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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温材料供货合同

2024-10-18 来源:威能网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 项目建筑工程外墙节能保温材料保温砂浆的供货签订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

  二、 材料说明

  本合同确定 玻化微珠保温砂浆 建筑的外墙节能保温材料由乙方供应。乙方供应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提供产品检验报告和出厂合格证,进场的材料必须检测。

  三、 供货方式

  接甲方通知后,乙方在两天内把相关材料运到现场,并随货提供主要材料检验合格证等相关技术材料。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甲方及时派收货员对货物的数量进行验收,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作为双方结算的最终依据。(结算以实际送货数量为准。)

  1、 乙方应按保温层施工进度做好材料供应。

  2、 乙方负责将材料运输到甲方指定的地点,装卸货自理。

  3、 甲方负责对到场材料的储方保管。

  四、 付款结算方式

  每次供货10吨,甲方付清乙方上次所供保温材料款项,不得拖欠,否则乙方有权停止供货。款项,不得违约。

  五、 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责任和义务

  A、保温工程施工前,其基层墙面的平整度,垂直度必须符合外墙粉刷的相关规范,正负差为10mm。

  B、提前两天通知乙方供货。

  C、协调乙方和现场出现的问题。按合同约定结付货款,如有拖欠,乙方有权停止供货,

  D、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乙方责任和义务

  A、按合同保质保量供应材料。

  B、派专人对施工现场进行技术指导。

  C、乙方应根据甲方施工进度及时交货。

  D、因乙方提供的材料和技术,造成外墙保温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责任。

  六、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以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处理。

  本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货款结清后此合同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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