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劳务输入方(甲方):
劳务外包单位(乙方):
双方通过平等友好的协商建立了劳务外包合作关系。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将劳动者外包给甲方,甲方根据生产需要安排劳动者的工作。现双方就劳务外包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
一、数量、条件、外包期限、试用期和提供劳务的方式
根据甲方要求,乙方自年月日起将100名劳务人员外包到甲方工作,具体工作由甲方负责安排。外包期限为年,其中试用期为一个月。劳动者的基本条件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服从甲方的用工要求,根据甲方的生产需要,通过外包合格的劳动者提供劳动服务。
第二,劳动力的招聘和变动
劳务人员由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招聘,或由甲方推荐,外包劳务人员按择优录取原则确定。外包劳务人员一经确认,甲乙双方应编制《劳务外包人员清单》,由双方签字确认,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甲乙双方根据合同约定变更外包劳务人员的,应修订《劳务外包人员名单》,并由双方签字盖章认可。
三.劳务外包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四.费用支付
(1)甲方支付给乙方的人工费用包括:
1.外包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2.劳动者个人承担的费用,由甲方每月收入直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记入账户,由乙方负责代为支付相关部分。
甲方的权利
(一)安排外包劳动者的具体工作,监督、检查和考核外包劳动者的工作,负责外包劳动者的日常管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15天后返还乙方,并可要求乙方重新外包合格的劳动者。试用期内不能满足甲方工作要求的;未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和工作性质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劳动定额及任务管理的;严重失职,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外包期限届满,外包劳动者提出停止外包或者擅自离职的。
(二)确定和调整不低于双方约定的劳动报酬标准;
(3)甲方支付劳动者业务和技能培训费用的,有权与劳动者签订培训服务合同,约定服务方及违约责任,并书面通知乙方。
(4)对于劳动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向劳动者要求赔偿,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乙方有责任提供协助;
(5)如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一)对劳动者进行职业道德、工作任务和技能培训。履行告知、教育、管理和监督的义务,如应满足的工作要求、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和应遵守的纪律;
(二)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营业用品,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三)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支付工资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要求代为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代扣代缴个人社会保险费用和其他个人应当承担的费用;
(4)甲方因本合同第五条第二项所列情形辞退相关劳动者的,应向乙方提供辞退劳动热源的事实依据,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赔偿责任。
(5)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负责现场处理,协助乙方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工伤事故,甲方应承担对员工工伤的部分救助。
(六)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保护被派遣员工的职业安全健康权益,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职业安全劳动保护法规和标准,提供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护措施,告知被派遣员工劳动安全和职业危害,发放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保障被派遣员工在生产和工作中的安全健康。发现职业病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
(7)政府或外包员工要求甲方规定以外的养老、医疗、生育、失业等附加社会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代表甲方办理相关手续
七.乙方的权利
1.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的,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2.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八.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一)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负责劳动合同的管理。
(2)按照合同规定,将合格的劳动者外包到甲方工作。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第二项的规定,接受和处理甲方与已停止外包并返回乙方的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并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将合格的劳动者外包到甲方工作。
(三)负责劳动人事档案的管理,负责劳动人事档案的建立和移交。
(4)负责代表甲方为外包劳动者指定的社会保险险种。甲方应缴纳的相关社会保险费标准由乙方按照相关规定计算,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5)如发生劳动者工伤事故,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妥善处理,并负责理赔申报。根据《工伤条例》的有关规定,由甲方负责协助。
(6)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就劳务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向外包劳务人员索赔。
(7)乙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到甲方了解劳动者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和遵守纪律的情况。乙方应尽力为甲方的合理要求提供最好的服务。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签
1.甲乙双方应遵守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未经对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一方因国家重大政策变化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后,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2.本合同期满前30天,甲乙双方应协商是否终止或续签本合同,并根据协商结果办理终止或续签本合同的手续。未及时办理终止或续签手续,合同终止后甲方继续使用外包劳动者的,视为续签与本合同期限相同的外包协议,双方应及时办理外包协议手续。
十.除法律和本协议另有规定外,甲方不得任意遣返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返回乙方的劳务外包人员。甲方要求停止外包或更换劳务外包人员,应提前30天向乙方提出书面要求,并向乙方提供辞退劳务外包人员的事实依据。乙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外包或更换劳务外包人员,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需要支付给劳务外包人员的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乙方在剩余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内需要支付给劳务外包人员的工资、为劳务外包人员支付的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其他人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
(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机构仲裁,或提交甲方或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仲裁。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公章):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法定代表人(签名):_ _ _ _ _ _ _ _
于_ _ _ _ _ _ _ _ _ _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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