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各类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发生,积极、稳妥、快速地处置已发事件,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社会秩序,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村实际,现就全面加强全村应急管理工作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迅速”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全面提高全村应对突发性公共事件的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发生在全村范围内的紧急突发事件,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2、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原则。
3、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把应对突发事件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加强基础工作,完善网络建设,增强预防分析,提高防范意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将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4、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决策、加强合作的原则。
三、突发公共事件分级
为有效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根据其性质、危害程度、可控性、影响范围、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级别。
1、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Ⅰ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非常复杂,对全村甚至全镇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重大生态环境破坏,需要村两委统一组织协调,调度全村各方面资源和力量紧急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上报镇政府及有关部门。
2、重大突发公共事件(Ⅱ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复杂,对全镇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严重生态环境破坏,需要村两委集中资源和力量联合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上报镇政府及有关部门。
3、较大突发公共事件(Ⅲ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较为复杂,对全村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生态环境破坏,需要村两委集中资源和力量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上报镇政府及有关部门。
4、一般突发公共事件(Ⅳ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需要村两委集中资源和力量进行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上报镇政府及有关部门。
四、应急组织领导
(一)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负责突发事件的全面工作;负责突发事件的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处理工作
(二)应急值班室
应急值班室设在村办公室。应急电话:。电话实行24小时有人值班,应急行动时,应急值班室有专人值班,确保上通下达,通信联络畅通。
(三)信息接报员
安排为信息接报员,负责接报群众上报的突发事件信息和向上报送及时报送信息。
五、应急队伍保障
(一)应急自救分队
以民兵联防队为基础,设立应急自救小分队,具体负责
(二)村志愿者队伍
发生突发事件后,村两委自行组织安排。
六、突发事件的预防与群众自救
(一)突发公共事件包括:水旱、洪涝、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动物疫情、森林火灾、房屋倒塌、矿难、火灾、交通事故、环境事件、食物中毒、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民族宗教事件、恐怖事件、村邻纠纷、水利设施纠纷、重大治安和刑事案件等及串联集体上访等前兆信息。
(二)本村应通过广播站、墙报等宣传阵地,向居民宣传预防灾害及抗灾救灾等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提高公众突发事件自救能力。
七、事件信息报告
(一)发生突发事件后,现场发现者应在第一时间向村应急值班室或信息接报员报告突发事件信息,紧急时要向“110”报警。
(二)村应急值班室或信息接报员在接报后15分钟内应立即向镇应急值班室报告突发事件信息,紧急时要向“110”报警。
(三)报告内容: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现场伤亡或损失等简要情况。
八、处置工作流程
(一)到达现场
发生突发事件,村两委干部立即赶到现场,快速召集应急小分队进行先期紧急处置。
(二)快速报告
立即上报镇应急管理办公室或向“110”报警,要求增派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现场救援。
(三)投入先期救援
1、救援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先救伤员,后救物资,避免人员更多伤亡。
2、量力而行:在现场应急资源不足或高危险状态下,应同时注意应急救援人员的生命安全,等待上级专业救援队伍现场增援。
3、重点救援对象:对孤、老、病、残或五保户要列为重点保护对象,优先安置。
4、疏散转移现场人员:及时组织疏散转移现场人员至安全地带或紧急避难所。
5、控制现场事态发展:防止次生、衍生二次事故。
(四)协助上级处置
1、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的镇领导共同开展先期处置。
2、协助先期赶到现场的相关部门应急队伍开展应急处置。
3、村办公室作为上级现场指挥部指挥场所,为相关部门的应急队伍提供后勤保障等。
九、应急保障工作
(一)应急物资储备
1、储备一定的应急物资。
2、村两委专门设立了应急电话。
3、对应急物资和场所可以临时征用和借用。若有损坏,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二)应急避难场所
1、村辖区内的中、小学校可为抗灾救灾提供紧急避难场所。
2、村广场等公共设施可作为避难场地。
3、企业空置厂房或其他房屋可临时征用使用。
十、灾后恢复重建和善后处理
(一)负责灾后恢复与重建,村两委立足本村实际,迅速组织居民灾后自救,恢复生产和生活正常秩序。
(二)负责做好死伤者的善后处理和死者家属的抚恤工作。
(三)协助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事件事故调查工作。
(四)协助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民政赈灾工作。
(五)协助村民向镇政府和有关部门申请临时征用物资的补助事项。
(六)及时统计上报人员伤亡情况和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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