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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合同模板集合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转让方(甲方):段卫东( 身份证号码: )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目前投资拥有的高山庙养殖场,已依法与高山庙村订立用地合同。但是因为现在新农村建设需要,对养殖场造成威胁,已经无法正常生产,所以甲方拟将养殖场的固定资产、场地以及《用地合同》等有形及无形资产一次性转让给乙方。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将原来投资的兰舍、水塔、水井、场地及用地合同(不含活动资产)等有形及无形资产(升值空间)一次性转让给乙方,总转让价格为:人民币三十六万元正(¥360000.00元)及现有新农村标准的房屋一套(两连2层半)。今先付现金人民币三十六万元正(¥360000.00元),余下房子建成后交付。并用附属合同形式确立,不在此协议中。

  二、 养殖场原来的一切纠纷含场地面积争议部分由甲方承担。转让后自签协议起一切纠纷与都与甲方无关。

  三、 乙方在初期经营期间,发生纠纷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关系协调上,甲方应协助乙方与协调,甲方应直接协助乙方与村订立《用地合同》。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二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年日 乙方:年 月月 日

  甲方:(转让人:下称甲方)

  乙方:(受让人: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有关规定,本着自愿、平等、诚信、互利原则,就土地使用权转让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将地处在和静县哈尔莫墩镇莫呼查汗农场以东,东界汉族墓地,南界黑孜尔伯克地,西、北界阿布力克木地的有合法使用权的400亩地的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该宗地用途是农用地。

  二、土地转让价款定为人民币1100000(壹佰壹拾万元整),本合同双方签字时乙方将一辆八缸牛头越野车按500000(伍拾万元整)价顶账给乙方。20xx年8月1日前支付200000元(贰拾万元整)剩余的400000元(肆拾万元整)土地使用证和林权证过户手续办完后具体支付时间由双方协商决定。最晚20xx年3月底前付清。

  三、转让土地使用期限按原核定的使用年限为准。期限届满由乙方可以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办理延续手续。甲方无权干扰乙方办延续手续活动。

  四、该宗地中有200亩红枣和葡萄,200亩农作物种植地,甲方将地上的所有林木、果树一起转给乙方。另外甲方协助乙方免费打一口机井,将机井的使用权归乙方所有。

  五、甲方把机井打成出水后,乙方允许甲方将用井水浇自己的270亩耕地,用电费用按用量由甲方支付,机井需维修甲乙双方共同维修。

  六、与转让地有关的债权、债务、费用等经济往来,本合同签订前的由甲方自理,本合同签订后发生的经济往来由乙方自理,双方互不承担连带责任。

  七、本合同由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不得违约。如发生违约现象,违约方向对方承担总标的20%的违约赔偿责任。

  八、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和静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依法裁决。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以汉文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送土地管理部门一份。

  十一条:本合同由双方签字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合同签订日期: 20xx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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