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园实际,特与食品原料定点单位签订协议如下:
一、食品原料采购点必须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有效卫生许可证和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负责向幼儿园食堂提供米、面、油等主要食品。油必须是正规厂家通过QS质量认证的桶装油。
二、 幼儿园食堂采购员在采购原料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食品供应单位必须如实提供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严禁“三无”产品或腐败变质、生虫、污秽不洁、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等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进入食堂。
三、 食品原料供应点要有充足的货源,且数量多,品种全供食堂选择。同等产品的价格必须低于市场价,保证向学校提供优质价廉的产品。
四、 食品采购点要树立服务意识,虚心听取食堂意见,自觉接受幼儿园的监督管理,保证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如因质量问题出现不安全事故要承担全部责任。
五、 幼儿园食堂管理部门要严把食品采购关,教育和管理食堂从业人员到定点单位采购食品。定期组织对食品采购点进行评估,如不履行协议,幼儿园单方面有权终止协议。
六、 甲方向乙方所售食品保证质量达标,并在该食品规定的条件和期限内不发生食品质量变异;否则,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园方): (盖章) 代表签字:
乙方(食品供应方)签字:
年 月 日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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