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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公司部门预算批复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市级各部门:

  20xx年市级财政预算(草案)已经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现将20xx年部门预算批复给你们(详见附件),请认真执行。

  20xx年是实施“”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当前财政进入了收入增速换挡期、深化财税改革攻坚期、工作理念方式转变期“三期叠加”的新阶段,财政收入低速增长与支出刚性增长的矛盾更加突出,收入组织任务艰巨;建设资金需求持续扩大与融资渠道、扶持政策不断规范的矛盾更加突出,防范财政风险任务艰巨;财政管理的全面规范、公开透明与现有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财会基础较为薄弱的矛盾更加突出,深化改革任务艰巨。为此,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依法组织收入,确保完成收入预算。本次批复的20xx年部门预算,是年度财务活动的唯一依据,不得随意调整。要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根据批复的收入预算,做到依法、及时、足额组织各项收入,确保完成全年非税收入计划和单位预算收支平衡。

  二、坚持勤俭节约,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各部门要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从严从简,勤俭办一切事业,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调研课题费、委托业务费等支出,要按标准、讲规矩,从严控制,加强管理,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再调增指标。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会计基础工作,加强财务核算,规范支出行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三、加大执行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力。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基本原则,结合年度工作任务,严格按照批复的科目、项目、金额,科学合理地支付各项经费。要根据财政部门的要求,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对结转两年及以上仍未使用完毕的资金,收回市级财政统筹使用。大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不断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和预算执行进度。

  四、加大预算公开力度,进一步打造“阳光财政”。对20xx年提交市人代会审查的市级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下属单位),除按规定不宜公开的部门外,各有关部门要根据预算信息公开要求,在本批复下达后20日内,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及时做好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并对部门预算中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具体表式及要求另行通知。

  五、做好所属单位预算批复工作。各部门应当自财政部门批复本部门预算之日起15日内,批复所属各单位预算。

  绍兴市财政局

  20xx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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