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
申请人民法院依法撤销申请人与(更多文章请关注)被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贵院作出确认的保全事项。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贵院受理后,接受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依法作出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对被申请人的下列财产进行保全: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现因被申请人已履行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xx)宁商终字728号判决所确定的义务,申请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9条之规定,依法申请贵院解除对上述财产的查封冻结,请予准许。
此致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申请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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