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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视察接待工作方案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20xx年节假日安排,20xx年春节共放假7天,时间为20xx年2月11日至17日。根据四川省和成都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都江堰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工作要求,为统筹做好20xx年春节市场秩序和疫情防控工作,营造平稳规范有序的旅游消费环境,助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障市民、游客生命安全健康,确保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进一步做好文旅行业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

  (一)严格遵循工作指南,完善工作制度。要按照《四川省20xx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一版)(第二版)》、《都江堰市文体旅企事业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工作制度,严格落实“三多两有”和“五有一网格”等疫情防控措施,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遵循本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做到扎实防疫,不留隐患。

  (二)严格控制客流,落实防控措施。要按照“限量、预约、错峰”的工作要求,景区景点及文娱场所严格落实最大承载量不高于核定最大承载量75%的限流要求,严防游客超限。各旅游景区景点、民宿酒店、文化娱乐场所要严格落实“两验证一检测一登记一填报”制度,对消费者实行验证健康码、大数据行程码,检测体温,登记身份证和联系信息、填报场所码信息,一个环节都不能少,要确保消费者所有信息查验无误后方可进入消费。

  (三)严格加强文旅场所、体育场馆防疫安全管理,督促各场馆备足防疫物资。各旅游景区景点、民宿酒店、文化娱乐场所要配备足量防疫物资,在酒店、民宿入口处要设置体温监测点,对酒店民宿大堂和景区售票处、入园闸口、广场等易出现人员聚集的区域增派人手、加强疏导。要强化应急隔离区域和应急疏散区域设置管理,配齐应急设施,确保一旦出现紧急情况用得上、用得好。要强化公共区域卫生管理,坚持对重点部位、公共用品、设施的清洁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增加垃圾清运频次,每天对垃圾存放设施进行清洁消毒,废弃口罩应设置专门垃圾桶。

  二、集中力量,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各社区、相关科室和涉旅企业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属地负责”的原则,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贯穿到春节假日工作的始终,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做好春节前和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检查、安全风险防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做好雨雪等极端恶劣天气及自然灾害的防范应对,及时做好安全管理和应急救助,坚决防范遏制涉旅安全事故发生。同时,针对节假日客流量集中情况进行重点预防,积极配合旅游、宣传、公安、应急、交通、医疗、气象、卫健等部门,做好交通拥堵、设备停运、灾害天气、防火安全、群体性的事件、公共卫生事件等的提示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坚持以人为本,优化服务保障

  在确保疫情防控安全的基础上,做好各类景区景点、文博馆所、体育场馆等场所环境卫生整治和主题景观营造;结合亲子游、家庭游、近郊游出游特征,精心安排组织旅游线路,开发多样化旅游产品;创新开展欢迎礼、年夜饭、家乡菜等暖心服务,营造开放场所浓郁春节氛围;切实提升旅游景区、旅游住宿业、旅行社、导游、讲解员服务水平,为广大游客提供全面周到、温馨精致的服务,让广大游客充分感受到都江堰市的关怀和温暖;大力开展文明旅游,积极发挥党员服务队、青年先锋号等团体作用,加强对老年人、儿童、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的人性化服务,引导游客文明出行、文明旅游。用好“全域旅游大数据中心”服务平台,深化“倾城旅游”等智慧平台服务功能,在交通出行、消费购物、在线购票、酒店入住等方面创新便捷服务。

  四、强化自身监管责任,确保假日旅游市场安全平稳

  (一)街道假日旅游协调指挥部办公室(文化旅游发展办)

  1.负责组织、统筹、协调、指挥全街道假日旅游工作,负责制定假日旅游工作方案,启动假日旅游联动协调机制。

  2.负责假日期间对涉旅科室和社区假日履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收集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相关信息汇总并形成通报,及时报相关领导。

  3.负责受理、处理、转办各类旅游投诉,维护旅游经营者和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4.负责及时统计假日期间旅游市场数据和运行情况并汇总上报。

