班服务设施 房

一、水运行业工程设计专业基本配备表

本行业内工程设计类别 专业类别 专业名称 港口工程 √ 修造船厂 通航建筑 水工工程 工 程 √ √ √ √ √ √ √ √ √ √ √ √ 页脚内容 水上交通 航道工程 管制工程 √ √ √ √ √ √ √ √ 总平面 √ √ √ √ √ √ √ √ √ √ 工程水文、地质 √ 港工结构 主导专业 水工结构 航道工程 装卸机械工艺 金属结构 建筑 结构 铁路、道桥 给排水 附属专业 电力、电气 暖通 计算机、电子信息 通信 √ √ √ √ √ √ √ √ √ √ √ 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 环境工程 航海技术 航标 √ √ √ √ √ √ √ √ √ √ √ √ 施工、技术经济、√ 概算 注:1、打“√”的,表示需要该专业。

2、水运设计资质标准中通航建筑工程、航道工程、水上交通管制工程对一级与二级注册建筑师无要求,其余设计类型对注册建筑师和注册结构工程师要求为:甲级只要求一级注册建筑师1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2人;乙级只要求二级注册建筑师1人、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1人。

3、工程设计单位取得水运行业全行业工程设计资质须达到水上交通管制工程设计类型的要求。

二、水运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

计量单位 集装箱 沿海 散货 内河 1 港口工程 码头 多用途沿海 件杂货 内河 吨级 吨级 吨级 吨级 吨级 吨级 序号 建 设 项 目 大 型 中 型 ≥10000 0 <10000 小 型 <5000 ≥30005000-30000 ≥1000 500-1000 <500 ≥10003000-1000 00 <3000 ≥1000 500-1000 <500 ≥30000 <30000 原 油 化学品、成品油、吨级 ≥3000 <3000 页脚内容 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 气等危险品 防波堤、导流堤、海上人最大水工岛等水上建筑 防护 船坞 2 修造船厂水工工程 船台、滑道 舾装码头 渠化枢纽、船闸 升船机 沿海 4 航道工程 内河整治 疏浚与吹填 航标工程 深(米) 深(米) 位 船体重量(吨) 吨级 通航吨级 通航吨级 级 通航吨级 工程量(万方) 投资 (万元) 护岸、引堤、海墙等建筑最大水≥6 ≥5 <6 3-5 <3 <3000 <1000 <300 船舶吨≥10003000-1000 ≥5000 00 1000-5000 00 ≥10003000-1000 3 通航建筑工程 ≥1000 300-1000 <300 ≥100 <100 <30000 通航吨≥30000 ≥1000 300-1000 <300 ≥200 50-200 ≥1000 <1000 ≥3000 <3000 <50 5 水上交通管制工程 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工程 投资 水上通信导航系统工程 (万元)

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专业基本配备表

本行业工程设计类序号 专业基本配备 备 注 页脚内容 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 型 参见《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分1 建 筑 级标准》(建设[1999]9 号文) 甲级:防护专业高级工程师其余技术人员要求参见《建筑工程设3人,通信专业高级工程师计资质分级标准》,但只要求一级注和工程师各1人,防化专业册建筑师1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2 人 防 工程师1人 乙级:防护专业高级工程师和工程师各1人,通信专业工程师1人 师2人。 其余技术人员要求参见《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但只要求二级注册建筑师2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1人或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2人 注:1、人防设计类型不设丙级。

2、防护专业人员是指所学专业为防护专业或从事防护专业设计工作10年以上,并有相应经历的技术人员;防化专业人员是指所学专业为防化专业或从事防化专业设计工作10年以上,并有相应经历年的技术人员。

3、原建筑设计单位取得建筑行业全行业工程设计资质须达到人防设计类型资质的要求。

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

(一)甲级

1、从事建筑设计业务6年以上,独立承担过不少于5项工程等级为一级或特级的工程项目设计并已建成,无设计质量事故。

2、单位有较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适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

3、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中建筑、结构和其他专业人员各不少于8人、8人、10人;其中一级注册建筑师和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均不少于3人。

页脚内容 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 4、获得过近四届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优及以上级别评优的优秀建筑设计三等奖及以上奖项不少于3项,参加过国家或地方建筑工程设计标准、规范及标准设计图集的编制工作或行业的业务建设工作。

