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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培养协议书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甲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乙方:…………大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根据《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国人部发[20xx]149号)精神,甲乙双方自愿建立合作关系,联合招收和培养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经双方协商,就联合培养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联合招收和培养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根据甲方工作需要,由甲方确定招收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以下简称),采取甲、乙双方联合招收的方式,共同对进行培养。

  二、对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管理

  1.在站工作期限为两年,自20xx年X月至20xx年X月止,工作地点在甲方。如在站期满,确因科研工作需要延长在站时间,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一年,并报博士后管理机构备案;如提前完成科研项目,由提出申请,经甲方博士后项目小组审核,报甲、乙双方主管人事部门批准,可办理提前出站手续,最多可提前三个月。

  2.根据需要甲方成立企业博士后项目小组,该项目小组负责对在站期间的科研工作进行指导和定期学术考评。

  3.若中途退站或不适宜留站工作,由甲、乙双方协商终止其企业博士后研究工作,由乙方按有关规定办理离站手续。

  4.若因乙方原因,未能使按计划进站、开展研究工作,将由乙方承担责任,并退还甲方所支付的有关费用;若因甲方原因致使企业博士后研究项目未能按时完成,由甲方承担责任并支付延期出站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5.乙方须按流动站在站人员同等对待,纳入乙方博士后招收培养计划,办理博士后报批、制订博士后在站工作计划、申报博士后基金、阶段性工作检查、博士后证书颁发、出站手续等。

  三、甲方责任

  1.为从事科研项目提供足够的科研经费,其数额视项目情况而定,并负责经费的管理。

  2.按照X单位有关规章制度对进行管理和教育,并使其在站期间享有…………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3.负责在站期间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为其从事项目研究提供良好的科研工作条件,指派专人参加项目小组,并配备一定数量的科研助手。

  4.甲方组织有关同行专家检查验收科研项目成果,并给予评定,评定意见报甲方主管部门备案。

  5.为在站期间提供住房,并负责户口、人事、组织等关系的管理,出站后,甲方收回住房。

  6.负责在站期间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7.每年向乙方提供行政管理费及名誉导师费4000元。

  8.负责督促在甲方按期完成开题报告、中期学术报告、研究成果汇报工作以及发表3(含)篇以上学术论文,其中1篇(含)以上在本专业核心刊物上发表。

  四、乙方责任

  1.负责办理进、出站手续,并做好相应的管理工作。

  2.指定相关专业一名博士生导师作为名誉导师。

  3.开放有关实验室,为使用乙方精密仪器、设备提供便利的科研条件。

  五、科研成果归属问题

  1.在甲方工作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及专利,所有权属甲方,成果的转让开发按照国家和甲方的有关规定办理。如涉及甲、乙双方合作科研,具体方式及成果的归属和分享办法根据具体项目另议。

  2.在甲方工作站期间发表的论文,如是本人独立完成的,除本人署名外均应注明甲乙双方单位,甲方为第一作者单位。如是与工作站其他人合作完成的,应为第一署名人。

  3.科研成果及专利未经所有权方的许可,参与科研项目的研究人员不得泄漏其技术秘密,违者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如遇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根据《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协商解决。双方意见不一致时,报请上级博士后管理部门裁决。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20x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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