  5.负责报送春节假日旅游工作总结

  6.加强对全街道景区景点、旅游民宿、旅行社、文化娱乐场所、农家乐、酒店疫情防控的检查指导,确保疫情可控的前提下有序对外开放,重点控制景区景点游客数量,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

  (二)党群办

  1.负责按照“提前规划,全面布局,紧扣主题,连续发布”的工作思路,营造节日氛围,做好假日旅游新闻宣传,确保假日旅游的正面影响。负责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及新媒体资源,发布假日旅游交通、天气、安全提示和假日旅游市场信息,关注自然灾害、海外安全形势、传染病疫情等对旅游活动的影响。加强监测预报,做好防范和疏导,引导广大游客合理、错峰出行。

  2.负责按市文明办要求,开展“礼让他人、文明出行”“理性消费、热心公益”“文明用餐、节俭养德”的文明旅游宣传和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市民文明有礼、友善优雅,进一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3.负责加强对文明服务、文明旅游、诚信经营等正面典型的宣传报道,引导建立文明有序的假日旅游市场秩序,营造健康积极的假日旅游氛围。

  4.负责加强宗教场所旅游监管。

  5.负责依法查处非宗教团体、非宗教活动场所举行宗教活动,接受宗教性捐献;非宗教教职人员在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内从事欺骗游客、借教敛财等违法活动。

  6.负责营造辖区内良好的节日氛围,宣传城市形象,推广文旅名片。

  7.负责在假日期间组织旅游志愿者与涉及社区配合提供旅游咨询服务;负责旅游志愿者相关疫情防控工作。

  (三)综合办

  负责机关单位停车场对外提供免费停车。

  (四)派出所

  1.负责配合协调整治街面拉客行为。在游客集散地安排警力执勤巡查,依法严厉整治街面拉客的违法违规行为。

  2.负责开展节前集中清查行动,加强辖区内的涉爆涉危单位、加油(汽)站的管控;配齐反暴恐装备做好节日期间游客集散地的治安秩序维护工作。

  3.负责安排落实交通保障分方案和交通管制通告,加大对“酒驾”的检查和打击力度,严厉查处机动车乱停乱放等违章行为。设置好分流提示牌、景区指示牌,做好春节期间游客集散地和主要街道的交通管理工作,确保道路畅通。规划好临时停车场,指挥市民、游客车辆有序停放。安排巡逻力量做好停车场车辆巡逻守护,防止机动车及车内物品被盗抢。根据实际情况,必要时实行区间临时交通管制。

  4.负责落实城区防控分方案,安排警力在街道开展巡逻执勤和应急处置。

  5.负责对不执行政府规定的疫情防控措施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处理。

  (五)文化服务站

  负责指导做好全街道影院的疫情防控工作。

  (六)民生服务办

  负责对旅游沿线、景区及周边涉旅企业的公共场所卫生进行检查、规范,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负责指导景区(景点)、涉旅企业(场所)做好疫情防控。

  (七)市场监管分局

  1.负责牵头整治欺客宰客行为。严厉查处虚假宣传、虚假广告、诱导游客高价消费、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商业贿赂、旅行社侵害游客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2.负责对景区及周边、旅游沿线的宾馆、酒店、农家乐、餐馆及旅游产品销售单位开展执法检查;重点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服务水平进行规范提升。

  3.负责及时受理、查处涉旅的投诉举报,受理率和查处率达到100%。

  4.负责依法对旅游场所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游客生命安全。

  5.负责加强对全街道宾馆饭店、农家乐、乡村酒店的价格检查,进一步规范明码标价行为,坚决查处价格欺诈、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