5、推行全面质量管理,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健全。

6、达到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 7、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专职技术骨干每人15平方米。 (二)乙级

1、从事建筑设计业务4年以上,独立承担过不少于3项工程等级为二级及以上的工程项目设计并已建成,无设计质量事故。

2、单位有社会信誉以及相适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 3、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中建筑、结构和其他专业人员各不少于6人、6人8人;其中一级注册建筑师和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无法不少于1人。

4、曾获得过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优及以上级别评优的优秀建筑设计三等奖及以上奖项不少于2项。

5、有健全的技术、质量、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6、达到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 7、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专职技术骨干每人15平方米。 (三)丙级

1、从事建筑设计业务3年以上,独立承担过不少于3项工程等级为三级及以上的工程项目设计并已建成,无设计质量事故。

2、单位有社会信誉以及必要的经营资本,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20万元。

页脚内容 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 3、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人数不少于10人;其中二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3人(或)一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1人),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3人(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1人)。

4、有必要的技术、质量、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5、计算机数量达到专职技术骨干人均0.8台,计算机施工图出图率不低于75%。

6、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专职技术骨干每人15平方米。

建筑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

序号 建设项目 1 建 筑 大 型 号文) 中型、防护等级四级及小型、防护等2 人防(单建式人规模和范围不以下各类防空专业及级五级及以防工程) 限 队工程和人员、物资掩下的人员、物蔽工程 建筑装饰设计资质分级标准

一、总则

(一)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的原则,结合建筑装饰设计技术要求的实际,制定本标准。

(二)建筑装饰设计资质分级标准是核定建筑装饰设计单位设计资质等级的依据。

页脚内容 中 型 小 型 备注 参见《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建设[1999]9 资掩蔽工程 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 (三)建筑装饰设计资质设甲、乙、丙三个级别。

二、分级标准

(-)甲级标准

1、从事建筑装饰设计业务6年以上,独立承担过不少于5项单位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高档建筑装饰设计并已建成,无设计质量事故。 2.单位有较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适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

3、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从事建筑装饰设计(建筑学、室内设计、环境艺术、工艺美术、艺术设计专业)的人员不少于 8人,从事结构、电气、给水排水、暖通、空调专业设计的人员各不少于1人。建筑装饰设计主持人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相当于高级技术职称的任职资历。

4.参加过国家或地方建筑装饰设计标准、规范及标准设计图集的编制工作或行业的业务建设工作。

5.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健全。

6.达到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 7.有固定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专职技术骨干每人15平方米。 (二)乙级标准

1、从事建筑装饰设计业务4年以上,独立承担过不少于3项单位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的建筑装饰设计并已建成,无设计质量事故。

2.单位有较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适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

页脚内容 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 3.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从事建筑装饰设计(建筑学、设计、环境艺术、工艺美术、艺术设计专业)的人员不少于5人。从事结构、电气、给水排水专业设计的人员各不少于1人,其他专业人员配置合理。建筑装饰设计主持人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相当于高级技术职称的任职资历。 4.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健全。

5、达到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的考核标准。 6.有固定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专职技术骨干每人15平方米。 (三)丙级标准

1、从事建筑装饰设计业务2年以上,独立承担过不少于3项单位工程造价在250万元以上的建筑装饰设计并已建成,无设计质量事故。

2、单位有较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适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20万元。

3、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从事建筑装饰设计(建筑学、室内设计、环境艺术、工艺美术、艺术设计专业)的人员不少于3人,从事结构、电气专业设计的人员各不少于1人,其他专业人员配置合理。单位中的建筑装饰设计主持人应具有中级技术职称或相当于中级技术职称的任职资历。 4、推行质量管理,有必要的质量保证体系及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5、计算机数量达到专职技术骨干人均一台,计算机施工图出图率不低于75%。

6.有固定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专职技术骨干每人15平方米。

三、承担业务范围

页脚内容 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 (一)甲级建筑装饰设计单位:承担建筑装饰设计项目的范围不受限制。 (二)乙级建筑装饰设计单位:承担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等级二级及二级以下的民用建筑工程装饰设计项目。

(三)丙级建筑装饰设计单位:承担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等级三级及三级以下的民用建筑工程装饰设计项目。

