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加强新员工入职培训的管理,使培训更科学、合理、高效,让新员工能尽快熟悉业务内容和工作流程,达到岗位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三条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职责
人力资源部负责统一规划、指导各二级单位、职能部门的新员工入职培训工作,制定培训规范、流程和相关表格;负责审查、考核各二级单位、职能部门的培训计划和实施情况,并协助提供相关资源。
各单位人力资源科负责本单位新员工入职培训工作。
第四条 职能部门(科室)的职责
配合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及时安排本部门新员工参加培训;确定业务/岗位培训的导师,设定业务/岗位培训内容及目标;对业务/岗位培训进行指导、评价。
第三章 培训体系
第五条 培训阶段
依据工作环境及流程不同,进入企业的新员工必须经过两个阶段的培训:综合培训与业务/岗位培训。
第六条 综合培训
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根据所招聘员工的入职情况负责组织新员工综合培训。
综合培训的内容包括公司的发展历史、职能部门介绍、企业文化、管理制度、公司经营状况、个人素质训练、团队协作精神等。
综合培训原则上不少于六个学时。
第七条 业务/岗位培训
业务/岗位培训由新员工所在的职能部室(科室)具体负责实施,内容包括工作流程、业务内容等。
业务/岗位培训采用导师制培训方式。
(一)岗位培训流程
1、部门负责人指定新员工的导师,确定培训目标,向新职员和导师明确培训内容、培训目标。一个导师所带新员工不超过2人(含)。
2、新员工在导师的指导下接受相应的岗位培训,熟悉业务内容和工作流程。
3、岗位培训结束时,新员工提交工作小结报告;人力
资源部门组织导师与部门负责人对新员工进行评价;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对导师进行评价。
(二)导师必备条件
担任新员工导师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比较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
2、熟悉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
3、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4、有两年以上本岗位工作经验;
5、最近两年年度的绩效考核等级为良好(含)以上。 (三)导师职责
1、接受来自部门负责人下达的岗位培训任务;
2、对新员工实习业务指导,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训练;
3、对新员工业务/岗位培训进行评价。
第四章 新进大学生入职培训
第八条 新进大学生入职培训在每年新进大学生完成报到相关手续后进行,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
第九条 新进大学生入职培训内容
新进大学生入职培训内容包括行业现状及行业动态、企业发展历史及企业文化、企业组织结构及部门职能介绍、企业规章制度、职业心态与职业礼仪培训等。
第十条 新进大学生入职培训对象为全日制本科(含)以上
学历及进入管理岗位的专科学历大学生。
第十一条 新进大学生入职培训不能代替各二级单位、职能部门对大学生进行的综合培训与业务/岗位培训。
第五章 培训效果评估
第十二条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组织对新员工入职培训情况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检查与评估。
第十三条 导师对所带新员工的培训情况作为该导师的月度绩效考核内容之一。
第十四条 奖励与惩罚
1、公司每年组织一次“优秀导师”评选活动,优秀导师授予荣誉称号并发放“优秀导师证书”,报请公司给予适当奖励。
2、对新员工入职培训认真执行、效果显著的部(科)以及执行人,在当年度先进集体(个人)评选中予以优先考虑。
3、对于在新员工入职培训过程中敷衍搪塞、执行不力的基层单位科室或者责任人,取消当年度先进集体(个人)评选资格。
4、新员工在入职培训考核中不合格视作不能胜任岗位要求,可考虑在试用期间终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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