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耐用办公用品的领用:
1.公司耐用办公用品包括:电话、计算器、订书机、文件栏、文件夹、笔筒、文件袋、剪刀、小刀、直尺、起钉器等。
2.会务耐用用品包括:摆台花、桌牌、易拉宝、展架、照相机、摄像机、投影仪、讲师电脑、插线板、订书机、POS机、绶带、横幅、翻页笔、移动硬盘、参会证等。 2.耐用办公用品已于员工入职时按标准发放,原则上不再增补,若破损、残旧需更换的必须以旧换新。
二、易耗办公用品的领用:
1.易耗办公用品分为两部分:公司所需用品、会务所需用品和个人所需用品。 2.公司所需用品包括:打印纸、墨盒、碳粉、白板笔、报销单、收据等。
3.会务所需用品包括:签到册、收据、签字笔、油性笔、订书针等。
4.个人所需用品包括:签字笔(芯)、圆珠笔(芯)、油性笔、铅笔、笔记本、双面胶、透明胶、胶水、钉书针、回形针、橡皮擦、涂改液等。
5.每月25日前,由行政前台统计需购买用品名称及数量,经人事部主管初核,总经理复核,批准后由行政前台统一采购。
6.每月集中发放办公用品时间:每月1-2号(如遇假期,顺延)。其余时间若需领用办公用品请至行政前台处登记领取。
7.电脑耗材品(鼠标、墨盒、打印墨水碳粉、硒鼓、键盘等)由必须由人事主管审核后方可领用,申领时必须以旧换新。
8.本着节约与自愿的原则,可不领用或少领用的应尽量不领用或少领用。 三、未列入耐用及易耗办公用品的其它物品的申领,视具体情况具体看待。 四、会务用品、个人所需用品损耗标准详见附件。
五、若用品损耗超出损耗标准范围,则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 六、本规定自签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
1、 会务用品损耗标准:
2、 个人所需用品损耗标准:
3、 公司所需用品使用要求:
(1)、A4、A3纸使用请勿浪费,请尽量重复使用纸张,节约环保;
(2)、禁止使用公司打印机打印私人文件;
(3)、白板笔借用后请放回原处,若因此导致丢失现象,责任到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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