本标准颁发后,建设 [1992」786号文《建筑设计装饰单位资格分级标准》同时废止。

注:1、高档建筑装饰工程,指单位建筑装饰工程造价为每平方米3000元以上的项目。

2、专职技术骨干指下列人员: (1)国家注册建筑师、结构工程师; (2)取得高级或中级技术职称的专业人员;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3年以上的人员; (4)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5年以上的人员; (5)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7年以上的人员。

3、达到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的考核标准与《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中的指标相对应。

4、相关行业社团,指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及其地方建筑装饰协会、中国建筑学会及其设计分会。

页脚内容 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

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类表

类 型 特 征 工 程 等 级 特 级 一 级 二 级 三 级 一般公共单体建筑面8万平方2万平方米5000平方米以5000平方米页脚内容 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 建 筑 积 米以上 以上至8万上至2万平方以下 平方米 米 至 4000万元 以下 24米及以下(其中 砌体立项投资 2亿元以4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上1000万元及上 至2亿元 建筑高度 100米以50米以上至 24米以上至50建筑不得超上 100米 米 过 抗震规范高度限值要求) 12层及以下(其中砌体建 住 宅、宿 舍 层 数 20层以上 12层以上至20筑不得超过层 抗震规范层数限值要求) 住宅小区、工厂生活区 总建筑面积 地下空间 (总建筑面5万平方米以上 10万平方米10万平方米及以上 1万平方米以上至5万平方米 以下 1万平方米及以下 地下工程 积) 附建式人防 (防护等级)

四级及以上 五级及以下 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和系统集成执业资质标准

页脚内容 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 (试行)

一、总则

(一)为了加强对从事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单位和系统集成商的资质管理,根据建设部[1997]第60号部令《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和建设部[1997]290号文《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结合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的专业特点制定本标准。

(二)系统工程设计单位和系统集成商的资质条件和相应的承担业务范围应当符合本标准。 二、资质标准

(一)系统工程设计单位资质标准: 1、必须具有建筑甲级工程设计资格;

2、在设计技术上,具备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总体负责与组织协调、实施的实力;

3、在固定的设计场所,有较先进的设计技术装备手段,具有用CAD技术完成设计全过程的能力;

4、已完成三项以上具有相应智能化功能和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项目,运行良好,验收合格;

5、具备设计质量管理体系,对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服务体系完善有效,有健全的计划、技术、经营、财务等管理制度;

6、从事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的各种专业人员的总数不少于30名。各种专业子系统(自控、通信、广播音响、消防、保安、卫星接收闭路电视、综合布线、网络等)中人员齐全,结构合理。其中每种专业子系统至少有两名主持过该专业子系统单项工程设计的高级工程师。必须配备两名以上智能化系统集成总体设计师。

7、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页脚内容 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 (二)系统集成商及子系统集成商资质标准:

1、本款中系统集成商指在工程设计单位总体负责和指导下作深化系统集成设计工作或系统承包的单位;本款中子系统集成商是指从事单项系统工程深化设计及子系统承包的单位。 2、系统集成商

(1)凡在国内注册,并从事智能化系统工程业务达三年以上的单位有申报资格;新成立的单位在相应条件具备的情况,可先申报暂定资质。

(2)具有实施两个500万元以上智能化系统工程项目的成功实例,五个以上子系统工程项目的设计、安装、调试并经过一年以上的运行,并证明质量优良的工程实例。

(3)具有至少五个以上子系统(其中必须具备网络专业)专业的技术人员,其中每个子系统必须有两名以上经过专业培训的主持过该专业单项工程设计的高级工程师或工程师;必须配备至少一名智能化系统集成总体设计师;还应具有相应的工程管理人员和预决算人员。

(4)专职从事智能化系统工程的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30名,各种专业人员的结构合理。

(5)有固定的工作场所,有健全的技术、经营、财务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6)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有良好的技术装备,具有用CAD完成设计过程的能力。 3、子系统集成商

仅执业单项专业子系统承包的单位申请子系统集成商资质,其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20名;有三个以上该专业子系统优良工程业绩;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其他条件与系统集成商相同。 三、承担任务范围

(一)持有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的工程设计单位,可以承担建筑物或建筑群的智能化系统工程总体设计和各子系统的深化设计,对工程整体负责。

