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领会文件,精心组织安排实施。
我县接到电力价格大检查的文件后,县上领导十分重视,专题研究贯彻实施意见,县政府成立了此次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由副县长兰序武任组长,物价局局长许明生、经济商务局局长周礼强、监察局局长何林、环保局局长叶应和任副组长,成员有刘学荣、王正明及经济商务局、监察局、环保局各一名同志参加。此项检查办公室设县物价局,由王正明兼任办公室主任。检查机构成立后,制定了中江县电力价格检查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了大检查的时间、检查范围及内容,检查时限等具体步骤。
二、我县电力价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情况的检查
1、对四川中江供电有限责任公司执行情况的检查。
我县供电公司划归省电力局管理后,价格政策执行逐渐规范,电价政策执行基本正确。我县执行的各类电价的销售价格虽然正确,但XX年我县高滩子水电厂、石龙电站、通山电站、马安电站、胜利电站、人民渠的星火电站、银河电站卖给四川中江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的上网电价在每千瓦时0.18元-0.2125元,而四川中江供电有限责任公司按照文件规定电价销售,规定销售电价中含政府性基金及咐加,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共有三类,分别是农网还贷0.02元/千瓦时,城市附加0.01元/千瓦时,可再生能附加0.003元/千瓦时。购买小水电的上网这部分电量中江供电有限责任公司销售时,代政府收取的基金和附加实际上公司收取了,XX年小水电上网电量30509434千瓦时,XX年1-8月水电上网电量15224393千瓦时。
2、对我县小水电价格的执行情况检查
从我县7个小水电的价格执行情况基本上执行正确,未发现有违反价格政策的行为。小水电检修时用电在上网电量中冲抵。
三、对高耗能企业的电力政策执行检查
根据经济商务局提供的情况,我县目前没有高耗能企业,地方政府及其部门没有出台优惠电价政策。
今年以来,电力处积极开展需求侧管理,加强电力保护工作,在夏季电力供应极度紧张情况下,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四个确保、一个最低”工作要求,较好完成了电力迎峰度夏工作,满足了全市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对电力的需求。发电稳定增长。1-10月份全市累计完成发电量99亿千瓦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2.7%,其中,6000千瓦及以上机组完成发电量9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用电稳步提高。1-10月份全社会用电量10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3%。工业用电量7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4%。供电平稳有序。在迎峰度夏期间,未发生一起大面积拉闸限电情况。全市最高供电负荷达215万千瓦,最大日用电量4400万千瓦时,均创历史新高。电力的保证为全市工业经济良好发展提供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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