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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个人房屋租赁合同书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坐落于昭平镇西宁北路51-2号,整栋租赁。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经营酒店(餐饮)。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从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1月30日止。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捌仟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 付款方式。

  房租乙方按月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七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八条 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人民币贰万元作为租赁押金。

  第九条 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3、租赁期限内,如乙方明确表示不租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房押金。

  第十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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