页脚内容 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 (二)持有系统集成商资质证书的单位应在系统工程设计单位指导下,作深化系统集成设计或系统工程实施。

(三)持有子系统集成商资质证书的单位应在系统工程设计单位指导与协调下,作深化子系统工程设计或子系统工程实施。

四、消防专业设计证书及专项资质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建设部(公通字[1997]60号)文件执行。 五、附则

(一)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本标准由建设部勘察设计司负责解释。 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分级标准 (暂行) 一、总 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60号令)的原则,及有关建筑幕墙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结合建筑幕墙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1.2 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分级标准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幕墙设计活动的单位资质等级的划分和认定。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外围护结构的玻璃幕墙、金属幕墙、石材幕墙、组合幕墙以及采光屋顶等建筑幕墙工程。其他类型的建筑幕墙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二、分级标准 2.1 甲级

2.1.1 法人资格和资产规模:

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一定的资产规模和相应的赔偿能力。幕墙设计生产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页脚内容 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 2.1.2 人员要求:

1、本单位专业设计人员中从事建筑幕墙设计的技术骨干不少于20人(返聘的离退休人员不得超过20%);其中建筑类专业(建筑学、工业与民用建筑)不少于8人,机械类专业不少于10人,以及其他相关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2人。 2、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建筑幕墙设计、施工的管理经历。 3、必须实行总工程师负责制,总工程师具有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有5年以上建筑幕墙设计、管理工作经历。

4、至少有5名,从事专业5年以上的高级工程师或高级建筑师(其中返聘人员不得超过2人)。

5、至少有10名,从事本专业5年以上的中级技术职称的技术骨干。 2.1.3 业绩要求:单位具有5年以上从事过建筑幕墙工程设计活动的工作资历。有专门的设计机构,独立承担过10项高度在100米以上(竣工并验收)的建筑幕墙工程,未发生过设计质量事故。 2.1.4 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

幕墙工程设计、施工图纸,CDA出图率100%; 方案设计、可行性研究,CAD出图率100%; 有计算机辅助设计计算系统;

具有完善的工程计算机辅助设计,管理网络系统。 2.1.5 管理要求:

设计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完整的质量保证管理体系。 2.1.6 获奖要求:

获得省、部级以上的优质工程奖或优秀设计奖,不少于4项。 2.1.7 其他要求:

页脚内容 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 参加过国家、行业、地方本专业的标准、规范、标准设计图集、定额的编辑和审定工作。

具有独立设计开发新产品能力,近两年内自行研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不少于5项; 2.2 乙级

2.2.1 法人资格和资产规模:

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一定的资产规模和相应的赔偿能力。幕墙设计生产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2.2.2 人员要求:

1、本单位专业设计人员中从事建筑幕墙设计的技术骨干不少于10人(返聘的离退休人员不得超过20%);其中建筑类专业(建筑学、工业与民用建筑)不少于4人,机械类专业不少于5人,以及其他相关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1人。 2、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建筑幕墙设计、施工的管理经历。 3、必须实行总工程师负责制,总工程师具有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有5年以上建筑幕墙设计、管理工作经历。

4、至少有2名,从事建筑幕墙工作5年以上的高级工程师或高级建筑师(不得是返聘人员)。

5、至少有5名,从事建筑幕墙工作5年以上的中级技术职称的技术骨干。 2.2.3 业绩要求:

具有5年以上从事过建筑幕墙工程设计活动的工作资历。有专门的设计机构并独立承担过5项高度在60米以上(竣工并验收)的建筑幕墙工程,未发生过设计质量事故。

2.2.4 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 设计、施工图纸,CDA出图率80%;

页脚内容 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 方案设计、可行性研究,CAD出图率80%; 有计算机辅助设计计算系统;

具有较完善的工程计算机辅助设计能力,初步建立管理网络系统。 2.2.5 管理要求:

设计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完整的质量保证管理体系。 2.1.6 获奖要求:

获得省、部级以上的优质工程奖或优秀设计奖,不少于2项。 2.1.7 其他要求:

具有独立设计开发新产品能力,近两年内自行研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不少于3项;

三、承担任务范围

3.1 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格的单位可以在全国范围承担各种类型和高度的建筑幕墙工程专项设计。

