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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企业联合经营合同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全体合伙人在诚实守信、平等互利、自愿入伙的基础上,经共同协商,针对联合经营的具体事宜及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宗旨

  按照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联合经营位于遂宁金桥新区的仁湖花园蝶园茶吧。

  第二条 项目名称、经营范围

  联合经营实体的名称:蝶园茶吧。

  经营实体业务的范围:品茗、餐饮。

  第三条 合作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期限:三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满另行协商是否续约。

  第四条 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合伙人A:

  地址:

  合伙人B:

  地址:

  第五条 出资的方式

  1、合伙人A提供经营场地及基础设备(物资清单详见协议附件一),联合经营项目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2、合伙人B负责蝶园茶吧的日常经营,承担人工成本、货品采购和库管成本,负责室内场地与基础设备的整改、维护,并记录收支结余情况。

  第六条 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1、本联合经营项目由合伙人A、B双方共同出资开办,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享受经营收益,联合经营期满或者提前散伙等经营终止情形的,蝶园茶吧的所有资产归甲方所有,乙方享有经营期间扣除乙方应当承担的费用后的收益(如有)。

  2、本项目由乙方自负盈亏。

  3、协议第一年,不论盈亏乙方向甲方支付固定费用8000元。第二年起,费用或利润分配方式另议,如不能达成一致的,则本合同终止。

  第七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合伙经营决策由甲乙协商确定。

  1、本合伙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出资、联合经营。

  2、合伙人在正常经营范围内的一切行为,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因超越权限的行为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则由实施行为的合伙人个人承担。

  3、在执行合伙业务过程中,致使他人遭受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由全体合伙人按照同等份额承担连带责任。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① 向乙方提供经营场地、必要的基础设备,其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②负责确定茶吧的品牌、定位,并提供外围包装;

  ③协助经营产品的宣传与推广,开拓市场;

  ④对蝶园茶吧进行监督管理,协议第一年向乙方收取固定收益;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①负责蝶园茶吧日常经营管理;

  ②负责茶吧的室内装潢,成设布置,构建卫生、健康、温馨的休闲娱乐环境;

  ③负责茶吧员工招聘和培训,并承担全部人工成本;

  ④定期向甲方汇报茶吧的运营情况、顾客反馈情况,同甲方共同商讨茶吧的经营策略及改善措施。

  ⑤未经甲方同意,禁止乙方在蝶园茶吧内或以蝶园茶吧的名义进行其它非业务范围的活动;如其获得收益,其收益归合伙所有;若造成损失则由乙方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⑥禁止乙方在合伙期限内经营与蝶园茶吧存在竞争的业务,禁止乙方在合伙期限内在与蝶园茶吧存在竞争业务及相关休闲业务的企业内担任职务。

  第七条 合伙期间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 入伙:

  ①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①合伙第一年内不得退伙。乙方若未经甲方同意在合伙第一年内退伙的,乙方应当双倍赔偿甲方提供的场地及设备等的费用(即人民币 元),承担甲乙双方设立的实体茶吧的亏损,并返还在茶吧经营中所获得的收益;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三十日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3、合伙人退伙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合伙企业的损失。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退伙:

  (1)未认真履行项目的经营管理义务和职责;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项目造成重大损失;

  (3)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5、出资的转让:在合伙期限内,乙方可以征得甲方同意后其依据本合同在合伙中拥有的权利义务且不得影响茶吧的正常经营,并需提前30天通知甲方。

  第九条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合伙企业的解散、清算,甲方获得经营项目的全部资产,乙方获得经营中取得的除分配给甲方的收益外的既有收益。

  第十条 违约责任

  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应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保密条款

  协议有效期内,双方在合伙或合伙之外从对方获得任何有价值的商业信息应予以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或泄露,也不得擅自许可别人使用。违反本条将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一切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纠纷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应本着有利于蝶园茶吧经营的原则协商解决。

  第十条 其他规定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 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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