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在全县林业系统安全生产事故能够得到快速、及时、科学有效地处置,切实做好事故紧急救援和突发性事故的处理工作,力争把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的应急组织领导机构
全县林业安全生产应急工作,深入贯彻执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成立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股室、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生产办公室。股室、站所负责人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安全生产分管领导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协助单位主要负责人管理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在县政府和上级应急指挥部机构的指导和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我县林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二、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林业领域生产事故要同时上报市林业局)
(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1、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2、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3、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接到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
必要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三)报告事故内容应包括:
1、事故发生单位概括;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三、处理程序和措施
局安全办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信息后,应迅速与事故单位取得联系、了解情况;同时向局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报告;局领导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并协同其他救援单位有关力量,共同开展生产安全应急救援工作。
(一)工作步骤
1、成立机构,组织领导;
2、调集力量,明确分工;
3、排除万难,全力施救;
4、引导舆论,杜绝谣言;
5、追究责任,吸取教训。
(二)工作内容
成立安全生产事故处理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安全生产事故处理指挥长由赶赴现场的最高党政领导担任,现场指挥长由发生事故所在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担任。
1、事故处理指挥部职能
(1)发生安全事故时,由指挥部发布应急救援命令、指令。
(2)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3)按照事故报告制度及时上报和向有关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上级有关单位发救援请求。
(4)配合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写出书面材料。
2、现场指挥部职能
(1)综合协调联络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协调有关单位分工负责救援工作,督促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保障通讯联络畅通。
(2)抢险组:主要是现场机动人员,协助抢险救治。
(3)警戒维护组:负责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抢险通道,组织危险区域人员撤离,监控事故重大责任嫌疑人,劝说围观人员离开事故现场。
(4)医疗救护组:对现场受伤人员进行救治。
(5)后勤保障组:迅速调集运送现场急需物质装备,输送现场的疏散人员。
(6)技术勘验组:负责现场进行勘验、测绘、拍照、摄像,进行物证、痕迹、文件等收集;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调查,防止事态进一步发展。
(7)善后处理组:负责死、伤者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做好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好善后事宜,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在开展救治过程中,应注意协调好各类救援力量,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防止在救援过程中发生其它意外事故。
(8)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杜绝谣言产生,维护社会稳定。
(9)积极配合事故调查部门做好协助工作,按要求提供相关文件、资料。
(10)深刻吸取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各单位要切实有效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防范措施,制定好事故紧急救援的快速反应和突发性事故处理工作的预防措施,杜绝一切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保障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县林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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