3.2 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格的单位可以在全国范围承担高度在80米以下的各类建筑幕墙专项设计。 四、附 则

4.1 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各有关单位的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一律按本标准认定。

4.2 过去颁发的有关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分级标准中,凡与本标准抵触的,一律以本标准为准。

4.3 本标准由建设部勘察设计司解释。

国家环境保护局第15号

页脚内容 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 环境工程设计证书分级及行业分类规则

一、环境工程设计证书按设计对象分综合证书和专项证书。

(一)专项证书按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电磁、放射性、生态工程等专业划分。

(二)综合证书包含以上各个专业。

二、环境工程设计中压力窗口的设计资格,按劳动部有关规定办理。 三、本规则不包括放射性废物的处理设计。 四、设计资格分级标准:

(一)持有甲级《设计证书》的环境工程设计单位,承担环境工程项目设计范围不受地区和工程投资限额的限制。

(二)持有乙级《设计证书》的环境工程设计单位,可以承担工程投资总额500万元以下的下列环境工程项目的设计: 1、废水治理工程

工业废水量不超过3000吨/日、COD不超过3吨/日的废水治理工程。 2、废气治理工程

(1)工业尾气量不超过60000立方米/时的废气治理工程;

(2)容量不超过60吨/时的单台锅炉及一般工业窑炉的消烟除尘设施。 3、固体废弃物治理工程

除有毒有害以外的其它固体废弃物的治理工程。 4、噪声治理项目

(三)持有丙级《设计证书》的环境工程设计单位,可以承担工程投资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下列环境工程项目的设计:

页脚内容 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 1、废水治理工程

工业废水量不超过500吨/日、COD不超过0.5吨/日的废水治理工程。 2、废气治理工程

(1)工业尾气量不超过15000立方米/时的废气处理设施; (2)容量不超过20吨/时的单台锅炉及小型窑炉的消烟除尘设施。 3、固体废弃物治理工程

除有毒有害废弃物外的其它小型固体废弃物的治理工程。 4、噪声治理项目:

可以设计工业车间及其他噪音治理工程。

五、申请环境工程甲级《设计证书》的设计单位必须符合如下技术条件: (一)综合性设计单位

1、有研究开发新工艺能力;有同时承担两项大型环境工程设计项目的能力;独立设计过两项大型环境工程项目,并已投入正常运行,项目效益和社会信誉好。 2、每个主体专业中至少有5名专职固定的设计技术人员,主要配套专业至少有3名具有本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水平、并设计过2项以上规模及技术复杂程度高于乙级工程的技术人员,或者在本专业科研工作中取得科研成果(指获过省、部级以上奖的成果)的科研人员,并且其中必须有高级工程师2名;其中,凡工程涉及大型结构工程建设的,主体专业必须包括结构工程专业,确保工程安全。 3、专职设计队伍必须合同配套,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人数约占80%,人员总数在60人以上,其中高级工程师总数不少于10人; 4、具有完备的实验和化验室,有试验化验设备;

5、具有本行业的技术特长和计算机软件开发能力,能够利用CAD软件做出先进的设计成果;

页脚内容 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 6、具有引进、吸收国外环境工程高新技术和进行国际技术协作交流能力; 7、有健全的技术和质量管理制度。 (二)专业性设计单位

专业性设计单位的技术条件和综合性设计单位的相应专业的技术条件要求相同。

六、申请环境工程乙级《设计证书》的设计单位必须符合如下技术条件: (一)综合性设计单位:

1、有同时承担两项中型环境工程设计项目的能力;独立设计过两项中型环境工程项目并已投入正常运行,项目效益和社会信誉好;

2、每个主体专业至少有3名专职固定设计技术人员,配套专业至少有2名具有本专业大专学历水平、并进行过至少2项相当乙级工程的技术人员,或在本专业科研工作中取得科研成果(指通过省、部级技术鉴定的成果)的科研人员,并且其中必须有高级工程师一名;其中,凡工程涉及大、中型结构工程建设的,主体专业必须包括结构工程专业,确保工程安全。 3、人员总数40人,高级工程师不少于5人; 4、具有试验、化验条件; 5、有健全的技术和质量管理制度。 (二)专业性设计单位:

