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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合作合同合集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甲方:

  乙方:

  由乙方负责,在甲方炉、产品上,在同样装炉量条件下,制定工艺技术方案,指导或现场调试,负责达到以下要求:

  在同样强渗、扩散温度条件下使甲方连续炉生产效率提高25%以上,生产周期由原来的分钟缩短到分钟以内(即原来每天生产盘,试验达到盘以上)。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乙方还保证使甲方使用BH催渗剂的费用投入产出比达到1:2以上,即:投入10万元的催渗剂后可带来20万元以上的生产节约。

  对成本核算方法的约定(以月为单位):

  利润=产值增加额-电费增加-催渗剂+渗剂(甲醇、丙酮、丙烷、RX气煤油等)节约+其它费用节约。

  产值增加额=增加产量×吨产品渗碳单价(5000元/吨)。

  电费:建议在固定条件(设备、产品装炉量)下实测,实测不方便时,以每吨钢材从室温30℃加热到920℃的理论电耗为准计算。由于采用BH技术前后设备条件无变化,故无效散热等不必另行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Q = G(c2t2—c1t1)÷0.80

  =1000kg×[0.678KJ/(kgK)×(930+273)K-0.11×4.2KJ/(kgk)×(30+273)K] ÷0.80

  = 8.45×108J

  注:C1:钢材的室温时的比热容= 0.11×4.2KJ/(kgk)

  C2:钢材920℃时的比热容= 0.678KJ/(kgK)

  G:每炉装炉量(kg),以1吨为例(包括料箱)

  0.80:设备电能转换成热能的转换系数

  由1J=1WS,1度电= 1000W×3600S=3.6×106J得Q/(3。6×106)=8.45×108/(3.6×106)= 235度

  渗剂节约费用:采用催渗剂后单位产量的渗剂消耗必然降低,费用也自然降低,按实际消耗变化计算。其它节约:工装、挂具、设备等寿命的延长,人工、设备、厂房利用率的提高等费用,由双方根据试验结果确定,此类费用即使不计算,投入产出比也会远高于1:2,产品各项主要技术指标,不低于甲方现生产水平,其中:

  碳化物级别:xx级。

  马氏体残余奥氏体:xx级。

  表面硬度:HRC。

  渗层范围:mm。

  乙方对BH渗碳技术的稳定性、可靠性负责,要求直接用正式产品进行试验,并对按乙方工艺路线试验产品质量达到A、B、C、D要求负责。乙方派人现场制定工艺、指导操作,甲方负责。原则上以甲方在标准方法和仪器下的.检验结果为准,乙方派人现场试验时,甲方应在试验产品出炉1小时内出具检验报告,并对报告的准确性负责,以便乙方及时调整下一步工艺;如果甲乙双方对检验结果分歧较大,可委托一个双方都认可的第三方检验。用户自行试验时由用户自行确定项目的验收。乙方派人现场试验时,试验达到本合同预期指标后3天内,由甲乙双方根据试验结果进行项目效果确认,确定试验是否达到合同要求。如果确认达到合同要求,双方协商确定一个工艺技术应用稳定性验证期,期限xx个月,到20xx年xx月xx日结束。在此期间甲方完全按乙方制定的工艺技术方案执行,发现问题应及时传真、信函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时协助解决。

  催渗剂费用:按实际消耗收费,款到发货;无税价:型元/份(份的定义:每200升约160公斤渗剂所需要的催渗剂的量。固体约160克/份,液体1升/份、重约0.78—0.81公斤)。

  现场调试服务费:6000元/次、时间不超过6天,预先支付。

  每项技术的使用权转让费:连续炉为两万元整,转让费在调试成功,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由于对国民经济意义重大,本技术已被国家科委和国家安全局联合认定为“国家级机密技术”,详见国科发计字〔20xx〕487号。本技术知识产权为乙方独有,技术协议结束后甲方只享有本技术的使用权,并严格遵守《保守国家秘密法》,不窃取和泄漏国家机密,不转送、转卖催渗剂给其他任何第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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