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结合我单位安全现状,我们分阶段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整治。
在检查中发现的种种问题,形成施工现场存在大量的生产安全隐患,时时危及现场人员及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的还可能酿成大祸,我们在检查中现场提出处理意见,能现场整改的现场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为了提高我单位施工安全生产水平,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我们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对策措施与建议:
1、严格督促各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其他各类规章制度,并对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2、指导并组织各建筑施工企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建立应急救援组织。
3、严格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验收。
4、监理公司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切实履行好安全监理职责。
5、建筑安全监督站要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巡查制度,安全监督人员要努力提高技术能力和监督管理水平,严格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6、加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力度,施工用电严格按“三相五线制”的要求架设,建议统一采用五芯电缆,禁止使用竹脚手架,坚决淘汰国家明令禁止的物料提升机。
7、加大对违法、违规、违反强制性标准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对那些存在事故隐患经提出后逾期不改或拒绝整改的工程项目有关责任主体要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对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有关责任人员要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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