专业性设计单位的技术条件和综合性设计单位的相应专业的技术条件要求相同。

七、申请环境工程丙级《设计证书》的设计单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有承担小型环境工程设计项目的能力;独立设计过两项小型环境工程项目并已投入正常运行,项目效益好,社会信誉好。

页脚内容 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 2、专职固定设计技术人员中每个主体专业至少有二名,配套专业至少有一名大专学历水平,并曾担任过丙级工程设计技术负责人的技术骨干; 3、人员总数20人、高级工程师2人,工程师不少于5人; 4、有与设计资格等级相适应的化验室; 5、有健全的技术和质量管理制度。 八、环境工程专业分类: (一)废水治理工程 1、纺织类

印染废水、洗毛废水、化纤废水 2、化工类(含石油化工)

有机废水、无机废水、酸性废水、含油废水、含氰废水及其它废水 3、电力类火电厂废水(高温水、冲灰水) 4、食品轻工类

食品废水、制革废水、酿造废水及其它废水 5、造纸类 黑液、白水

6、采矿类(含煤类) 浮选废水、开采废水 7、建材类 8、机械类

含油废水、乳化液废水、电镀废水、电泳化废水、酸洗废水、碱性废水

页脚内容 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 9、冶金类 10、制药类

生物制药废水、有机废水、无机废水 11、医院废水

12、生活废水和其它废水 (二)废气治理工程 1、烟尘

2、烟气二氧化硫 3、含硫尾气

二硫化碳、硫醇、硫醚、硫化氢、硫酸雾 4、含氟尾气 5、氮氧化物尾气 6、氯气

氯、氯化氢、盐酸雾 7、金属尾气(含氧化物) 铅、汞、铍及其它 8、建材粉尘

水泥粉尘、耐火材料等 9、有机废气(包括恶臭) (三)固体废弃物处置工程

页脚内容 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 1、有毒有害固体废弃物 2、除有毒有害外的固体废物 (四)噪声治理 公通字[1997]60号

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资格分级标准 一、总 则

(一)为了加强对从事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单位的资格管理,根据建设部《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单位资格管理办法》(建设[1991]504号)结合消防专业特点,制定本标准。

(二)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范围包括火灾自动报警及其联动控制系统,自动喷水灭火,气体灭火系统、固定和半固定泡沫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系统。

(三)消防设施专项设计资格分为甲、乙两级。 二、分级标准 (一)甲级 1、资历和信誉

单位从事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5年以上,且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2、技术力量

单位从事设计的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20人,高级工程师不少于3人;其中电气、自控、给排水、暖通等主要技术专业人员各不少于3人;且各主要技术专业有不少于2人从事自动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5年以上,并通过有关消防专业考核,具备较强的消防专业技术能力。 3、技术水平

页脚内容 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 单位承担过3项以上含火灾自动报警及其联动控制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和防烟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系统的大型工程的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并已建成,质量优良。 4、管理和装备水平

单位内部已建立运行有效的质量体系。配有计算机、绘图仪等必需的设备和通用设计、消防专业设计软件,具有较高应用水平。 (二)乙级 1、资历和信誉

单位从事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2年以上,且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2、技术力量

单位从事设计的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15人,高级工程师不少于2人;其中电气、自控、给排水、暖通等主要技术专业人员各不少于2人;且各主要技术专业有不少于1人从事自动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5年以上,并通过有关消防专业考核,具备一定的消防专业技术能力。 3、技术水平

单位承担过3项以上含火灾自动报警及其联动控制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中型工程的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并已建成,质量优良。 4、管理和装备水平

单位内部已建立运行有效的质量体系。配有计算机、绘图仪等必需的设备和通用设计、消防专业设计软件,具有一般应用水平。 三、承担任务范围

(一)持有甲级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证书的单位可以承担各类工程项目中的火灾自动报警及其联动控制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固定和半固定泡沫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系统的设计。

页脚内容 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 (二)持有乙级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证书的单位可以承担总建筑面积不超过10000平方米的民用建筑和火灾危险性为丙类的厂房、库房中的火灾自动报警及其联动控制系统、自动喷水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的设计。 四、附则

(一)本标准自1998年3月1日起正式执行。

(二)本标准公安部消防局负责解释。 辽建发[2000]59号

施工图审查机构资格分级标准

一、总则

(一)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辽宁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二)施工图审查机构资格分为甲、乙、丙三个级别。地级(含)以上城市一般应设甲级或乙级,县或县级市可设丙级。 二、分级标准 (一)甲级

