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各级党委十分重视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工作,把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作为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有关少数民族干部选配方面的政策,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从而加强了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使广大的少数民族干部在推动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加强培养教育,努力提高少数民族干部整体素质
我市注重遵循干部成长和人才培养规律,着眼于全面提高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强化了对少数民族干部的政策理论和现代经济知识教育。
一是在全市举办的各类培训班中,都有计划地安排少数民族干部参加,特别是参加高层次培训的`人选,在同等条件下都是优先推荐。在培训班的课程设置上,都开设民族宗教理论课,并邀请各级民委部门的领导亲自给学员进行辅导,有力促进了民族工作政策的普及。
二是注重采取多种形式对少数民族干部进行培训。
在全市大规模干部培训中对少数民族干部制定了系统的培训规划,每年在市委党校都要举办一期优秀科级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有针对性的设置培训内容,把党的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纳入干部的学习内容中。通过培训,使少数民族干部进一步开阔了视野,解放了思想,提高了少数民族干部的整体素质。三是以开展“送万场培训下基层”活动为载体,大力加强基层中党的民族政策宣传教育工作。
我市采取“市送县乡、县乡送村屯”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开展送培训下基层活动,以全市各部门以下乡驻村干部、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新农村建设指导员以及工作帮扶(联系)村(点)等为教育宣传节点,对基层进行辐射式培训。培训采取流动课堂、现场教学、远程教育和在线学习等方式,不断创新培训的形式和手段,增强培训实效性。今年我市共开展送培训下基层活动1000场次,带动上万名学员参与,影响到数十万群众干部,将民族团结意识宣传深入人心。
二、加强择优选拔,不断壮大少数民族领导干部队伍
市委对少数民族干部使用能做到统筹考虑、合理安排,及时提拔任用部分少数民族干部到相关岗位,增强团结,实现优势互补。
一是放宽视野,拓宽来源途径,加大选拔任用少数民族干部力度。市委在任用少数民族干部工作方面,坚持按事业需要选人,打破常规用人,破除了论资排辈、平衡照顾的思想,积极拓宽少数民族干部使用来源渠道,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多批次的公开选拔活动,把一批政治素质过硬、文化层次较高、工作能力较强的少数民族干部充实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有效改善了领导班子结构。
二是坚持标准,完善考核,把好少数民族干部使用关。市委在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工作中,坚持以考核与民主测评结果为依据,重素质、重公论,做到成熟一个任用一个,不成熟的坚决不用,切实保证少数民族干部任用质量。
三是统筹规划,重点提拔,加强少数民族干部的任用。市委在任用少数民族干部时,充分考虑少数民族干部在少数民族群众中的凝聚力、号召力,在落实民族政策、处理民族事务、维护民族团结稳定和发展民族经济等方面的特殊作用,做到同等条件优先用,看准的干部及时用,从而使一批优秀的少数民族干部得到提拔重用,走上了各级领导岗位。
三、加强人员储备,确保少数民族干部有充足的人才资源
市委坚持培养和使用并举,重视少数民族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把少数民族后备干部工作纳入全市后备干部工作的总体规划。
一是保持少数民族后备干部总体数量。在坚持定期民主推荐少数民族后备干部制度、考察班子推荐少数民族后备干部制度基础理论上,按照总量平衡、备用结合的原则,建立起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处、科级后备干部队伍。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严格坚持选拔标准和条件,坚持“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及时把具备一定领导素质的少数民族干部纳入处级后备干部队伍,保证少数民族干部选拔使用的需要。同时对少数民族后备干部实行动态管理,随时调整和充实少数民族后备干部队伍。目前,我市县处级后备干部队伍中,少数民族处级后备干部241名,占县处级后备干部总数的71.9%。
二是强化少数民族后备干部实践锻炼。为了让少数民族干部在实践中提高本领,尽快成熟,市委采取给他们压担子和定向锻炼的作法,有意识地安排少数民族干部到基层、企业或急难险重工作中培养锻炼,让他们在实践中了解全局,丰富领导经验。在全市实施的“城镇化建设标兵工程”中,共安排了86名少数民族干部到来华投资区和兴宾区征地拆迁一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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