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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担保合同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公司(出租人):

  本人/本公司(以下简称“保证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为:__________________,愿意为__________________个人/公司(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为:__________________)(即承租人,以下简称“被保证人”)向贵公司(出租人)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一、保证范围

  保证人同意就被保证人与出租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广场/商场________号商铺/单元/铺位的(以下简称“该单元”)《________________租赁合同》和其《补充协议》及后续补充合同/协议(如有)(以下合称“租赁合同”)项下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每期租金及其他应付费用、逾期付款违约金和出租人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执行费等)、出租人因承租人的违约行为造成的其他损失,保证人在此无条件同意向出租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保证期间

  本保证书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租赁合同”签署之日起至“租赁

  合同”终止或提前解除之日起____年。

  三、保证人声明和保证

  (1)保证人在此同意,保证期间内若被保证人经出租人同意向其他第三方转让“租赁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则保证人对转让后该第三方履行“租赁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或就转让后该第三方承租该单元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向出租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出租人及被保证人无需就前述转让另行通知保证人。

  (2)本保证书的效力独立于“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保证书的效力。

  若本保证书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3)保证人承诺按本保证书提供的担保已经过其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通过。

  四、不可撤销

  (1)本保证书项下的连带责任保证不因贵公司与被保证人所订立的“租赁合同”的内容发生任何变更、修改或补充而撤销或变更。

  (2)贵公司与被保证人所订立的“租赁合同”的内容发生任何变更、修改或补充,贵公司无需另行通知保证人。

  五、在履行本担保书的过程中产生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该单元”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六、附件

  1、保证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暂住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被保证人《居民身份证》和《暂住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保证人签名捺印/盖章: 被保证人签名捺印/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本保证书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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