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工伤待遇争议
申请人:吉,男,x年8月12日生,汉族。
工作单位:xx省xx县xx公司。用工性质:聘任制。
住址:xx省xx县大槐树镇李堡村.
被申请人: xx省xx县xx公司
地址:xx省xx县
劳动仲裁请求事项:
1、请求裁决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因工受伤的相关费用,合计105000元。具体如下:1、一次性医疗补助金3000元18月;2、一次性就业补助金3000元9月;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000元8月。
事实与理由:
x年8月6日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作业时腿部严重受伤。经xx县人民医院诊断为左胫腓骨粉碎性骨折、左小腿多处软组织擦伤。被申请人对申请人的伤势进行了治疗及护理,同时认定为工伤。在被申请人的组织下,申请人于x年1月经榆次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九级伤残。
由于被申请人未能依照有关规定落实申诉人的工伤保险待遇,给申请人带来极大的伤害.为维护申请人的正当权益,特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xx县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签名):吉
x年3月25日
附件:
1、申请书副本1份
2、身份证复印证一份
3、劳动合同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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