  6.负责检查景区(点)门票是否存在强行销售联票、强制代收保险费及其他乱加价、乱收费等违法行为。

  7.负责检查景区(点)等场所配套停车场,景区周边餐馆、茶楼、娱乐场所、宾馆饭店等配套露天停车场及城区临时占道停车场(点)收费和明码标价执行情况并查处违法行为。

  8.负责做好相关疫情防控工作。

  (八)综合执法协调办

  1.负责牵头整治尾随兜售、诱骗游客照相等违法违规行为。

  2.负责依法对辖区主要街道、景区周边及通往景区的道路沿线各类出摊占道、车辆乱停乱放等违规行为进行检查和规范。

  3.负责整治非法运营行为。打击和取缔非法从事旅游客运的“三轮车、野的、野摩”。负责加强旅游交通安全管理,突出抓好客流、车流集中地区和时段以及事故多发地段的交通疏导。积极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公布假日运输投诉和监督执法电话,及时处理游客投诉,保障游客合法权益。

  4.负责加大路面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置公路通行风险隐患,督促做好公路清扫保洁工作,对公路进行日常巡查,对桥梁进行经常性检查,确保公路“畅、洁、绿、美、安”。

  5.负责组织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安全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安全设施缺失等危及行车安全的隐患及时整治,并按标准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对通行客运车辆的道路进行排查,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对正进行施工的项目,要求业主做好安全措施,确保道路施工安全。

  6.负责做好相关疫情防控工作。

  (九)企业服务站

  1.负责加强商贸服务业规范经营,统计报送重点商贸企业游客接待量和旅游收入。

  2.负责指导做好全街道酒吧、餐饮、茶楼、咖啡馆、啤酒馆的疫情防控工作。

  3.负责配合市税务局督促检查涉旅企业依法纳税,重点整治涉旅经营单位不按规定开具税务发票和开具假的发票等违法行为。

  4.负责做好假日期间供电、通信、网络信号覆盖等方面的保障和服务工作。

  5.负责加强对大型游乐设施的巡查。

  (十)应急管理办

  1.负责全街道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行旅游行业安全监管责任。

  2.负责提前做好消防安全检查方案及预案,提前对景区、重点单位、要害部位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防止发生消防安全事故。

  (十一)农业畜牧业服务站

  1.负责查处非法捕捞和销售野生鱼的行为;负责检查非法经营保护类鱼类的行为;负责做好相关疫情防控工作。

  2.负责针对可能发生的极端恶劣天气,适时发布对游客有实用价值的气象信息。

  (十二)林业服务站

  负责加强对森林类景区(景点)、自然保护区等区域森林植被资源安全、森林防火的监管工作。负责查处非法经营利用国家保护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负责做好相关疫情防控工作。

  (十三)各社区

  1.春节期间,各社区书记、社区主任为假日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应掌握该辖区内游客情况,一旦出现突发事件,应及时将相关情况向街道当日值班领导报告。沿山社区要严格控制火源,加强防火宣传教育,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重点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及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2.负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辖区内每天将融创文旅城、熊猫谷、赵公山财神庙路口和王婆岩旅游咨询服务点布置完毕,并确保人员到岗到位,认真做好旅游宣传、旅游咨询、拉客人员劝离等工作,为游客提供热情的帮助和服务。同时加强辖区内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加强对辖区内涉旅场所的防控检查,严格控制游客数量,确保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

  3.管理好辖区内农家乐的经营行为,严禁农家乐业主参与拉客,教育引导当地村民不在旅游沿线向过往车辆招手拉客喊客、招揽生意;加强对辖区内农家乐的防控检查,防控不到位的不得对外开放。

  4.完善假日旅游公共服务。进一步推动“厕所革命”。组织并倡导辖区内的单位对外免费开放厕所。为广大游客打造全面、更高效、更便捷、更贴心的假日旅游出行体验。

  5.负责统计报送辖区内游客人数和旅游收入。

  6.督促辖区内酒店、民宿、景区景点、社会旅馆、“网约房”、“短租房”、农家乐、KTV、网吧等文化旅游消费娱乐场所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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