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目标责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管理条例》,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按照公司总体部署要求,特制定20xx年目标责任状。
一、安全目标
公司所属煤矿年度内杜绝重大事故,消灭死亡事故,实现零重伤,轻伤事故比去年下降20%。
二、生产指标
按照公司制定的各项生产指标,在安全的前提下,每月保质保量地完成生产任务。
三、安全培训
完成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及B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培训;班组长取得《班组长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其他从业人员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生产及辅助人员经煤矿教育培训中心接受岗前培训取得《上岗证》,确保持证上岗率达100%。煤矿须建立健全培训档案。同时积极参加公司组织及规定的各类培训,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安全防护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
四、隐患排查治理
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管理条例》。坚持岗位、班组、科队分级排查,煤矿集中排查,生技处、总工办检查,安检科、安监处督查相结合,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做到闭环管理,并健全隐患治理台帐。
五、工程管理
外包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双方的责、权、利等,同时建设单位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外包工程的安全和质量管理工作。
六、安全管理目标
健全责任机制,强化责任落实。树立全新的安全理念。组织召开煤矿安全生产会议,协调解决煤矿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全面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必须达到或保持一级标准化矿井,实现动态达标。加强安全监督检查,杜绝三违,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七、安全考核
(一)对矿级领导带班、值班制度执行不力的,追究矿长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发现三违行为,对责任人严肃处理。
(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执行不到位,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四)严格实施质量与安全奖惩。
(五)年度内轻伤事故不能实现降低20%的煤矿,扣发矿长和相关责任人一个月绩效工资;月度内发生重伤事故,扣发相关责任人当月绩效工资。
(六)月度内发生死亡事故,扣发矿长及相关责任人当月全部绩效工资;扣发其他科队级及以上人员当月全部安全绩效工资。
(七)生产任务考核严格按《煤矿生产管理条例》执行。
八、相关事项
(一)本责任状执行期间,若人事变动,接任者须继续履行本责任状的规定。
(二)本责任状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三)本责任状有效期为一年,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山西凌志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总经理签字:
煤矿矿长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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