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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社会开展2012年教师资格考试及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渝教人〔2012〕10号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面向社会开展2012年教师资格考试及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北部新区教育局,各高校,委直属单位: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精神,现将我市2012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考试 (一)考试对象及条件。 1.考试对象。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社会人员(不包括首次申请教师资格的全日制应、往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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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考条件。

⑴户籍或档案在重庆市的中国公民;

⑵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学历; ⑶相应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修学成绩合格; ⑷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求,其中申请语文学科教师资格的应达到二级甲等水平,申请其他学科教师资格的应达到二级乙等水平。

(二)考试科目及内容。

考试科目共六科,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学科专业素质和综合实践能力。各科考试内容详见重庆市教师资格网(www.jszg.cq.cn)〘重庆市教师资格考试科目及内容〙。

(三)收费标准。

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核定教师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渝价函〔2009〕47号)规定,教师资格考试费300元/人。

(四)考试时间及程序。

按照〘2012年春季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工作时间安排〙(附件1)和〘2012年秋季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工作时间安排〙(附件2)执行。2012年组织春季、秋季两次教师资格考试,春季考试时间为4月7-8日,秋季考试时间为9月15-16日,考试程序详见重庆市教师资格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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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成绩公布。

市教委在重庆市教师资格网上统一公布考试成绩,春季考试公布成绩时间为5月4日,秋季考试公布时间为10月19日。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须在规定时限内向报名区县考试机构申请查询,市教委统一组织查询后将结果返回各区县考试机构。

二、教师资格认定 (一)认定对象及条件。 1.2012年春季认定对象。

(1)参加2011年秋季考试成绩合格而未能认定的人员。 (2)参加2012年春季考试成绩合格人员。 2.2012年秋季认定对象。

(1)参加2012年春季重庆市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而未能认定的人员。

(2) 参加2012年秋季重庆市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其中考试合格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按照规定参加2013年春季的教师资格认定。

3.认定条件。

⑴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⑵户籍或档案在重庆市的中国公民。认定时户籍或档案迁移出重庆市外的,不予受理。认定时户籍或档案在重庆市范围内发生变动的,在变动后的区县申请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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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参加重庆市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

⑷体检合格。申请认定者应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新修订的〖重庆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渝教人〔2010〕51号)要求,参加有关单位统一组织的体检且体检结论为合格。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还须按照〘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要求,参加增加的体检项目且结论为合格。

(二)认定时间及程序。

认定时间按照〘2012年春季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工作时间安排〙(附件1)和〘2012年秋季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工作时间安排〙(附件2)执行。认定程序按照〘重庆市社会人员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程序〙执行,详见重庆市教师资格网。

(三)证书发放。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规定的时限内发放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员凭毕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在教师资格证书发放过程中发现有误的,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按照管理权限及时进行信息更正。

(四)材料归档。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及时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相关资料归档工作。

三、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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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依照〘行政许可法〙和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相关政策规定,严格掌握申报人员范围、条件,认真审核申请人员所提供的材料,把好质量关。要严格遵循法定时限规定,按时完成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的各项具体工作。

(二)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学校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确保各类申请人员及时了解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的相关信息。

(三)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学校在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必须严守纪律,端正作风,严禁弄虚作假和乱收费。对违反规定,损害申请人利益、甚至影响教师资格制度依法实施,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本通知未尽事宜,按〘重庆市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郭金虎 叶红英 何贤伟 齐正军

联系电话:62658186 62658039 67708789 63865672 附件:

1.2012年春季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2. 2012年秋季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二○一二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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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教育 教师资格 考试 认定 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1月31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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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12年春季面向社会开展

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流程 内 容 考试网上报名 考试现场确认 打印准考证 时 间 3月1日0:00- 3日5日24:00 3月6-7日和3月9日 3月27日-4月8日 备 注 登录重庆市教师资格网(www.jszg.cq.cn)报名 区县考试机构 登录重庆市教师资格网 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考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4月7日8:30-11:30 详见准考证 《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 道德》、《学科专业素质》考试 4月7日14:00-18:00; 试 详见准考证,具体以准考证上的《综合实践能力》 考试 4月8日9:00-12:00; 时间安排为准 4月8日14:00-18:00 考试成绩公布 5月4日 登录重庆市教师资格网 查询考试成绩 报名区县考试机构 登录重庆市教师资格网认定报名入口 考试成绩异议查询及结果反馈 5月4日-5月7日 认定网上申报 5月4日0:00-10日24:00 认定现场确认 5月14-16日 户籍或档案所在地(应届毕业生在学校所在地)区县教委人事科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组织到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 在重庆市教师资格网公布通过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名单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向认定通过人员发放证书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认 定 体检 5月18日前完成 认定结论公布 5月22日 证书发放 6月3日开始 错误信息更正 6月20日-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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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12年秋季面向社会开展 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流程 内 容 时 间 6月19日0:00- 6日24日24:00 6月26日-6月28日 9月5日-9月16日 备 注 登录重庆市教师资格网(www.jszg.cq.cn) 考试报名入口 区县考试机构 登录重庆市教师资格网 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详见准考证 考试网上报名 考试现场确认 考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试 道德》、《学科专业素质》考试 《综合实践能力》考试 打印准考证 9月15日8:30-11:30 9月15日14:00-18:00; 详见准考证,具体以准考证上的 9月16日9:00-12:00; 时间安排为准 9月16日14:00-18:00 10月19日 登录重庆市教师资格网查询考试成绩 向报名区县考试机构 申请 登录重庆市教师资格网 认定报名入口 户籍或档案所在地 区县教委人事科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组织到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 在重庆市教师资格网公布通过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名单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向认定通过人员发放证书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考试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异议查询及结果反馈 认定网上申报 认定现场确认 10月19日-10月22日 10月19日0:00-30日24:00 11月1-3日 认 定 体检 11月9日前完成 认定结论公布 11月10日 证书发放 11月23日开始 错误信息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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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4日-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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