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各直属机构,师大附中,市区各民办学校:
据群众举报,河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河南师范大学实验中学违规组织小升初选拔考试,新乡市第十中学违规招收特长生,经调查情况属实。根据《河南省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及治理择校管理办法(试行)》和《20xx年新乡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河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河南师范大学实验中学、新乡市第十中学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上述学校立即整改,尽快引导私自招收的学生到原毕业小学参加小升初报名。
为了进一步严肃招生工作纪律,规范全市小升初招生秩序,现将有关要求重申如下:
一、各学校要引以为戒,严格执行招生政策,杜绝违规招生行为,严格按照规定学区招生,不得随意跨学区招生,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选拔考试,不得和学生签订任何入学协议。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招收特长生。
二、各学校要均衡分班,不得分重点班,分班方案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同意后方可实施,同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责任督学和学生家长代表参与监督。
三、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将进行通报批评,对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学校私自招收的学生一律不备学籍。
四、各单位要迅速传达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各项招生规定;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区各初中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于6月17日前将自查报告报市教育局基教科。
违规招生举报电话:
新乡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3519021
红旗区教文体局教育科:5291811
卫滨区教文体局教育科:2628191
牧野区教文体局教育科:3373131
凤泉区教文体局教育科:3096723
高新区教育局教育科:3539950
新乡市教育局
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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