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为了使住宿员工在上班之余有个舒适、安全、安静的休息环境,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迎接工作,特制定以下宿舍规章制度,请各位住宿员工仔细阅读,认真遵守。
一、每位员工必须遵守宿舍相关制度,服从宿舍长的安排。
二、每天由宿舍长检查各位员工生活用品是否摆放整齐,未做好者,先给予口头警告,三次以上罚10-20元。
三、爱护宿舍内的设施,设备、包括洗衣机、热水器等公共财物,如有损坏、按原价赔偿、故意损坏者、除赔偿外扣50元。宿舍内的公共财物自然损坏宿舍长及时报部门主管进行安排修理。
四、节约用水,用电、人走灯熄、避免自来水长流,如有违反者一经发现罚5-10元。
五、不得在宿舍内打架,斗殴、喝酒、赌博、偷窃等行为,不得影响其它员工的'正常休息,如有违反罚50元,情节严重作开除处理并送相关部门查处。
六、宿舍员工必须在12:00之前,回到宿舍就寝,超过规定时间后回宿舍由宿舍长负责登记人员名单,第二天上交部门经理给予。
七、不得私自带领外界人员(不是本公司员工)留在宿舍过夜,探访人员必须在11:30分后离开,由宿舍长劝其离开。如经发现,私自留宿者扣5-10元/次。
八、宿舍内请勿大声喧哗,影响其余员工休息,如有违反罚5-10元/次。
部门主管负责每天检查各宿舍卫生,纪律情况、部门经理进行不定期抽查。
九、值日员工不按规定打扫卫生或不按规定投放垃圾,经寝室长提醒后仍不执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视情节轻重予以违纪处理。
十、宿舍所有垃圾必须用垃圾袋装好,由各宿舍当日轮值人员提到指定地点放好,如检查时发现不按要求放置者,罚款10元/次。凡住宿员工将垃圾乱丢乱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十一、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行政人事部。
十二、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给予责任者以违纪处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
十三、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行政人事部。
十四、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给予责任者以违纪处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本公司提供员工宿舍系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包括自动辞职,免职、解职等)时,对房屋的使用权当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三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用。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舍监或主管人员检查。
十五、住宿员工必须遵守下列规则及处罚条款
1、服从舍监管理、派遣与监督。
2、室内禁止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3、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4、个人棉被、垫被起床后须叠齐。
5、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寝室。
6、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客厅内。
7、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
8、电视、电脑等的使用,声音不得太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
9、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行为。
11、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员工自行负责。
12、不得在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13、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4、各房间的清洁由住宿人本人清洁整理。
15、宿舍公共场所的卫生由舍监按排轮值人员清扫,未按照规定清扫的轮值人员,每次处以5元的罚款,由室长报公司财务部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16、不得在床上抽烟,不得在宿舍内吃其他不良物品。
17、员工不得于宿舍或办公室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违反者每次处以100元的罚款,由室长报公司财务部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18、对水、电的使用,应遵照下列规定:
(1)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2)沐浴的水、电、煤气用毕即关闭。
十六、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权利(退宿)并呈报管理部议处:
1、不服从舍监的监督、指挥者。
2、在宿舍内赌博(打麻将)斗殴、及酗酒。
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4、擅自于宿舍内留宿外人者。
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戒不改者。
6、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7、无正当理由经常在外住宿者。
8、有偷窃行为者
十七、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舍监或主管人员检查。
十八、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修改亦同。
备注:钥匙的发放:共计6把,同时发放给6名员工,不能遗失,遗失者需赔偿换匙芯全部费用160元(壹佰陆拾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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