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使用方和授权方的义务、权利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甲方为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授予乙方有限使用。。
二、使用形式仅限于;发行范围仅限于国内。
三、肖像使用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在上述第一、第二、第三项的形式、范围、物流搬家、票务时间之内使用甲方肖像,乙方于拍摄完之日一次性付给甲方现金人民币元。
五、肖像授权的变更:肖像在使用期间,肖像使用方需要将像用于其他媒体上时,须事先取得肖像授权方的同意;肖像在使用期间,肖像授权方需作另外授权于他方时,必须事先征得肖像使用方的同意。
六、乙方承诺将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绝不损害甲方享有的合法权益。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之规定,将承担违约责任。
七、甲乙双方因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合同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议后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式二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
十、本协议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签订。
甲方:
乙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