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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技术合同集锦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甲方(受让方): 乙方(转让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职务: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甲乙双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1.“专利技术”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技术,该技术已于 年 月 日经中国专利局批准,获得了专利权,其专利编号为。

  2.“转让方”是指 国 市 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3.“受让方”是指 国 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4.“合同产品”是指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产品。

  5.“合同工厂”是指生产合同产品的工厂,该工厂在 省 市,名称 。

  6.“净销售价”是指合同产品的销售扣除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商业折扣、税费、外购件等费用后的余额。

  7.“专利资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有关资料。

  8.“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双方有关当局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

  第二条 合同范围

  1.甲方同意从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向甲方授予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和销售的权利。合同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2.乙方授予甲方在国设计制造合同产品、使用、销售和出口合同产品的许可权,这种权利是非独占性的,是不可转让的权利。

  3.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专利资料,包括专利的名称、内容、申请情况和专利编号等,具体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4.在合同的执行中,如果甲方需要乙方提供技术服务或一部分生产所需的零部件或原材料时,乙方有义务以最优惠的价格向甲方提供,届时双方另行协商签订合同。

  5.乙方同意甲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在合同产品上可以采用双方的联合商标或者标明“根据乙方的许可制造”字样。

  第三条 合同价格

  1.按照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和范围,本合同采用提成方式计算价格,计价的货币为美元。

  2.本合同提成费的计算时间从合同生效之日后的第 个月开始,按日历年度计算,每年的12月31日为提成费的结算日。

  3.提成费按当年度合同产品的销售后的净销售价格计算,提成率为 %,合同产品未销售出去的不应计算提成费。

  4.在提成费结算日后 天之内,甲方应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向乙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产品的销售数量、净销售额和应支付的提成费,净销售额和提成费的计算方法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5.乙方如需查核甲方的账目,应在接到甲方根据本条第3、第4款规定开出的书面通知后 天之内通知甲方,查账内容和程序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第四条 支付条件

  1.本合同第三条中规定的提成费,甲方将通过 银行(此处为甲方的业务银行)和 银行(此处为乙方的业务银行)支付给乙方,支付中使用的货币为美元。

  2.乙方在收到甲方按第三条第3、第4款的规定发出的书面通知后应立即开具有关单据,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下列单据后 天内,经审核无误,即支付提成费给乙方:

  (1)提成费计算单一式四份。

  (2)商业发票一式四份。

  (3)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3.按本合同规定,如乙方需要向甲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甲方有权从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第五条 资料的交付和改进

  1.乙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专利资料的名称、内容,以及乙方向 专利局申请专利的有关情况。

  2.乙方应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将第五条第1款中规定的专利资料交付给甲方。

  3.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对合同产品涉及的技术如有改进和发展,应相互免费将改进和发展的技术资料提供给对方使用。

  4.改进和发展技术,其所有权属于改进和发展一方,另一方不得利用这些技术资料去申请专利和转让给第三方。

  第六条 侵权和保证

  1.乙方保证是本合同一切专利技术和专利资料的合法持有者,并且有权向甲方转让,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第三方指控侵权,则由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上的责任。

  2.乙方保证本合同中涉及的专利在合同执行期间是有效的和合法的。如果由于乙方原因导致专利提前失效,乙方应将专利失效后甲方支付的费用退给甲方,并按 %的年息加计利息,与本金一起偿付给甲方。

  3.在合同有效期间,乙方应按照甲方所在国专利局的有关规定按时缴纳专利维持费,以保持专利的有效性。

  4.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本合同涉及的专利的法律性质发生了变化,乙方应立即将此情况以书面形式告之甲方,然后双方再协商本合同的'执行问题。

  第七条 税费

  1. 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征收甲方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甲方负担。

  2. 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征收乙方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 争议解决

  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如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则应提交 国的仲裁机构或 国的有关法院解决。如果诉诸仲裁,则由 国 仲裁委员会按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如果通过诉讼,则由甲方所在地的法院根据该国的有关法律进行审理。

  3.仲裁裁决或法院的判决是终局决定,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4.仲裁费或诉讼费由败诉方负担。

  5.在争议处理过程中,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将继续执行。

  第九条 合同生效和其他

  1.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 年 月 日在签字。各方应分别向其有关当局申请批准,以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双方应尽最大努力争取在 天内使合同获得批准,然后用电传通知对方,并用信件确认。

  2.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 个月如仍不能生效,双方均有权取消合同。一旦本合同被取消,甲方应将第五条中规定的专利资料退还给乙方。

  3.本合同的有效期从合同生效日算起共 年,有效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4.本合同失效后,如果合同中涉及的专利仍然有效,甲方不得继续使用此专利,如需继续使用,则应与乙方续签合同;本合同失效后,如果合同中涉及的专利也随之失效,甲方可以继续使用此专利而不需要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5.本合同期满时,双方发出的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应继续履行各自的责任。

  6.在合同执行中,对其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都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本合同由第一条至第九条和附件一至附件四组成,合同的正文和附件是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用英文书就,双方各持两份。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通知以英文进行,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形式,以航空挂号邮寄,一式两份。

  附件:(略)。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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