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方:孟连自强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现将属于甲方所有的土地2亩
承租给乙方,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孟连县环城路建材市场内的土地出租给乙方,面积:2亩,一亩3万元,租金每年6万元,5年之内租金按每年6万元收取,5年之后按市场价格收取。
第二条:租期20xx年,从20xx年2月14日起至20xx年2月 13日止。
第三条:租金给付方式,一年一付。每年 月 日前付清。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逾期交租金的10%向乙方收取违约金;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过三十日的,甲方除有权要求乙方补交租金及相关费用并解除合同。
第四条:租赁期间,乙方可以根据需要在该土地上建设房屋,前提不得违反市场整体规划,房屋建设规划前必须通知甲方,取得甲方认可方可建盖。租赁期届满后该土地上所有建筑物归甲方所有,如乙方在期满后有意续租,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甲方可以优先考虑。
第五条:乙方经营期间应服从甲方对市场的管理,并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许可的经营项目。
第六条:在租赁期间,若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私自建盖房屋,建盖的房屋不符合市场整体规划的。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
(3)法律法规以及本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况。
第七条:纠纷处理方式:1、先由双方协商处理;2、协商不成一方有权向法院诉讼处理。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后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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