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遵循教师成长规律,强化新任教师的岗位意识,使农村特设岗位教师上岗前明确教育政策法规,熟悉我县县情、民情和学校教育的现状,以适应我县农村教育的实际需要,努力夯实学科教学的基础,从而强化特岗教师扎根我县农村从事基础教育的理念,为走上教师岗位作好充分的思想准备。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事厅、编办的有关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培训方案。
一、成立培训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闭祖昌同志兼任,成员由周学福、杨芳友、罗汉帮(兼任班主任)等同志组成。
二、培训目标及对象
㈠培训目标:通过培训,巩固特设岗位教师的专业意识,使他们树立乐教、善教的理念,提升从事义务教育学校教学工作的`职业素养和道德修养、基础教育基本理论、学科教学能力和技能。
㈡培训对象:20xx年我县招聘且通过自治区教育厅公示合格的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特设岗位拟聘人员。
三、培训内容(见附件一)
1、通识课程,包括概况及教育现状、师德教育、现代教育基本理论和班主任工作等。
2、学科课程,包括所有拟应聘学科教师的学科教学理论和教学技能。四、培训形式
采取“集中培训+分科教学”、“专题讲座+互动交流+案例分析+教学实践+任务驱动”等形式交叉进行。
五、培训教师组成
由县教育局领导、县教研室教研员、县教师进修学校教师和学校一线优秀教师组成(任课教师见附件二)。
六、培训时间、地点
㈠报到时间:20xx年8月19日
㈡报到地点:县教育局人事、师训股
㈢培训时间:20xx年8月20日—30日
㈣培训地点:x县教师进修学校
七、培训经费
学员培训费、资料费、食宿费由自治区教育厅专项经费负责,学员交通费由各签约学校负责报销。
八、食宿安排
拟聘人员培训期间统一安排在县教师进修学校就餐,住宿统一安排在学校附近旅馆。
九、培训考核
考核包括平时考勤和培训考试两大内容。培训结束后,根据考勤情况、考试成绩、个人总结及综合考评合格后,发给合格证,此证作为以后转正、定职、晋职的必备条件之一(考核办法见附件三)。
十、注意事项
1、报到时请持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原件(尚未取得的除外)报到。无故不参加培训者,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2、参训人员不得无故请假,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需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递交县教育局领导准假后方可请假,否则按旷课论处。
3、培训期间对三次及其以上缺勤者,考核结果视为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不安排其上岗工作。
未尽事宜请与教育局人事、师训股联系,联系电话:
附:
1、培训日程安排表
2、任课教师一览表
3、学员考核办法
4、20xx年特设岗位教师岗前培训制度
5、入伍誓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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