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昆政发[20xx]58号《昆明市主城区(专业及批零兼营)市场搬迁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和《官渡区20xx年主城区批发(专业及批零兼营)市场搬迁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官通[20xx]21号)文件要求,昆明明通商场郑重做出如下保证:
1、商场恢复营业后,商场内的经营户只从事零售经营,不再从事任何批发或者批零兼营业态。
2、商场统一合理布置收银台,实行分区域统一收银,统一售后服务。
3、商场向工商、税务、质监、商务等部门承诺仅从事零售经营,不从事批发业务,若商场内出现任何批发业务,商场甘愿接受处罚。
4、商场与所有入场商户签定《合同补充条款》,并要求商户必须承诺:在商场内只开展零售经营,不从事批发业务。若有违反,商场将按照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直至无条件收回铺面。
5、为缓解主城区交通压力,商场恢复营业后,只保留1—3楼的零售经营面积,4楼和5楼将调整为商务办公区和商场服务区(餐饮、娱乐、休闲)。
6、商场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守法经营,依法纳税,诚信经营,杜绝售卖假冒伪劣产品。文明服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并自觉接受社会、群众、新闻舆论监督检查。
以上承诺保证做到,敬请社会各界、广大市民予以监督。
昆明市商场
20xx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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