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文明单位创建总结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我局在创建文明单位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弘扬中华民族扶弱济困、尊老爱幼、团结互助精神,引导群众移风易俗,倡导良好社会风尚,提升了服务水平。20_年至20_年被评为州直民政工作先进单位,20_年度婚姻登记处被评为自治区民政系统行风建设先进单位、20_年度被评为州级双拥模范县、州级文明单位、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20_年被评为自治区级双拥模范县称号、20_年荣自治区民政工作先进单位称号、20_年荣获全国民政工作先进县荣誉称号、20_年度婚姻登记处被评为全国民政系统行风建设先进单位、20_年荣获自治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20_—20_年荣获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合格单位。20_年至20_年获伊犁州直民政工作先进单位。现将创建精神文明单位情况总结如下:

  一、 领导重视,达到三有

  该局把精神文明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年初有计划,平时有落实,年终有检查评比,保证了文明建设活动扎扎实实地开展。

  二、加强自身建设有七抓

  1、抓制度建设,实行科学管理,各种领导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并制版上墙,达到了有章可循,按章办事。

  2、抓思想道德建设,使道德规范进各家,提高了大家政治思想和道德修养能力。

  3、抓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进一步转变了工作作风,牢固树立了我是民政人,我为人民办实事的宗旨观念。

  4、抓文明建设创建意识,争做文明使者,树立民政工作良好形象。

  5、抓依法行政,认真开展法律法规和民政业务的学习培训,提高了行政执法和民政业务工作水平。

  6、抓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把民政方面的10多项政务工作,制作公开栏上墙,并向社会公布,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

  7、抓共产党员党性教育,确保政治上、思想上、工作上等方面时刻保持党先进性。

  三、加强机关环境建设

  我局注重机关环境建设,创造了良好工作条件,通过殡葬改革、婚姻登记、社团管理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通过基层政权建设,村、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工作的认真开展,为发展全县经济,构造和谐社会,促进全社会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四、关心弱势群体,强化文明服务

  我局积极为孤寡老人营造安心舒适的生活环境,充分把党和政府的爱心撒向弱势群体。全县2个敬老院都能认真执行《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20_年争取上级资金70余万元,对原有东买里敬老院进行改扩建,敬老院院容院貌整洁卫生,服务设施一流,为全县的孤寡老人创造了优雅、舒适的生活环境,20_年又争取上级资金50万元,对东买里中心敬老院扩建。目前,前期准备工作进行中.进一步做好查灾、核灾工作,积极筹措救灾资金,组织灾民开展生产自救、互助互济,开展对口支援。多渠道解决灾民急需的粮食、取暖等问题。进一步健全社会捐赠、救灾款物管理、发放制度,千方百计确保灾民的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落实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进一步提高对自然灾害的紧急救助能

  力。城镇低保、农村低保工作进一步巩固了应保尽保的成果,确保了低保金的落实和发放;加强了调查研究,解决好低保家庭“实际收入”的计算方法问题,实现低保对象按月审核、动态管理;加强了审计和监督,确保低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五、抓好专项整治,倡导文明新风

  我局大力规范和整顿殡葬服务市场,加大执法力度,打击违法行为和封建迷信活动,净化了社会风气。目前全县墓地已统一换发土地使用证。同时,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婚姻登记条例》,宣传婚育新风,统一办理结婚登记,严格依法办事,受到了上级高度评价。

  六、加强机关建设,树立文明形象

  我局在机关建设上树立了“五种意识”,实行了“四项制度”,达到了“三个满意”。“五种意识”即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创新意识、自律意识。实行“四项制度”,即公示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服务考评制。达到“三个满意”,即机关满意、基层满意、群众满意。通过开展“满意在民政”活动,构建和谐社会,切实加强了党风、行风建设,提高了干部素质,做到了文明服务,礼貌待人,和蔼可亲;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事有回声;事事公开、公正、透明。为了营造安静整洁的办公环境。

  我局以党的xx大和xx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保障民生、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性作用,抓好民政干部的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学习,提高他们的工作水平和履行职责的能力,在加强对干部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宗旨意识教育的同时,抓好单位以制度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机关作风建设,树立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甘于

  奉献的职业道德和深入实际、真抓实干、干就干好的工作作风。开展以创建“文明窗口”建设为载体的机关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民政干部队伍,以适应新时期民政工作的发展要求。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