1、具有符合《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的结构专业审查人员不少于6人,建筑专业审查人员不少于2人,勘察、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技术经济等配套专业的各不少于1人;

2、注册资金不低于20万元的独立法人实体; 3、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4、有完善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二)乙级

页脚内容 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 1、具有符合《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的结构专业审查人员不少于4人,建筑、勘察专业的各不少于1人,其它配套专业的不少于2人; 2、注册资金不低于10万元的独立法人实体; 3、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4、有完善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三)丙级

1、具有符合《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的结构专业审查人员不少于2人,勘察、建筑和其它配套专业的不少于3人; 2、注册资金不低于5万元的独立法人实体; 3、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4、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三、承担审查范围

按《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类表》(建设[1999]9号)划分的工程等级类别,各级别审查机构承担的审查范围如下: (一)甲级

承担审查的范围不受限制。 (二)乙级

1、民用建筑:审查工程等级为二级(含)以下的民用建筑设计项目。 2、工业建筑:跨度不超过30米、吊车吨位不超过30吨的单层厂房和仓库,跨度不超过12米、6层及以下的多层厂房和仓库。

3、构筑物:高度低于45米的烟囱,容量小于100立方米的水塔,容量小于2000立方米的水池,直径小于12米或边长小于9米的料仓。

页脚内容 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 (三)丙级

1、民用建筑:审查工程等级为三级的民用建筑设计项目。

2、工业建筑:跨度不超过24米、吊车吨位不超过10吨的单层厂房和仓库,跨度不超过6米、楼盖无动荷载的3层及以下的多层厂房和仓库。

3、构筑物:高度低于30米的烟囱,容量小于80立方米的水塔,容量小于500立方米的水池,直径小于9米或边长小于6米的料仓。 四、附则

(一)本标准为试行标准;

(二)甲级施工图审查机构的结构专业审查人员中,至少有2人还应独立完成过三项一级(含)以上工程项目的设计;

(三)本标准由省建设厅负责解释。

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事务所资质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和《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管理办法》、制定本标准。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事务所资质分为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结构设计事务所资质、机电设计事务所资质三类。 一、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标准

(一)建筑设计事务所可以承接所有建筑工程等级(包括建筑装饰工程)的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中的建筑专业设计与咨询业务。 (二)申请建筑设计事务所的资质条件:

1、至少有三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绩的一级注册建筑师作为发起人,且发起人之一必须从事设计工作十年以上(其中60岁以下不少于1名); 2、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必要的技术装备;

页脚内容 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 3、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

4、聘用技术劳务人员必须签订聘用合同。 (三)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不分级别。 (四)执业范围:

1、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范围不受建筑规模和工程复杂程度的限制; 2、二级注册建筑师对三级以下民用建筑工程设计项目具有签字权。 二、结构设计事务所资质标准

(一)结构设计事务所可以承接所有建筑工程等级的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中的结构专业(包括轻钢结构)设计与咨询业务。 (二)申请结构工程师设计事务所的资质条件:

1、至少有三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绩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作为发起人,且发起人之一必须从事设计工作十年以上(其中60岁以下不少于1名); 2、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必要的技术装备;‘ 3、注册资金不能少于50万元;

4、聘用技术劳务人员必须签定聘用合同。 (三)结构设计事务所资质不分级别。 (四)执业范围:

1、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范围不受建筑规模和工程复杂程度的限制; 2、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对三级以下民用建筑工程设计项目具有签字权。 三、机电设计事务所资质标准

(一)机电设计事务所可以承接建筑工程(包括建筑智能化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中的机电设备专业的设计与咨询业务。

页脚内容 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 (二)申请机电设计事务所的资质条件:

1、至少有6名(其中给排水专业、暖通专业及电气专业各2名)取得高级职称,且从事设计工作十二年以上,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绩的专业技术骨干作为发起人(其中60岁以下不少于3名); 2、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必要的技术装备; 3、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

4、聘用技术劳务人员必须签订聘用合同。 (三)机电设计事务所资质不分级别;

(四)承接设计任务范围为一级以下(含一级)建筑工程设计中的机电设备专业设计及咨询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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