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学校学生食堂饭菜价格管理,增强透明度,确保学生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特制订本定价管理规定:
一、定价依据
1、主、辅原料成本;
2、就餐人数;
3、规定成本比例。
二、定价分类
1、按餐定价;
2、可选择性菜肴定价。
三、按餐定价公式
现场核定每餐主、辅原材料成本/就餐人数/70%=每餐学生伙食费价格。
四、可选择性菜肴定价
1、主食(饭、粉等)定价=现场核定每餐主食原、辅材料成本/就餐人数/70%。
2、可选择性菜肴定价=现场核定菜肴主、辅料成本,逐份打出菜肴,按公示计算每例价格,即现场核定菜肴主、辅料成本/打出菜肴例数/70%。
五、定价人员组成
由学校食堂负责人、食堂管理员、学校校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膳食委员会学生或家长代表参与,食堂托管的由托管餐饮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共同参与。
六、定价公示
按餐定价或有可选择性菜肴定价后,将饭菜定价在食堂窗口进行公示。接受学生、家长及监督。
七、价格调整
考虑市场原材料价格变化,波动幅度在20%以内的,维持原价;波动幅度在20%以上时,菜价应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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